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方法读后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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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判的方法裁判的方法。裁判的方法一玖罢一回梁慧星老师所写的【裁判的方法】,从不知道何为民法解释学,到如今对民法解释学理论情有独钟,也加深了我对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兴趣。说到此书,不得不提及的是梁老师致力于中国建立以及完善法治之路的拳拳之心,日月可昭,让我们这些晚辈很是敬仰,这本书是梁老师写给中国所有法官的,告之以先进的理论与独有的审讯艺术,以充分的理一性一思维,按照裁判独有的逻辑公式进展审讯,此书独具特色,百读不厌。自学习民事诉讼法以来,一直觉得很多程序、细节让人难以把握,加上阅读此书,体会到法官审讯工作的复杂,想起在法庭上,法官的一锤定音,一判影响别人人生后来的道路,当然,不及刑事诉讼这可带来关

2、于生命、权利义务的剥夺的后果,然而也顿生法官审讯之不易的感觉。法官的审讯是以经历进展堆砌,因此对于一个新晋法官而言,【裁判的方法】一书是审讯时候一切不解抑或烦恼的答案,梁老师会以此文字形式给你答疑解惑。玖完全书,我深化理解了【裁判的方法】一书本身所阐释的是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一名法官如何判断证据,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梁慧星教授总结说:一个判决是否正确、妥当,就看它是否符合这个裁判逻辑公式,这个裁判逻辑公式就是指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律法规为大前提TR,案件事实为小前提S=T,裁判为结论SR。简言之,大前提既定法律规那么是对典型行为典型关系的处理,小前提个案事实是对争讼案件中的行为与关系确实认,裁判结

3、论即法院裁判,那么是对涉案当事人关系和行为的评价,以及对涉案当事_益的处置。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规那么是法官裁判的潜在标准,但是,详细的个案事实才是案件处理的真正根底,法官的详细审讯工作也是从案件事实的认定开场的,然后才返身去寻找法律规那么STR。通过对此书的阅读,再结合老师课堂上所讲的案例分析p 以及各类案件的审讯,我感觉对于审讯思路的根本脉络有了整体一性一的认知,真正明白了所谓法官审讯就是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在本书中,梁慧星老师对于法官的审讯艺术研究的极为透彻。他在阐述法官如何判断证据的合法一性一、真实一性一方面并没有用特别多的篇幅,反而着重强调了不同种类的证据的证明力。鉴于学生

4、在阅读一些民事案例时也,对证据种类产生过一些疑问,所以仔细阅读了这局部内容,但是我发现梁老师对于侦查机关所作的侦查笔录,以及法院所作的审讯笔录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算作何种证据也没有充分阐述。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其中属于笔录一性一质的仅有勘验笔录一种。而目前民事审讯中经常所用的侦查机关所作的侦查笔录以及法院所作的审讯笔录,并没有明确归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在使用中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个人认为,这两种笔录虽然是侦查机关或审讯机关所制作的笔录,但是其内容上仍是证人或当事人就其所知道的事实的陈述,所以法院或侦查机关所

5、作对于非本案当事人所作的审讯笔录或侦查笔录,应当认定为证人证言的书面陈述表示。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对于本案当事人所作的审讯笔录或侦查笔录应当认定为书证,而且这些书证形成于当事人施行民事行为之后。因此,学生认为法院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质证,特别是对于此种证人证言应当依法要求证人出庭质证。然而如今,中国的法官们以其扎实的事实认定和极具人情味的劝戒调解,将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根据地方一性一知识和朴素的道德正义观念对详细个案所作出的正确的本质判断,随后引据的法律条款只是让这种判断获得了国家权利的威严,仔细阅读基层法院的大量裁判文书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这一点。这种方法可能是他们回避

6、专业知识构造缺陷的策略一性一选择,但另一方面,我国历来讲究天理人情,普通百姓的正义观念是直观朴素的,因此,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裁判确实应当符合生活常理,否那么,它们必将遭受民众的强烈质疑和挑战,现行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城乡差异论争便是例证。在寻找法律根据之前的本质判断,可以使案件的处理符合情理在先,法律规那么的选择适用又使裁判结果符合法理在后,这样,争讼的处理结果自然更容易为当事人承受。因此,这种先行的本质判断具有相当的合理一性一。事实上,法律制度兴旺的英美国家中,陪审一团一的有罪无罪判断就是在职业法官适用法律之前的本质判断。【裁判的方法】整本书都是以法官如何审讯为核心进展,不仅讲到了如何认定

