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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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第一节 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调查时,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本报告表合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公司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并据实申报缴纳公司所得税的非居民公司发生下列业务时填报:1、发生关联业务交易:指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2、有境外投资业务:指公司以钞票、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类似股份的权益性凭证等有

2、价证券方式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需持有被投资公司股份);3、向境外支付款项:指公司向境外支付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租金、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等项目的款项,不涉及产品(商品)购销支付的款项。第二节 如何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合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反映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情况,申报所属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可不填报。(二)填报本表时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判断并拟定其关联方。(三)本表关联方涉及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

3、的相关公司信息。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二)“纳税人辨认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若无纳税人号码,统一填报为“0000”(三)“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国家(地区)” 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四)“地址”一栏填报关联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五)“关联关系类型”,即构成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填报时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录入代码A、

4、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录入时使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内容可多选):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成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成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成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

5、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干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重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重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涉及虽未达成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重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

6、家族、亲属关系等。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本表中的“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信息包含了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和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相应的“国家(地区)”信息;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的“二、被投资外国公司基本信息”之“公司名称”和“六、被投资外国公司所有股东信息”之“股东名称”若符合本表中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的,也来自本表。第三节 如何填报关联交易汇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合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表头部分,重要反映公司

7、在同期资料准备、成本分摊协议方面的情况;第二部分汇总反映纳税人与关联方发生的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受让或出让无形资产、受让或出让固定资产、提供或接受融资以及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业务的交易情况。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二)本表待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数据录入完毕后,有关数据自动导入该表,最后手工填写表中“其他”行次。表

8、中自动导入的数据以及按表内关系计算得出的数据不允许修改。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是否按规定准备了同期资料:是 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公司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行办法(试行):公司应根据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规定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1、公司组织结构;2、生产经营情况;3、关联交易情况;4、可比性分析;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和使用。公司应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规定之日起20日内提供。(二)“免去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去准备同期

9、资料的公司选“是”,并在方框内打,如1项选择是,则本选项则不能选“是”。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行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涉及公司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三)“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 否”:本年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公司在“是”方框内打,否

10、则在“否”方框内打。政策依据:公司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可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公司应当自成本分摊协议达成之日起30日内,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四)“材料(商品)购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7项。_(五)“商品(材料)销售”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

11、十二(3)第14项。(六)“劳务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7项。(七)“劳务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4项。(八)“受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4列。(九)“出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

12、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9列。(十)“受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4列。(十一)“出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9列。(十二)“融资应计利息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

13、)“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9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9列。(十三)“融资应计利息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8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8列。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2列第4列第7列;2第3列第2列/第1列;3第5列第4列/第1列;4第6列第4列/第2列;5第8列第7列/第1列;6第9列第7列/第2列;7“合计”行第1列=第1列1至11行合计;8“合计”行第2列=第2列1至11行合计;9“合计”行第4列第4列1至11行合计;10“合计”行第6列“合计”行第

14、4列/“合计”行第2列;11“合计”行第7列第7列1至11行合计;12“合计”行第9列“合计”行第7列/“合计”行第2列。(二)表间关系1材料(商品)购入第1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项;2材料(商品)购入第4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4项;3材料(商品)购入第7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7项。4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8项;5商品(材料)销售第4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1项;6商品(材料)销售第7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4项。7劳务收入第1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项;8劳务收入第4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4项;9劳务收入第7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7项。10劳务支出第1

15、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8项;11劳务支出第4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1项;12劳务支出第7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4项。13受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1列;14受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2列;15受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4列。16出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6列;17出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7列;18出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9列。19受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1列;20受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2列;21受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4列。22出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6列;23出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7列;24出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9列。25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4列=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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