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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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泸州市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 泸州市正华印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泸州市正华印务印刷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510502-04-01-960003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泸州市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创新路 136 号地理坐标(105 度 25 分 5.722 秒, 28 度 49 分 42.92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38 、纸制品

2、制 造、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9、印刷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 门(选填)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文号(选 填)川投资备【2210-510502-04-01-960003】 FGQB-0245 号总投资 (万元)200环保投资(万 元)17.7环保投资 占比(%)8.9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团是: 根据现场踏勘, 项目已开工建设, 生产 厂区购置了部分生产 设备, 属于未批先建,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3、 泸 环 发 江 阳 罚 20231 号”予以处 罚并要求企业立即停 止了违法行为。用地面积(m2 )59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 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表所示。- 1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 污染物以及二噁英、苯 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4、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属于间接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 况1、规划名称: 泸州市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纳溪科技园控制性详细 规划(2015-2030)批复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及文号:关于泸州市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纳溪科 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的批复(泸市府函20161

5、22 号) 2、规划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2016-2025 年)批复部门: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及文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泸市府函 2018370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名称: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及文号: 关于印发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泸市环函 2012236 号)2、规划名称: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 书- 2 -审查机关: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审查文件及文号:泸州国家

6、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2016-2025 年)符合性分 析2016 年 3 月 31 日,泸州轻工业园区升级为泸州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 并正式挂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主持编制了泸州国家高 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指出园区要重点布局医药 康健、现代商贸、节能环保、科技服务等主导产业, 包装印刷等提升产业, 通用航空、创意设计、城际配送、会展博览、教育培训等配套产业,形成 主次分明、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据产业集聚理念,重 点加强“医疗健康产

7、业集中区”、“现代商贸产业集中区”、“节能环保 产业集中区”、“科技服务产业集中区”、“包装印刷产业集中区”等五 个产业集中区建设。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营运期使用电能作 为生产能源,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所制造的产品属于包装印刷等 提升产业类别,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2、与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园区重点以发展高新产业、加工业、商贸、仓储物流为主,成为泸州 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之一。2012 年 12 月 3 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泸 市环函2012236 号”文出具了关于印发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根据园区规划

8、环评及批复要求,园区准入条件如 下:禁止类: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界定的限 制类、淘汰类项目;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十 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 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机械电子行业中禁止引入专业从事电镀、 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的企业,禁止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行业;废水排放量- 3 -较大或难处理的企业;化工行业。鼓励类:园区鼓励发展的行业主要有轻纺(如麻纺织,丝绢防治及精 加工等) 、箱包制造(如皮革服装制造、皮箱包袋制造等) 、电子机械(如 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允许类:不属于上述鼓励、禁止行业类型

9、,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 它行业。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不属于园区鼓励及 禁止入园行业,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禁止类、 淘汰内建设项目,与周边外环境相容,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属于 允许入园行业类型。综上所述, 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3、与跟踪环评及专家论证意见符合性分析2020 年,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清元环保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对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 作。2020 年 9 月 25 日,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在泸州市主 持召开了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

10、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的专家论证会,并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根据其环评及论证意见,园区准 入条件如下:跟踪环评调整主导产业为: 以节能环保材料、医疗康 健、中药制造、 生产线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原规划产业在满足环保、清洁生产水平的前提 下作为允许类入驻。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 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等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 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 治理的项目; (3) 机械电子行业中禁止引入专业从事电镀、喷漆等表面处 理工序的企业, 禁止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行业; (4) 废水排放量

11、较大或难处 理的企业, 如含前端脱胶处理的苎麻加工行业、皮革鞣制行业、印染行业,- 4 -造纸行业; (5) 技术落后,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6) 禁止引 入金属冶炼、屠宰、印染、皮革鞣制、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禁止新建制浆 造纸(含废纸制浆)、单独的表面处理行业。根据上述介绍,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不 属于园区跟踪环评及专家论证意见中负面清单内的行业,不属于禁止引入 行业,属于允许类入驻行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跟踪环评以及专家论证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

12、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和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 设备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 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规定:不属 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为允许类。2022 年 10 月 28 日, 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准予了项目备案,备案号: 川投资备【2210-510502-04-01-960003】FGQB-0245 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泸州市利拉鞋业有限

13、公司位于泸州市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 产业园创新路 136 号的部分厂房用于生产,租赁厂房的一楼建筑面积 300m2 、二楼建筑面积 290m2 ,合计租赁面积 590m2 ,租赁协议见附件; 根 据泸州市利拉鞋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川 (2017) 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64507”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土地用地性 质。符合泸州市江阳区城市用地规划要求。3、与相关法规、规范的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与现行国家、四川省、泸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5 -表 1-2 项目与国家、四川省 VOCS 污染防治要求的符合性分析VOC

14、s 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采取的措 施符 合 性国 家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 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 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营运期废气 VOCs 经车间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 根 15m 排气筒 排放。符 合挥发性有 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VOCs 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 VOCs 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的 VOCs 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 VOCs 的替代产品或低 VOCs 含量的产品。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方案提高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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