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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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编号: 编制: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审核:生效日期: 版本: B/1一、目的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

2、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三、内容(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 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2) 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

3、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3)自检、巡检 操作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处罚操作者20元/次,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如出现离岗10分钟或打瞌睡、玩手机等)处罚巡检30元/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

4、有报废损失(4)产品流转、标识、状态 生产产品未按一件流处罚工序操作者10元/件(有几道序处罚几道序),检验5元/次; 现场不合格品没有标识(未放进红色箱子,也没有不合格标识)处罚责任人(在工序处处罚操作者、在检验处处罚检验10元/项(此项与6S重复考核有效) 已发现不合格品的去向不明处罚责任人(库管员、操作者、检验)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产品混装处罚责任人30元/次(无废品损失、无客户投诉前提下) 返工产品未按流程流转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二)、量具的使用、保管及保养(1)量具的使用(对不按工艺要求使用量具者,除按以下项目罚款外,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

5、所有损失)操作者与检验共用一付检具检测产品,扣操作者、检验人员各20元/次;未按量具使用方法使用量具,扣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对继续使用失效(磨损、损坏)专用量具者处罚30元/次,通用量具者10元/次,如已通知量具管理员,并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专用)、30元/次(通用);对量具不全仍加工、检验产品者处罚30元/次 (仅针对工艺文件确定的批量产品) ,若因此造成损失,由相关操作者、检验赔偿量具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量具的计量准用证,若量具计量准用证丢失处罚5元/张;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用量者(如规定用游标卡尺实际用类似尺寸塞规),罚款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相关产

6、品不可作为量具使用,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2)保管、保养对乱丢、乱放量具者,处罚量具使用人5元/次;库存量具无标识、乱摆放,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对继续使用状态、型号模糊的量具使用者,处罚5元/次。量具丢失或损坏,由量具领用人照采购价100%赔偿量具生锈,处罚量具领用人或保管人10元/次,造成量具报废,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三)质量事故奖励制度(1)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见附表1:(2)外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罚款金额及原则非批量质量问题节气门总成、机械总成按50元/件、皮带轮30元/件、(经全检的发散件到客户的)配件按30元/件罚款,第二次发生,仍按此单价执行不翻倍;批量问题产品在当批

7、产品的5%内,属尺寸不合格只对工序操作者进行处罚,属外观不合格只对完工检(此处包括装配线及本体完检?)进行处罚,漏加工不合格项对完工检验及操作者都进行处罚。外部投拆问题明细序号问题描述责任人责任划分备注1工艺上要求加工部位未加工完检+操作者各50%2漏刻字操作者各50%3因机床原因造成产品未加工到位(如2度斜孔未加工到位)完检+操作者各50%4工艺上要求装配配件未装配装配完检+操作者各50%5坯件缺料未发现半成品检+装配完检各50%6坯件裂纹供应商?完检?7水管脱落操作者8调试品与正常产品混放造成操作者100%9螺纹位置度不良(内眼可见)半成品检+装配完检各50%10皮带轮表面划痕完检11产品

8、上的全检标识(打点)与工艺要求的不符此工序操作者/完检100%12节气门试压漏水操作者100%1310孔失圆(肉眼可见)完检100%14因坯件抽芯弯导致加工缺陷,完检未选出供应商?完检?15相同型号产品不同客户件混发到客户处装配线完检?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经确认问题为连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按下表进行处理: 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按销售价赔偿或直接损失)比例5及以下比例5.1-10比例10-20比例20以上操作者承担损失检验人员承担30,操作者承担70检验人员承担50,操作者承担50检验人员承担70,操作者承担30样件质量出厂的样品由于尺寸、外观、报告错误等质量问题,处罚样件检测人员及相

9、关工序检测人员50元/次,操作者20元/次(报告有问题与操作者无关)。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开会讨论处理。(原则上按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10%;第二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5%;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1-2%)(四)质量工作纪律(针对公司全体操作者及检验人员)(1)下工序发现的漏加工产品,必须上报组长,并将产品统一交巡检人员按考核规定处理,若巡检人员、组长、操作者私自将产品交漏加工工序操作者返工,发现一次处罚私自转交者50元/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由综合管理部重新安排工作。(2)因上报质量问题,被罚款者辱骂、弄虚作假、栽赃陷害、故意为难问题举报者、发现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3)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不予理睬,仍然继续者罚款20元/次(4)因相同原因出现第二次批量(15%及以上)质量问题(此批量针对所有内、外部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处罚加倍并调离生产、质检岗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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