7、事实,更花了很大篇幅分析p 作为一个法官每天都在做的工作。看了这本书,学生初步掌握了民法解释学,且我尤其喜欢这本书的第二讲,这一局部语言通俗又严谨,把一般法官在司法理论中所采用的各种解释方法都写清楚了。学生通过对法律条文、立法文献及其附随情况的一精一准解释的阅读理解,都可以窥见不少法律标准的法律意旨。我理解梁老师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是:人民法官对个案的解释应采取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扩大与限缩解释、系统解释、当然解释等方法,而且应严格掌握解释方法的使用,首先采用文义解释,其它解释方法应该为辅助方法。在此,我着重看了对当然解释的阐述。据梁老师的阐述,当然解释的法理根据是所谓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这

8、种解释方法似乎与【唐律】中所规定的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那么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在举轻以明重很相似,但是我疑惑的是当然解释这一解释方法中对于轻与重两个事实之间是否存在相似一性一,解释者在运用此种方法的时候对于孰轻孰重的判断是否表达理解释者内心的利益衡量,这里更多的是凭借解释者毫无杂念的理一性一分析p ,抑或是对于良心还是利欲的驱使。通读此书后,我觉得本书就是告诉我们:审讯的方法是什么,怎么去进展审讯。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或许仅限于这一学期,然而各种民法分那么的适用也离不开民事诉讼,每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走过法院这一程序,法官所审所判即让我们看到【裁判的方法】在真正司法理论中的运用。但愿中国的

9、法官们都以良心进展审讯,以专业冷静的头脑敲下法庭那神圣的锤子,切莫作出违犯社会道德良心的判决。裁判的方法二在读梁慧星先生的【裁判的方法】之前,对于法律解释尤其是裁判中的法律解释认识缺乏,虽然在审理案件中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一些法律解释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心存糊涂概念、思路并不明晰。读完此书之后,颇有醍醐灌顶之感。首先,对于法律解释的重要一性一有了较为深化的认识。法律不经解释即无法适用。法律标准是死的,法律解释是活的。法律规定是一抽一象划一的,案件事实那么千差万别,如何在各个个案中实现正义,需要法官在创造一性一地解释法律;社会是变动不局的,法律是相对稳定的,如何使法律跟上时代开展的步伐,需要法官在

10、法律解释中填补价值,弥补破绽。所以,正如梁先生所讲:法律问题说穿了是一个解释问题。法律摆在那里,谁都可以解释,看谁得解释正确、高明。法官裁判案件,判决中适用法律的正确或者不正确,实际上最终表达为对法律的解释正确或者不正确。法律之所以需要解释是由法律的本一性一语言文字的多义一性一和模糊一性一和社会的复杂一性一所决定的。其次,法律解释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是没有万能的,各有其优势与缺陷。梁先生将法律解释方法分为有四个类型十种方法。先说文义解释,这是最根本的方法,是任何一个法官,裁判任何一个案件,都必需要用到的。民法解释学上有一条规那么,解释法律必须由文义解释入手,应当尊重法律条文的文义。但是,由于语言

11、的多义一性一和模糊一性一,文义解释可能产生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这个时候,就需要求助于其它解释方法了。体系解释就是首选了。因为法律条文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存在于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完好法律体系中,通过考虑法律条文在法律上的位置以及前后的逻辑关系,确定含义就不会犯断章取义的一毛一病。通过这一方法,很多情况下可以把不适宜的文义解释排除掉。但体系解释也有其不能克制的缺陷,就是法律体系由于人为立法失误或者考虑了其它因素,在某些时候也会产生逻辑混乱。这个时候体系解释就失灵了。我们还可以选择的是立法解释,立法解释秉承立法者的原意或者追溯立法渊,表达立法本意,不失为很好的解释方法。但须注意的是,立法解释也有局限一

