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58417764 上传时间:2023-01-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闽商专党200966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和关于调整高等院校上缴党费比例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4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收缴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

2、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上述规定的相应比例交纳党费。4、属于流动编制和计划外用工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协议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上述规定的相应比例交纳党费。5、离退休干部和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

3、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6、学生党员、没有工资收入的家属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党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9、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10、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11、党员自愿

4、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交中央。由学校党委工作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一并交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出具收据。12、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13、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14、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

5、费”。二、党费使用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党费使用效能。2、使用党费要把重点放在加强支部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等方面,努力为党支部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及党的组织活动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和积极分子,包括培训中的资料费,讲课费,交通费;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的党员集体外出参观费用;开展党建研究活动的评审费、版面费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6、包括用于党员教育的电教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包括购买荣誉证书、奖品(奖金)和表彰大会的会务费用等。(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慰问生病党员、购买慰问品的部分费用。(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4、要建立严格的党费使用和审批制度。研究下拨和使用党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党费管理1、学校党委每年将收缴党费30%按规定上缴教育厅机关党委。校党委工作部留存20%代党委统一管理,用于全校性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全校性活动及党组织的其它专项活动支出等。其余50%由校财务

7、处直接划拨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账户,作为可使用的党费额度。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党费的使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到校财务处报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建立严格的党费管理制度。党委工作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同负责对基层党费管理人员(组织委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3、党支部要有严格的收缴党费手续,要确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于每月15日前将所收党费送交各党总支并登记造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每季度最后月份20日前将本季度所收党费上缴学校财务处。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是党务公

8、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校党委工作部负责每年向全校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向本单位党员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并每年向党委工作部提供书面报告及党费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5、学校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对所辖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自2010年1月1日起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按本办法执行。之前学校有关党费管理使用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级要求。未尽事宜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