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58279133 上传时间:2022-09-1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考试重点内容(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06会计从业考试重点内容财经法规重点内容财经法规重点考试内容 8Y7江苏财经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8Y7江苏财经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8Y7江苏财经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8Y7江苏财经(1)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 8Y7江苏财经(2)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会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两条例+一准则 8Y7江苏财经(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

2、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8Y7江苏财经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四办法 8Y7江苏财经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七制度、两规范、两办法、一准则 8Y7江苏财经(4)地方性会计法规。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8Y7江苏财经(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8Y7江苏财经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8Y7江苏财经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

3、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8Y7江苏财经(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8Y7江苏财经(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8Y7江苏财经(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8Y7江苏财经(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8Y7江苏财经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4、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8Y7江苏财经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 8Y7江苏财经一、会计核算 8Y7江苏财经(一)核算的原则:1、客观2、相关3、一贯4、可比5、及时6明析7、重要8、谨慎9、配比10、实质重于形式11、历史成本12、权责发生制13、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资料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报)应真实、完整2、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告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8Y7江苏财经(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一会计年度=一会计区间(年、半年、季、月) 8Y7江苏财经(四)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

5、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 8Y7江苏财经(五)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1、会计核算前提:及时取得原始凭证2、只有经审核无误的、会法的原始凭证才能进行账务处理3、记账凭证是记账的直接依据。 8Y7江苏财经(六)登记会计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8Y7江苏财经(七)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8Y7江苏财经(八)财产清查:由账簿记录对财物、货币、债权债务进行核对 8Y7江苏财经(九)会计档案管理:由

6、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8Y7江苏财经二、会计监督 8Y7江苏财经(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8Y7江苏财经1、概念:为保护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在单位内部进行相互制约、监督的方制度和方法。 8Y7江苏财经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8Y7江苏财经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8Y7江苏财经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8Y7江苏财经(1)人员职责权限应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8Y7江苏财经(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

7、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8Y7江苏财经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8Y7江苏财经(1)对违法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8Y7江苏财经(2)不符事项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8Y7江苏财经1、概念: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8Y7江苏财经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8Y7江苏财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

8、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8Y7江苏财经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8Y7江苏财经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8Y7江苏财经4、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8Y7江苏财经(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8Y7江苏财经(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

9、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8Y7江苏财经(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8Y7江苏财经1、概念: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8Y7江苏财经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8Y7江苏财经(1)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8Y7江苏财经(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8Y7江苏财经8Y7江苏财经第三章、会计机

10、构和会计人员 8Y7江苏财经(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8Y7江苏财经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8Y7江苏财经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因素:1、单位规模2、业务收支简繁3、经营管理需求 8Y7江苏财经(二)代理记账 8Y7江苏财经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8Y7江苏财经2.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8Y7江苏财经(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8Y7江苏财经(2)

11、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8Y7江苏财经(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8Y7江苏财经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8Y7江苏财经(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8Y7江苏财经(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8Y7江苏财经(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依法退回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8Y7江苏财经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8Y7江苏财经(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8

12、Y7江苏财经(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8Y7江苏财经(3)不会法的会计资料,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8Y7江苏财经(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8Y7江苏财经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8Y7江苏财经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8Y7江苏财经(四)会计从业资格 8Y7江苏财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2以财政部26号令形式予以公布。自20

13、05年3月1日起实施。 8Y7江苏财经1、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8Y7江苏财经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8Y7江苏财经(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 8Y7江苏财经(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Y7江苏财经(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8Y7江苏财经3、会计从业资格取得:(1)会计从业资

14、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8Y7江苏财经(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8Y7江苏财经(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8Y7江苏财经4、

1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8Y7江苏财经(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8Y7江苏财经(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8Y7江苏财经(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 8Y7江苏财经(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8Y7江苏财经(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 8Y7江苏财经(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8Y7江苏财经(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