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58418608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24.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车辆抵押合同集合七篇 车辆抵押合同 篇1 甲方(抵押权人):倪耿彬 身份证号码:445221198812204558乙方(抵押人):_ 身份证号码:_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 年_月 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 抵押物抵押物:_牌_型汽车,车辆牌号为:_,发动机号为:_,车架号为: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所有。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甲、乙双 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元。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

2、等交由甲方保管。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

3、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4、。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

5、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6、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八条 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快递地址:_邮编:_ 联系电话:_传真电话:_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

7、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条 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四十九区泰华锦绣城7-5D乙方:_住址:_ 乙方联系电话:_签订约日期:_年_月_日签约地址: 车辆抵押合同 篇2 接受方(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1、抵

8、押物价值(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2、抵押物: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抵押的车辆为所有。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原始凭证、单据交给甲方。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乙方及担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

9、权。8、抵押期限:年月接 受 方(签字盖章):电话:抵 押 方(签字盖章):电话:连带担保人(签字盖章):电话: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权人):倪耿彬 身份证号码:4452211988XXXXXXXXX乙方(抵押人):_ 身份证号码:_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 年_月 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 抵押物抵押物:_牌_型汽车,车辆牌号为:_,发动机号为:_,车架号为: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所有。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甲、乙双 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元。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

10、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2、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YTZ_)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

11、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

12、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

13、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八条 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