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58333127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doc(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清河镇镇村级组织管理制度一、村党支部职责: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做出的决议、决定以及村党员大会、“两委”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保障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二)领导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其他村级组织,支持帮助他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领导本村经济工作,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四)领导和组织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思想政治工作,

2、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搞好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维护农村稳定。(五)抓好党支部和本村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六)负责村级干部和村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七)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落实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二、村委会职责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所规定的职责。主要职责有:(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接受并完成其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参加编制和组织实施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计划,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三)尊重并保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和利益。(四)兴办和管理村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和其他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外来投资者和外来劳务工

4、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优抚、救济、扶贫工作。(五)依法管理村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教育、组织和督促村民履行村民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接受义务教育、服兵役、完成国家征购、“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等款项,照章依法纳税。(七)调解民事纠纷,维持社会治安和稳定,教育村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尊老爱幼、爱护公共财产,促进民族之间、村民之间、村庄之间的团结互助,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八)执行并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的决定,向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其

5、他应当由村委会承担的工作。三、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职责村民会议是村民依法实行自治的最高权力组织,由本村有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户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一种实现形式,由各户有政治权利的十八岁以上的一名家庭成员作为代表,共同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有过半数村民会议成员参加召开户代表会议应有 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的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村民代表选举方案。并监督所列章程、办法的实施。(二)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三)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制定、修改、通过村的自治章程和村

6、规民约,审议和通过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四)讨论决定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款项的收缴及使用;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和土地占用补偿费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五)村民会议有权变更和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外,户代表会议拥有村民会议其他各项职权。四、村民代表会议职责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的特殊实现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的常设组织,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中的权力中枢,对村民会议和户

7、代表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两委班子成员、和具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本村村民共同组成。其中,村民代表占半数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设主席一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书记空缺或不能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时,由村委会成员以外的其他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临时担任。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林木砍伐申报计划,村干部报酬,宅基地使用方案,救济救灾及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二)审议通过

8、按法律法规规章产生的村干部以外的其他村干部;(三)制定和修改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小组工作规则、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规则;(四)审查和批准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财务预算等;(五)监督“两委”及村干部的工作;(六)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授予的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村民代表会议设立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两个小组受村民代表会议的领导。村民主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村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二)协助村会计人员做好财务工作。(三

9、)定期审查会计帐目,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审核结果。(四)每月集中对村集体当月财务收支的全部单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签章确认。(五)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和集体资产的承包人、租赁人兑现承包、租赁合同的情况。(六)受理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报告,并向村民解释有关理财事项。村务监督小组由3-5名村民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各项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村务公开情况,收集村民对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反映,监督村民(包括村干部)对村民自治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五、村级党务管理制度1、村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

10、书记召集和主持,研究和讨论村党务工作和有关重要问题。2、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涉及村内重大事项,经党员大会讨论提出意见。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实到会正式党员要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实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村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党员大会对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3、党日活动,村党支部坚持每月组织一次,以党性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每年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4、村党支部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年组织党员和村民或村民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优秀党员,要

11、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处置。5、党员学习培训,村党支部应有计划地组织,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取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实际效果。6、发展党员工作,村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做好“公推”党外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和接收新党员工作。7、对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村党支部要及时向全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传达,并抓好贯彻落实。8、对村干部的工作政绩考核,除由镇党委、镇政府

12、统一考核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由村党支部提出考核意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村委会配合。9、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六、村级政务管理制度1、村级政务管理是指村级党务工作以外的其他村级事务的管理。村级政务分为重大事项和一般性事务。村级政务管理必须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2、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进行研究讨论和决定。党支部是村级重大事项的预决策者,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是

13、决策机构,凡涉及全村发展和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组织实施。3、村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年度计划。(二)需要村集体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三)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包括村集体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四)土地、果园、渔塘、集体房屋及其他集体资产的出租出让或承包。(五)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六)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二胎申报计划。(七)需要村民负担的集资、统筹的标准及收缴方法。(八)享受村集体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九)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方案,村办学

14、校、村建道路、电网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办法。(十)优抚补助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及五保户、困难户、烈军属户的照顾救济。(十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规定:村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的程序:(一)提出议案。民主决策的议案可分别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二)受理议案。民主决策的议案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统一受理。(三)“两委”研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

15、,研究拟定会议议程和议案决议草案。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的会议议程和议案决议草案一般应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四)乡镇备案。会议议程和议案决议草案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五)讨论决定。召开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决议草案进行讨论决定。(六)公布结果。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向全体村民公布。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决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更改的意见或建议,并提交作出原决议决定的组织依程序更改。未作出新的决议决定前,原决议决定应继续执行。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按照民主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因越权决策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除村级重大事项以外的其他村级事务为村级一般性事务。村级一般性事务的管理,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初步意见,由“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村级组织和村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