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金活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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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精神,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活动质量和效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带动效应,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规范研究生党建基金的管理工作,明确申报流程、资助标准,经费使用及报销办法等,特制定本办法。一、使用范围 1.用于研究生党员教育活动;2.研究生党支部优秀项目活动的经费支持; 3.用于党建研究成果的奖励。二、申报制度研究生党建基金每年集中受理两次,春季学期为每年3月,秋季学期为每年9月。各党支部可结合支部自身实际情况,在其他时间段自由申请活动项目,参考主题内容自主创新,研工部将对

2、创新项目增大支持力度,在党建评优活动中给予充分体现,推动我校研究生党建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具体申报过程如下:(1)部署:研工部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总结上学期(学年)工作,分析国内外形势和研究生培养现状,解读本学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2)支部讨论:各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认真领会党支部书记例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期初研工部制定的党建基金方案主题,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拟定申请项目,并规定各项目负责同志。(3)聘请指导教师:各项目必须邀请院系研工组长、分党委副书记担任活动指导教师,参与活动申请、开展和总结全程。(4)填写申请书:支部各项目负责人可在研工部网站下载中心或相应通知中下载项目(活动)申请书,填写

3、具体的活动方案,请注意结合内容调整格式。(5)院系汇总上交:经由所在院系所党总支(分党委)审阅、修改、批准后,由学院统一填写院系党建基金活动申请汇总表后上交研工部。三、审批公示制度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的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项目审批专家组进行党建基金活动的评审及管理工作。结合往年本学期党建基金工作方案,按项目分组研讨,分类汇总,本着优中选优、支持创新项目、最大程度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的原则,重点支持有一定创新性、活动策划完整翔实、对研究生党员教育、研究生成长成才有较大推进作用的活动项目。具体要求、流程如下:(1)相对平衡原则:求做到同一主题内各项目经费相对平衡,支部间经费相对平衡,院系间

4、经费相对平衡对于一些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跨地区的支部联合活动,适当增加支持力度(2)增加支持原则:对于创新性强的党建基金活动,增加经费支持;对于持续开展、已有较大成效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对于规模较大,预计社会影响力较强的项目,增加经费支持。(3)分层次支持原则:按照创意水平、活动规模、策划翔实程度,将项目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党建项目资助经费为200-500元,占审批总数的80%;优先支持项目资助500元-1000元,原则上不超过15%;重点支持项目资助1000元-2000元,原则上不超过5%。研工部将对重点支持项目和优先支持项目进行二次评审。(4)淘汰原则:严格把关,对于确不符合申报要求、

5、策划过于简略、严重偏离主题、研究意义不大户或犯有基本党的常识错误的活动,不提供经费支持。未通过的党建基金活动原则上不超过全部参评总数的30%。(5)继续开展原则:未通过的党建基金项目可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后给予经费支持;或者通过向院系申请等其他形式筹措活动经费,继续开展活动。研工部将审批通过的项目统一编号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研工部进行申诉,研工部将与院系、党支部协商并给出处理意见;无异议的党支部可结合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活动;如有通知以外的创新活动,经院系推荐可即时申请。三、活动开展及督导(1)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须悬挂或展示党旗;活动

6、党员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支部人数的2/3;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2)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要求有指导教师参加,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研工部备案。(3)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保存活动的影像资料。(4)活动开展后应及时向研工部提交新闻稿,系列活动请每项活动单独提交新闻稿。(5)研工部党建工作团队将分成若干工作小组,对院系党建活动进行实时督导。对于经费在1000元(含)以上项目,将开展中期评估。各党支部应提交详细的活动策划和进展说明。由研工部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召开项目评估会,对项目实施内容评估(项目内容是否与策划目标是否一致、项目完成情况等)、项目计划进度评价(项目

7、实施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后续安排是否合理,且是否能按计划进度完成等),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可以继续开展,并视完成效果可追加经费支持。四、活动总结及报销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审核通过后参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报销办法,到各自院系进行报销。总结及报销要求如下:(1)各党支部需在活动结束三天内向研工部提交新闻稿及相关活动照片。新闻稿文字格式:标题为宋体、小三号,通讯员和正文为宋体、五号。照片应包括活动照片4-6张,其中必须包含有党旗标志的照片。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海报照片以及电子版海报小样。注

8、意:活动照片要独立于新闻稿之外,单独粘贴附件,并以图片反映内容命名;(2)各党支部需在活动结束当月向研工部提交详细的活动总结(3000字以上),包括活动的前期策划,过程的图文资料、活动全部成果和经费决算。重点资助的项目以及优先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相关的活动视频、音频或转录材料,否则报销时无法得到全额资助。(3)所有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照片无须彩打)。电子版提交到,邮件标题与附件标题格式应为:“项目编号活动名称支部名称”,并在标题前注明“项目总结”或者“新闻稿”字样。纸质版直接交至研工部办公室(主楼A区206)党建负责老师处。无项目总结、新闻稿与活动照片的项目均无法得到资助

9、。(4)研工部将根据提交材料完整程度、活动规模、社会影响等因素,对各支部的活动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活动,研工部将在总结提交两周内为院系开具用款申请单,支部可及时到院系咨询相关报销事宜。五、活动延期因特殊情况,活动在本学期内无法开展的支部,应及时到研工部网站“下载中心”-常用表格中下载党建基金延期申请书,并向研工部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书”纸质版(无需电子版)。逾期未开展活动,也未提交延期申请以及违反活动相关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默认放弃,将无法获得资助。六、活动宣传、评优研工部将结合各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效果,通过学校、研工部网站、学校报纸、研工部橱窗等进行宣传。在每年七一表彰期间,结合具体工作安排,对优秀党建项目进行评优表彰。七、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处(部)解释并组织实施。 研究生工作处(部)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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