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代表格大会学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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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业主代表格大会学习制度优选文档东莞市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联合本小区实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小区的权益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大会是本小区的最高权益机构;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业主履行公共物业管理事项决策,督查和保护本小区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履行机构,负责履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策。本小区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联合的物业管理服务系统,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保护本物业小区的公共次序,创立安全、整齐、友好、酣畅、文明的生活环境。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

2、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物业小区内的全体业主拥有拘束力。四、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接受街道做事处、社区和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第二章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方法一、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1、业主代表必定是本小区合法的业主,业主的认定依照以下标准:1)依法登记获取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即在登记簿上记录的名字)2)鉴于房子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还没有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凭备案的购房合同能够认定为业主;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发见效力,以致物权建立、改正、转让而获取物权的人;4)因依法继承或接受遗赠发见效力获取房子所有权

3、的人;5)与产权证登记权属人为夫妻关系人,或获取权属人书面授权的其他家庭成员。2、除以上条件以外,业主代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担当业主代表的意向;2)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例;3)恪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典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拥有必定的组织、交流能力;6)拥有完好民事行为能力;7)没有在本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参股或任职;8)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原则:/.优选文档1、依照本小区楼栋及户数分布情况,本小区共个单元,原则上不超出三个单元产生一名业主代表,同时每栋楼最少产生一名业主代表,这样本小区共产生名楼栋业主代表。一期21栋楼,代表

4、名额21人;二期9栋楼,代表名额9人;三期16栋楼,代表名额16人,合计人。2、原则上业主委员会成员自动成为其所在楼栋的业主代表,但该业委也能够其他选举他人作为其所在楼栋业主代表候选人。三、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方法:能够经过采用自觉报名、业主介绍、业委会所负责片区业委介绍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成为业主代表候选人。方式1.自觉报名:存心参选业主代表候选人的业主应该在规准时间内到指定地址报名,完成报名程序并经过业委会资格审查经过;方式2.业主介绍:经其所代表楼栋五名以上业主联合介绍,征得自己赞成后并获取业委会资格审查经过;方式3.所负责片区业委介绍:经业委会所负责片区业委介绍,征得自己赞成后并获取业委会

5、资格审查经过;四、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1、业主委员会任职业委自动成为其所在楼栋的业主代表,当出现一个楼栋有两名以上业委成员时,由业委会确定其中一人为其所在楼栋业主代表。当业委介绍其所在楼栋其他业主成为业主代表时,该业委自动成为本小区不分区业主代表;2、民主选举产生:应由其所代表的投票单位2/3以上业主参加投票(签订授权代表书),并依照所获取业主投票数的高低当选,得票次高者为楼栋副代表,今世表缺席时,可作为楼栋代表列席会议;3、业主代表每届任期三年,能够连选连任,代表其所在投票单位所有业主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并履行所代表业主的投票权益;4、当楼栋代表空缺时,由副代表递补,或暂由所负责片区的业主委员

6、会业委出任或该业委指定的该楼栋业主临时出任,直至选出正式的楼栋业主代表。五、经业委会确认业主代表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能够取销其业主代表资格,组织在其原投票楼栋业主中从头补选业主代表或许按前一次投票数次序递补一名:1、无故一年以上不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不履行业主代表的职责;2、已经不具备业主身份者;3、其所在楼栋业主超出30%业主向业委会书面联署提出撤换其业主代表资格。六、楼栋业主代表职责:1、亲近联系本楼栋地区业主,及时采集和反应业主的建议及建议;2、代表所属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参加议题谈论、决策,详细按本制度规定履行;3、关心和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同时督查业委会的工作;4、履

7、行本楼栋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督查职责;5、参加协调办理本楼栋业主内部矛盾,增强业主自律行为管理。.优选文档第三章业主代表大会的职责一、谈论、审查本小区全体业主的专项维修资本的使用和续筹方案,重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隶属设备,需要经业主代表征采各投票楼栋业主书面表决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赞成后经过,并督查实行。只波及部分地区业主的专项维修资本的使用和续筹方案,重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隶属设备,由该地区中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赞成表决经过即可见效。二、经业主代表征采各投票楼栋业主书面表决建议,累计超出小

8、区拥有投票权1/2以上业主赞成后经过,业主代表大会能够决定以下事宜:1、谈论、改正和经过业主合约、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小区其他重要文件;2、审查、介绍、选举、免除业主委员会成员,撤换、改选部分不称职委员,增补部分缺额委员;3、谈论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公司;4、谈论决定本小区内重要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使用、利润方案(波及月收益金额大于或等于10万元);5、决定波及本小区内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波及月利益金额10万元)。三、当超出1/2业主代表列席,并且经过列席会议代表2/3表决经过时,业主代表大会能够决定以下事项:1、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

9、估量决算方案;2、审讲和督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3、改变或撤掉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4、谈论和审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5、督查和辅助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睁开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6、决定本小区在保护公共安全、公共次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7、谈论决定本小区内重要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使用、利润方案(波及月收益金额小于10万元);8、决定波及本小区内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事项(波及月利润金额10万元)。第四章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一、业主代表大会最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业主代表大会一般由业委会组织召开,当在有30%以上业主代表建议或有15%

10、以上业主书面联名建议时,业委会必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经业委会资格审查的非业主代表的业主或住户能够参加大会旁听,经大会主持人赞成,能够有讲话权,可是无表决权。二、业主代表大会开会能够采用现场集体谈论、书面征采建议、电子表决三种形式。表决非法例明确需要业主署名表决事项时:能够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任何一种,但都需要1/2以上业主代表参加,会议定策须经参会的业主代表的2/3以上表决投票经过,否则大会做出的决策决定无效。当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需要业主署名表决赞成的事项时,依照各个楼栋代表所提交的业主.优选文档户数和物业建筑面积统计相应投票权:业主签订的书面建议应该有业主的房号、产权面积、联系方式、赞成与否和

11、业主亲笔署名,并长远保留备查。三、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应提早十五天向小区全体业主宣告大会议题和议程内容,经过业主代表宽泛采集其所代表楼栋广大业主的建议,将这些建议要求如实向业主代表大会反应。业主代表对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大会所形成的决定、决讲和经过的小区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所代表楼栋的业主传达、宣传,并敦促、开导履行四、业主的投票权依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确定。同一物业的业主超出一人的,由物业共有人推出一人参加有关选举、议事和投票等活动。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地区内所有业主投票权的总和。五、买受人和出卖人的议事决定投票权可拜托使用人,承租人或其他代理人履行,但需出具书面授权拜托证明。物业使用

12、人,承租人及其他代理人不拥有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六、业主代表大会采用记名表决方式,能够现场举手表决,也能够经过书面或实名认证的电子表决。当需要业主书面建议投票表决的议题时,投票人必定在投票上填写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或所代表业主的投票权,赞成、反对及弃权的业主票数,并署名或盖印后见效。七、为了保护每位业主充分履行自己权益,特制定以下反对条款:在业主代表大会做出有关表决后10日公示期内,每一位业主都可实名向业委会提第一版面建议,当累计有超出本小区20%投票权的业主提出反对建议时,有关业主代表大会决策应停止履行,对付有关议案进行改正后再次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第五章附则一、本制度经过本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表决经过并在小区内公示10日,在公示期内,假如业主有建议,请书面向业委会提出。假如公示期内,业委会收到的反对建议累计不超出本小区15%投票权时,本制度即开始试行。待业委会提请本小区下一次业主大会表决通事后,正式履行。二、本制度内容如与我国现行法律法律相抗争的,按现行法律法例的规定履行。东莞市*小区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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