12、性一。那就是,立法年代长远,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变化,遵守立法原意,就显得僵化了。此时,值得参考的还有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与合宪一性一解释。这些解释方法包含了更多的创造一性一,我认为,不如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稳妥,只能作为次第二层次的选择。当第二层次的选择还不能解决问题,只好求助于最后的比拟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了。毕竟,法律最终的目的在于平息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比拟法解释在于参考其它社会行之有效的方法,社会学解释在于在本社会内寻找最妥当的解决问题方法。以上是我对这十类方法大致的理解,当然在理论中寻找解释方法也一定要依序进展先进展文义解释除外。最后,考虑一下价值衡量与法律解

13、释的关系。裁判是一种平衡,即在互相冲突的法律价值乃至其它社会价值之间进展平衡和取舍,得出结论。法律解释绝不仅仅是技巧问题,而且还涉及价值问题。而且,价值衡量在法律解释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法律解释的灵魂。价值衡量在引导着法律解释,当一种解释方法不符合法官价值衡量的结果时,就会被另一种方法所取代。当然,这个说法有些敏一感。毕竟,价值取向具有较强的相对一性一和不可捉摸一性一。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法官是人。在这一点上,只能努力培养法官适度保守、顾全大局的价值取向。那么,法官应如何权衡利益冲突?卡多佐的答复是:假如你们要问,法官将何以得知什么时候一种利益已超过了另一种利益,我只能答复,他必须像立法者

14、那样从经历、研究和反思中获取他的知识;简言之,就是从生活本身获取。事实上,这就是立法者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相接的触点。方法的选择、价值的评估,最终都必须以类似的、用以支持不同方法和价值的考虑因素作为指南。实际上,每个法官都在他的才能限度内进展立法。这恐怕也就是,梁先生所说的,立法尝试。而立法尝试的灵魂就是价值衡量。f132.更多延伸阅读幸福的方法幸福的方法一、反思篇书中也客观地提到,中国人对积极心理学的理解其实比西方人要早得多。如:孔子早就提到,修身本来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核心。作者还提到,书中的许多想法和价值观,其实本来就是深植于中国的文化以及个人和社会开展的历史当中的。作者不是要把我们带

15、到一个新的将来,而是带到一个更现实的将来-一个与我们的传统有着亲密关系的将来。看到此我不禁有点痛心,一个外国人要把中国人带回与中国传统文化有亲密关系的将来。这是什么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当今的中国人已不知晓了,不是丧失,而是被摒弃了。不过很感恩书中的作者,让我认识到先祖们的智慧。突然想起在听一次访谈时一位老师说的话:世界已公认中国是唯一一个放弃中国传统文化的国家,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最好的国家是韩国和_。前央视主持人陈大惠老师在一次的讲座中提到。在一个中韩交流会上,中国官员把孔子叫成孔老二,韩国官员顿时全体离场。韩国人还为孔子不是韩国人而痛苦流涕。而中国人呢?许多国人把传统文化当成了糟粕,觉得过

16、时了,不能适应社会开展了,外国人可把中国传统文化当成了至宝。中国的茶艺传到_成了他们的特色茶道,知名度远高于中国的茶艺;中国的礼仪也已被_和韩国传承了,假如看到一个家长向老师行鞠躬礼,大家都会想她肯定不是中国人;中国的端午节韩国申请为自己的专属节日;中国的七夕情人节远远不如西方情人节来得热闹;中国一千多年前的赵州桥,被美国评为了世界最出色桥梁,导游为之向游客们夸耀,说这是美国人给我们颁的奖,大家才觉得赵州桥的伟大并为之骄傲,而这种骄傲地背后却隐藏着无知和有辱先祖。赵州桥一千多年的历史,美国才两百多年,对于美国来说中国就是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而美国就是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爷爷是否优秀还要孙子颁个奖牌大家才认为自己的爷爷是优秀的。您说这不是有辱先祖是什么?话说有一个清华大学的高才生应聘到一家公司,三个月换了四个部门。该生的论语中英文背得滚瓜烂熟,但仅仅是背而已,不理解,不落实。心高气傲,高不成低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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