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变配电及10kv外线工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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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第三卷 工程技术规范 第九篇 技术规范与要求深圳皇岗地铁口岸联检楼项目高压变配电及10KV外线工程技术要求目 录第一章 概况2第一节 高压工程简介2第二节 工作范围2第三节 法律法规及施工依据3第二章 通用要求4第一节 施工过程的协调与配合4第二节 材料与设备说明5第三节 培训7第四节 零备件及工具8第五节 免费维修保养8第六节 维护保养8第三章 专用要求 9第一节 高压柜安装要求9第二节 变压器安装要求10第三节 高压电缆敷设与安装要求11第四节 设备技术要求12第一章 概 况第一节 高压工程简介本工程由市供电部门提供

2、两路10KV电源供电,两段高压母线分段同时运行,互为备用。设两个变配电室;地下一层配电室设置4台2000KVA变压器;屋顶配电室设置2台1000KVA变压器;共计有16台高压开关柜进行控制。第二节 工作范围本承包人负责供应及安装所有有关设备、材料、劳务及施工机械等以完成图纸所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如下:1、从雅苑变电站F61(皇检一线)和滨河变电站F41(皇检二线)供电开关接线至皇岗地铁口岸联检楼地下一层变电所和楼顶变电所的10kV外线电缆,以及从高压柜至变压器、低压柜至直流屏和直流屏至高压柜之间的电缆供应、敷设、安装、测试、试验、调试等直至通过验收送电,包括永久性用电的申报、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

3、送用电手续的办理和报装等。2、室内外高压电缆敷设安装,系统联动调试、测试,中间头、终端头的制作和测试等。3、市政电缆沟(井)的贯通、清理和恢复(电缆沟盖板、电缆井盖的破损等),人行道、道路、绿化带的破土开挖、埋管和恢复,过路顶管等所有外线施工辅助工程的施工和进线之前电缆井的制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办理相关手续等。4、皇岗地铁口岸联检楼所有10kV高压柜、直流电源柜、直流信号屏、变压器及温控装置、本工程所有10kV电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配件及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新设备(或入网)检测、测试、试验、调试直至通过验收送电。5 、所有电缆的支架、保护套

4、管以及电缆护管在电缆敷设完毕后的防水密封及防火处理。6、10kv外线在移交至供电局相关部门之前的看护及偷盗破损等的修复。7、变电所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的接地母线安装、接地电阻测试,绝缘橡胶地板的供货和安装(厚度不小于8mm)。8、变配电室架空地板及支架的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含防雷接地系统)及本工程的深化设计。9、高压柜、直流屏和变压器等设备二次接线图的绘制和完善,以及根据BA监测要求和BA系统集成要求为BA系统提供相应的接口协议或无源干接点、安装指导书、配合安装和调试。 第三节 法律、法规及施工依据本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必须符合本文的技术要求和本设计图纸的要求外

5、,还必须符合下列有关规范、标准: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199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199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71-92;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55-96;13、其它现行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14、深圳供电局审图意见书第二章 通用要求第一节 施工过程的协调与配合一、与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的协调:本承包人必须负责协助业主与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协调。1、承包人须提供有关的资料(图纸、样品、产品说明书等)经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作审批依据,如因所送资料不符合要求而需重新送审,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本承包人负责。2、如因与政府有关

7、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协调或合作不够导致已安装的设备或系统需更改或拆除,承包人除需负起所有有关的费用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还须对业主做出相应的赔偿。3、承包人应接受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完工后应通过深圳供电局的验收。由承包人负责联系、邀请深圳供电局相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测试、试验、验收并承担一切所发生的费用。二、与其它承包人的协调及交接工作本项目承包人必须与本项目其它承包人协调和合作,提供所需要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确保在分工交界点处与其它承包人能满意配合,顺利交接。1、与总承包人的协调工作: 在施工期间,本承包人须与总承包人现场配合,确保所有要求土建配合的工作和预留孔洞位置正确。 所有有关设

