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复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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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复习表格在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复习中,考生要注意如下内容:法律关系含义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征1.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不等于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身(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2.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1)法律关系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2)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有一定作用(3)包含国家意志和法律主体意志3.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2

2、)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3)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特定的、个别化的。分类1.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调整性、保护性(1)调整:基于合法行为;无需法律制裁;是法律关系的正常形式;(2)保护:基于违法行为;需要法律制裁;是法律关系的非常形式。2.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否平等:平权型、隶属型(1)平权:主体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具有一定的任意性。(2)隶属:主体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3.法律主体多少及其权义是否一致:单向(务)、双向(边)、多项(边)(1)单向:权利人仅享受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不存在相反关系。(2)双向:特

3、定主体间的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法律关系。(3)多向:单向法律关系和双向法律关系的合称。如人事调动。4.相关的法律关系的地位:第一性、第二性(1)第一性:主法律关系;可独立存在或处支配地位;如调整法律关系。(2)第二性:从法律关系;居从属地位。如保护法律关系。构成1.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客体: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1)物:禁止流通物不得作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2)人身:包括人身利益和身体及构成物(3)行为结果:包括物化结果和非物化结果3.内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具有“实然性、特定性、个别性”)(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2)个人权

4、利、集体权利、国家权利(3)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考点分析】1.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实战中,要会判断,很多事实关系都不是法律关系,当然,不是法律关系,不意味着不能引起法律的适用。2.调整法律关系和保护法律关系:(1)一般而言,调整关系实现的是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保护关系实现的是法律后果的“否定法律后果”部分。(2)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在于:国家追究违法人的法律责任。因此,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和违法者。3.平权法律关系和隶属法律关系(1)任意性规则和平权性法律关系大体相当,但不能划等号。(2)强行性规则和隶属性法律关系大体相当,但不能划等号。4.法律关系主体(1)结合具体法

5、律关系,判断是公法人还是私法人。(2)权利能力包括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3)一个人具有权利能力,不意味着他能参加某种具体的法律关系。(4)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自然人权利能力不同;(5)法人的行为能力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5.人身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特殊性(1)人身包括“人身利益”和“身体及其构成物”(2)身体不得视为“物”,不得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客体。(3)权利人不得滥用自己的人身法律事实定义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分类是否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社会事件/自然事件)、法律行为注意同一个法律事实可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6、和消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考点分析】1.分类的标准是是否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因此要注意“社会事件”。2.有些现象,虽然不是法律调整对象,但只要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也可称为法律事实。3.实战中,还需注意复合行为,即兼具法律行为和其他行为的性质。法律责任含义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有义务但无责任;2.无义务但有责任;3.法律义务并不意味“不利”;法律责任一般和“不利”相关。4.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特定主体和程序。责任竞合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

7、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也可发生在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归责原则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指特定有权机关依法对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法定;公正效益、合理(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免责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如:时效、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法律制裁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1)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2)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考点

8、分析】1.法律责任的概念(1)注意“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2)注意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的关系2.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而言,竞合主要由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侵权违约、罚款罚金等几种情况3.免责(1)法律责任免除的前提是存在法律责任。(2)注意结合自诉案件“诽暴虐遗侮轻重”判断免责。(3)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行为等,不是免责条件。4.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关系;(1)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违法行为;(2)有违法行为不一定有法律责任的承担;(3)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4)违法行为人和责任承担者并不一定是同一主体。5.违法行为、无效行为、可变更(撤销)行为(1)违法不一定无效(2)无效不一定违法(3)可变更(撤销)不一定违法(4)违法可能是可变更(撤销)行为6.根据法律责任的承担原则,分析许霆案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做法。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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