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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贯彻XX市局和XX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规定,以严格执法和稽查办案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四品一械”长效监管机制为目的,全面深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公共安全。现将2023年深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整治工作情况(一)排查情况。严格按照市局2023年深化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的规定,全面排查“四品一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四品一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1-12月我局共排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523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
2、4682人次,执法车辆1120车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64家,责令整改216家,涉药单位892家,责令整改43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82家,责令整改16家;保健品经营单位164家,责令整改8家;化妆品经营单位129家,责令整治13家。监督抽检1801个批次,不合格36批次,合格率98%;快检2804批次,合格率为100%。(二)备案查处情况。1-12月基层所、食品稽查队共查办“四品一械”案件xx起,结案xx起;办理食品类案件xx起,结案xx起;办理药品类案件xx起,结案xx起;共计罚没金额xxx万元。(三)宣传报道情况。1-12月我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219期,xx政府网站宣传报
3、道23次,美篇宣传报道115次,xxx电视台宣传报道4次,阳光报报道2次,xx日报报道1次,xx晚报报道1次。(四)投诉举报解决情况。我局公布了举报电话82829839作为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专用举报电话,并通过转接市局12331热线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充足运用电话、网络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有关问题举报,保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今年共接到投诉举报受理(不含市局转办)xxx起投诉,办结xxx起,剩余xx起在办理中。二、目的任务完毕情况(一)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按照天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告知(蓝政办函202313号)的规定和规定,对天门县食
4、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成立了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在天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告知(2023年修订版)(XX政办发2023XX号)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责发生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对预案(2023年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预案经征求县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邀请市应急办专家进行论证,在广泛吸取和采纳了各方意见后,共收到1个县及部门的反馈,形成了天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同时根据县卫计局、农业局、水务局、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了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建立了以这四个部门为主的14名专家库。(二)全面贯彻信用等级评
5、估制度。按照市局食品药械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估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全县2108家“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公司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估,其中A级单位XXX家,B级单位1家,C级单位0家。(三)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工作。以食用农产品示范市场、放心肉菜超市、餐饮服务示范街区、餐饮服务示范户、小作坊示范户创建为抓手,带动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整体提高。以市局目的规定为基础,结合天门之际,将目的任务量大幅提高(示范单位市局指标20户,我局指标80户;市局规定大型餐饮公司、学校及幼托机构量化分级管理80%,我局规定完毕100%;市局指标规定持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90%以上,我局指标规定100%)。截止
6、目前,完毕餐饮示范街区创建1条、示范单位创建73户、明厨亮灶145户。创建食品生产示范公司1家,小作坊示范户17家.(四)加强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针对我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规模小、门槛低、分布散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现状,2023年我局继续巩固“三小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以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户”为抓手,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生产条件脏乱差的经营单位进行取缔,符合生产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类梳理、规范提高,对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同时积极指导生产经营条件较好的小作坊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户”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树立示范楷模,引导小作坊逐步升级,提高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水。
7、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和指导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镇街政府、城管部门对校园周边50米外划定经营摊贩经营区域。我局牵头积极联合镇街政府、城管部门、教育部门对划定区域内的食品摊贩进行联合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划定区域外的食品摊贩坚决取缔。(五)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进一步实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量化分级评估,2023年,全县大型餐饮、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量化分级优秀良好等级达成80%以上,量化分级122户、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1108户。(六)加强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在平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8、,以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周边、旅游市场、餐饮具清洗消毒、农家乐及农村集体会餐、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酒类、保健品非法会销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20余次。针对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提高对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和食品品种的抽检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员执法人员1124人次,车辆40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81户,有力的维护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七)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县中小学校门口安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公示牌,公示责任单位、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在孟村中学、白村初级中学等学校门口悬挂“食品摊贩严禁在校园周
9、边进行经营活动”、“学生严禁购买食用不健康不安全食品”等横幅。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安排部署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及周边专项整治。做好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小饭桌”登记备案工作。以价格低廉的“五毛食品”、“辣条”、膨化食品、香肠、饮料等为重点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食品摊贩食品原料监督抽检,保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同时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由县食安办负责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基层食药所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在校园内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由各基
10、层食品药监所对本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贯彻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八)加大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开展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自2023年8月以来县局按照区域为主、基层为辅的原则在我局网站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并积极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画册2023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征询1000余人次,社区悬挂专项整治宣传横幅39条,借助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项整治宣传标语60余次。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284余人次,检查食品、保健品经营公司1936家,对12家涉嫌有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司予以备案查
11、处。(九)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监管。一是在全县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30人次,车辆60车次,检查医疗机构360家,提高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二是开展暂停销售使用进口药品欧龙马滴剂、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疫苗等冷链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和体验类、角膜塑形镜(OK镜)、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等各类专项检查17项,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管力度,维护了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三、工作亮点(一)实行网格化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党委成员实行包所责任制,每月下所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12、。各镇食药所长负责辖区全盘工作,定期对辖区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各所监管干部实行分片区监管,对各自区域的经营单位进行平常监督检查。(二)探索多种检查方式,积极延伸监管触角。针对工作中容易存在的“灯下黑”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在“四品一械”全领域定期开展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各基层食品药监所精干力量,互相在各自辖区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各类联合检查,切实解决夜市食品安全隐患、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幼托机构等监管顽疾。为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根据建立的一单两库,采用系统摇号的方式,对辖区
13、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公司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三)规范协管员队伍,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防控农村集体会餐安全风险,我局选聘镇街政府食品药品协管员19名,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528名,进一步各村(社区),及时跟踪申报农村集体会餐信息,督促农村集体会餐的举办者、开办者自觉履行农村集体会餐备案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会餐基本情况,积极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协管员宣传培训54期,提高协管员的业务水平。每半年召开各镇(街)协管员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公布协管员考核情况,进行工资发放,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对考核综合排名倒数村协管员进行责任约谈,用约谈的方式倒
14、逼责任的贯彻,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多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公安、交通、城管、环保、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参与联合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开展摊贩综合治理行动12次,目前已形成长效机制,共清理摊贩146余户次;开学之际参与教育局、卫计局联合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2次。(五)强化行刑衔接机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局与公安机关积极构建“4321”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四品一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公安机关、媒体、投诉举报四个渠道,丰富案件来源,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充足运用行刑衔接成果;通过把好基层监管所摸排、食品药监部门行政执法移送、公
15、安机关及时侦办“三关”,将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备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积极建立基层监管所与公安派出所之间“提前介入、联合调查、规范移送、共同追查”协作办案机制,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层级对接,将“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问题食品药品“无处遁行”。 (六)加大宣讲培训工作力度,促进主体责任全面贯彻。一是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我局积极参与“315”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宣讲”、“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宣传讲座30余场次,发放食品药品法律知识传单5600余份,接受群众征询15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
16、县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今年以来,相继举办食品生产公司检查人员培训班、放心肉菜超市及农贸市场快检人员培训班、食品生产公司小作坊培训班、全县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19场次,累计参与人员1500余人次,形成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存在的重要问题(一)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不够。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共排查“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231户次,基本实现对全县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排查全覆盖,但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盲区并未彻底消除,夜市食品安全隐患、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等监管顽疾仍需彻底根治。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查处不够。(二)媒体宣传报道不够。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省、市三级新闻媒体宣传相对较少,未能充足展示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