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3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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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1.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广西的实际,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是放宽、简化经营场所登记。四是建设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宽进”后的“严管”,使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五是实行“先照后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于2014年3月1日启动在全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建立企

2、业信用信得息公示平台,公示相关信用信息,推动各项配套监管制度的出台;将广西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启动全区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第二步:在2014年7月以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逐步推行“先照后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改革措施。2.广西何时开始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全区范围同时开展吗?答: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4年1月24日开始在东兴国家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开展了改革试点,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3.为什么要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答:开展注册资本

3、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微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促使更多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4.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答: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广西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促进广西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发展。5.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

4、标是什么?答:通过改革,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6.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什么?答: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7.改革后公司如何缴纳注册资本?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即工商登记机关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

5、资报告。该项改革,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首期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非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性规定,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创业热情。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后,有利于引导公司按照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8.今后是否可以“零首付”注册公司?答: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9.改革后工商登记机关是如何登记注册资本的?答:新的工商登记制度规定,工商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的缴付比例等均自行约定,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且由公司在

6、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10.无需验资证明,谁为公司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呢?答:不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工商登记部门也不须查验验资文件。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11.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不是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而是登记机关不再收取验资证明而已,这就从过去的政府监督转变为股东监督,认缴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改革后工商登记制度对于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仍应依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

7、任。如果有股东未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按时缴付注册资本,已按时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以及公司本身均可向未按时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追究未出资的民事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当资不抵债时,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法律责任。12.不登记实收资本,社会公众如何了解公司的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答:公司可选择向工商登记机关申报实收资本到位备案,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工商登记机关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交易相对人或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查询。但实收资本到位情况不作为工商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13.改革后认缴的注册资本是

8、否有最低限额?答:改革前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万元,改革后由于注册资本为认缴制,设置最低注册资本无任何意义,因此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的市场主体资格设定了最低注册资本设立条件的,设立时认缴注册资本还应遵守该规定,例如:银行、保险业;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的经营资格设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由行业许可审批部门负责审查,例如:开办典当行;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的资质认定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由资质审查部门负责审查,例如:建筑行业资质等。14.改革后,是不是所有的公司注册资本都能适用认缴制?答:改革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实缴资本另有规定的公司,比如银行、保险、证券、期

9、货、直销、基金管理和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外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都适用认缴登记制度。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排斥实缴。15.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是否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展经营?答:市场主体从事经营范围里的一般经营项目,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而从事经营范围里的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级人民政府规章所规定的,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16.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上都记载哪几项内容

10、?答: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都只记载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经营者)、经营范围、成立日期及注册号。个体工商户以经营者名义经营的,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也必须是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17.如何知道哪些经营项目是一般经营项目,哪些是需要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答:工商登记机关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经营范围分类目录,并注明哪些项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在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为申请人提供指引,供社会公众查询。18.什么是“先照后证”?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是否仍然按照

11、原来的做法,先办理许可审批再申领营业执照?答:金融、电信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市场主体,以及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工商登记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除此之外,从事其他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均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按许可经营项目向其许可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即“先照后证”。此项改革在2014年7月1日后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在此之前的第一阶段暂不实施。19.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还需要年检和验照吗?答:改革后,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企业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提交年度报告

12、的情况,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20.改革后,注册内资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改革后,办理内资公司的设立主要提交如下材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1.改革后,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改革后,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按

13、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登记改革相关措施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2.改革后,注册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改革后,注册合伙企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登记改革相关措施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

14、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2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实缴”、“认缴”是什么意思?答:“实缴“是指: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实缴到位并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由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后在营业执照中记载公示;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的比例均有强制性规定,非货币出资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认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股东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15、。24.从“实缴”到“认缴”的改革,有什么变化?答:改革前,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的设计导致设立公司成本高、效率低,出资形式范围小、渠道少,非货币出资手续繁杂、费用高,资本运作的效率低、不灵活。注册资本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诱发“两虚一逃”的大量发生。最为严重的是“注册资本信用”的泡沫无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交易安全和诚信体系的建立。改革后,工商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股东按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其出资情况,交易相对人或社会公众可通过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应依法律和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时,如资不抵债,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法律责任。25.实行认缴制改革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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