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58375089 上传时间:2023-10-3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3.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法和合同法案例(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法案例例1:出资形式A、B、C 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其中: A 为公司提供厂房 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B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C原为一家私营企业的家具厂厂长,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A、B、C 签订协议后,向工商局申请注册。问:(1)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请分析A、B、C的出资效力。( 2)甲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本案例中有三种出资形式:即实物,现金,无形资产。其中A的出资为实物出资,符合我国公 司法的规定; B 虽然是从银行借的资金,当并不影响其出资能力,故属货币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 的规

2、定;C的出资是无形资产,但我国公司法第27条只规定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 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管理能力作为出资我国公司法上没有规定。(2)甲公司可以成立。因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必须在3万元以上,C的出资虽然不符 合公司法要求,但A、B出资相加超过3万元,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股东人数(50个以下)也符合规定。 案例2:公司对外投资云衣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张X、李X、吴X3人共同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设立,该公司近年来经营情 况良好,为拓展业务,扩大经营,3 人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向某合伙企业投资100万元。(2)与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另一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有

3、限责任公司,专门生产运动鞋。实 地公司注册资本 400万元,为达到控股目的,云衣公司决定出资210万元。请根据你所学的公司法相关知识,对该两项投资作一判断,并说明理由。 答:(1)我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的出资人。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组成,且合伙人承 担连带责任。据此,云衣公司投资某合伙企业,不符合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为法律 所禁止。(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 额有限定的,不得超过对定的限额(第16条)。云衣公司章程中未

4、对投资数额作出限定,三位股东协商决 定与宏达公司一起投资设立实地公司,并出资210万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可以 案例3:公司债券的发行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 但因为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为了转产筹集 资金,开香有限公司总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宣 传。于是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并很快顺利发行完毕。债券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 元,年利率 15%,开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问: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 答:(1)我

5、国原公司法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有主体适格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 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 发行公司债权),新公司法对发行债券的主体未作规定,开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合格。(2)发行公司债券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方案决议(公司法第 38 条股东会职权里面规定),由股东 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文件(证券法第17条), 要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并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法第155条)。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 行债券,这不符合法律规定。3)公司

6、法第 156 条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法第 28条),而不能由开来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发售。案例4:公司财务会计粉装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每年4 月1日 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粉装公司管理混乱,自 2002 年起,陷入亏损境地。2006 年 2 月,部分公司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账册遭拒 绝。2006 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股东们发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仍不向他们公开,理由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股

7、 东们无需知道。经股东们强烈要求,公司才提供了一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 股东大会年会闭会后,不少股东了解到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财务报表与送交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不一致, 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送交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是为应付检查的,股东们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账册。 问:根据你所学习的公司法知识,指出粉装公司的错误,并说明理由。答: 公司法第 97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公司法第 98条又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此外,根据相关会计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最迟应在次年的 4 月 30日前制作完成并提交有关主体

8、)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 财产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公司除法定的财务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 账册。本案中,粉装股份有限公司所犯的错误有: (1)拒绝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 (2)未将财务会计报表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3)财务会计报表不完整,缺少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又另立会计账册。案例5:公司分立 方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文化用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不景气,加上股东内耗严重,公 司负责累累。在一次股东会

9、议上,股东李X提议将方圆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一个叫天方有限责任公司, 另一个叫地圆有限公司,由天方公司利用老方圆公司的净资产,由地圆公司承担老方圆公司的债务。该提议被股东大会一致通过,方圆公司分立为天方与地圆两家公司,天方公司利用老方圆分司的净资产, 地圆公司承担老方圆公司所有债务。分立各方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注销手续。不久,老方圆公司的债权人飞 虹有限公司找上门来,发觉地圆公司资不抵债,要求天方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天方公司拿出分立协议书, 拒不偿还方圆公司的债务。问:(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方圆公司的分立程序合法吗?(2)如何看待本案中分立协议书的效力? 答:(1)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有关法律

10、、法规规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 不仅是公司自身的事情,而且关系到进行分立的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分立的相 关程序,只有按法定程序分立才产生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第 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在177条 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另有约定的除外)。 方圆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既没有编制资产负责及财产清单,也没有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也没有与债权人达 成什么协议,因此该分立行为

11、无效。(2)本案中,方圆公司分立为天方公司与地圆公司,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而且该分立形为程序违法,分立无效,那么该分立协议书也应无效。案例6:公司解散2006年3 月,甲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惨重损失。3 月 20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4 月 15 日,股东大会选任公司 5 名董事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于5月8 日起正式启动清算工作,将公司解散及清算事项分别通知了有关的公司债权人, 并于 5 月20 日、5 月31日分别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向公司申报债权者, 将不负清偿义务。问:(

12、1)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 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3) 该公司在清算中有关保护债权人的程序是否合法?答: (1)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不合法.根据我国公司法182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公司,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但本案中,甲股份有限公司只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故该清算决议是不合法的.(2)按照我国公司法184 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因此, 在本案中,甲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任清算人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且,在公司法实务中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组

13、 成,按照一般惯例,也大多确定董事组成公司清算组.(3) 该公司关于保护债权人的程序不合法,根据我国公司法184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 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字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86条).该公司 在 3 月 20 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而至 4 月 15 日才成立清算组,整整迟了 10 天.另外,清算组成立后 ,应当立 即着手公司清算工作,但迟至5月5日才正式启动清算工作,超过了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的期限. 再者,申报债权

14、的期限 3个月也不妥.案例7:公司董事会会议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 3月28 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a、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 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 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b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于2006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增加2名独立董事 的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

15、议通过。c、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 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 董事 B 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d、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问:(1)根据本题要点a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C 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公司法109条:5-19人公司法113条:书面委托其他董事(2) 指出本题要点b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公司法38条:股东会职权独立董事(3) 根

16、据本题要点c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公司法47条:属于董事会职权(4) 指出本题要点 d 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公司法113条:董事签名案例8:股东大会决议2005年7 月6日,泸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会议作出了第二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决 议,决议第 2条载明:“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侵占股东利益的分公司负责人和责任人在公司的股份, 属个人缴纳的现金股份,由公司将作为赔偿股东损失收回其股份,属公司所配股份,由公司无条件收回 ” 的决议,由35 个股东签字认可。其后,公司管理层根据该决议将公司名下的 8 个个人股东的股份予以收回,并将决议书送达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