8、备的混凝土基础,本承包人应尽早提供有关资料并现场配合土建承包人以确保施工正确。 与低压安装部分密切配合,必须现场配合高低压的调试及验收,并负责协助总承包人低压系统的供电局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本承包人必须与建筑承包人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如因协调配合不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承包人负责。2、与智能弱电工程承包人的协调工作:(1)本承包人须与智能弱电工程承包人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接口。(2)本承包人须按楼宇自控系统监控点一览表(电BA12、13改)及图纸要求提供无源干接点供智能弱电承包人交接驳口。(3)本承包人须配合智能弱电承包人就智能弱电系统的安装与调

9、试工作。如因协调配合不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承包人负责。第二节 设备及材料说明承包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经设计认可并须由具有5年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承包人提供,详见设备技术要求。承包人须提交有关承包人的资质证明文件。一、适用的规范、标准和当地条例1、本招标文件内所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是指签订合同时所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2、若招标文件内对某些要求未有列明标准,则有关的细节、材料、设备和工艺要求应遵照相关的国内或行业标准,取较高者为依据。3、所有高低压供电系统装置的施工应遵照当地法规或条例进行。4、若上述各技术要求之间发生矛盾,则应按下列顺序优选选择。 当地政府的条例、指令和规

10、范 公用事业公司的条例 本招标文件和图纸 其它认可的标准二、保证1、承包人须保证整个高压配电系统的安装及运行,均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并通过验收送电。2、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配件均能按要求在任何工作环境正常操作。3、保证期是指自合同生效直至竣工证书发出日起计两年为止。4、承包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或图纸中的要求或说明与承包人所负的责任不适用时,必须在投标时提出。5、任何承包人的产品保证在工程完工后仍然有效,该保证的权属应自动转归业主所有,其后有关承包人保证中的权利和责任也转为业主所有。6、若在保证期满后,发现系统上潜在的缺陷,经技术人员认定是由于承包人的工料和施工方法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11、引起,承包人须负全责免费更换或整改,而不得推诿。三、工程更改1、在合同生效后,在特殊情况下,承包人需要更改某些设备或材料须以书面提交合理的解释及证明文件,并提出建议;重新建议的设备或材料承包人,必须在本议标书的可接受的生产商范围内挑选并同时经业主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同时更改后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此外,如有额外费用及合同上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更改材料和设备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全部负责。3、因更改材料和设备导致有关建筑和结构的改动,对本承包人及其它承包人所产生的影响及由此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由本承包人负责。4、因更改材料和设备而引致和相关的管道、电缆、导管

12、和设备的数量及排列的变化,本承包人需提供因变化所需的材料和附件并承担所有增加的费用。5、除非在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经设计和发包方及监理同意后可允许变更,否则不予变更,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四、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入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若发现承包人使用,有权命令拆除和更换,由此引致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五、工件的包装和保护1、所有运送到工地的设备和材料均应保持全新状态,并应有适当的包装和保护。2、所有运送过程中或在工地上受损的设备和材料,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必须无偿更换,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对大型设备的进场必须事先有详细的计划

13、和安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送方案,工地一般不可能提供临时贮存场地。六、对机件和设备的责任和拥有权。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所有材料、设备、机件的破损和遗失负责。2、在本合同范围内所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件一经送达工地,其拥有权归业主所有。没有业主和现场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移离工地。七、装置的大小及设备交送通道1、所提供的装置和设备的大小尺寸应能适合指定的安装空间,并须考虑提供足够的维修及保养通道。2、承包人应负责把全部材料运送到安装现场,对于大型重要设备的运送应拟定方案,事先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若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尺寸与图纸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改动和费用,须由承包人负责。八、样品审批1

14、、承包人须在合同生效的两周内,提交一份具体的样品清单给现场工程师审批。清单内应注明设备材料名称,承包人名称、产地、规格型号、预定交货的日期。如现场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人补充清单以外的样品。2、送审的样品需采用木板挂成行列提交,样品板应按业主指定的统一模式制造。所有材料及工艺的样品须先获得现场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才可在现场使用。3、承包人须将获批准的样品板(一式两份),交到工地,一份保留在工地现场,一份保留在业主处,以备日后对所用材料和工艺的核对和验收。4、在每一个样品上应附有中文说明标签,标明有关承包人,承包人名称,合同名称,将投入使用的系统名称,还必须有现场工程师的签字。5、承包人还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足够的样品,以备需要时进行破坏性试验用,样品试验所需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九、材料和工艺1、除了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外,本合同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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