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58259152 上传时间:2023-09-01 格式:DOCX 页数:118 大小:7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18页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18页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18页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18页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1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年房地产项目合同书(份范本) 书目 第1篇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范本) 第2篇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 第3篇市区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书 第4篇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书范本 第5篇房地产项目销售策划合同书 第6篇房地产项目居间合同书 第7篇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范本 第8篇房地产项目广告全案代理托付合同书 第9篇标准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范本 第10篇上海市房地产项目报销合同书范本 第11篇房地产项目开盘活动公关项目合作合同书 第12篇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书 第13篇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书 第14篇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书 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人:_ 贷款人:_ 借款人因_开发项目,向

2、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借款人:_ 贷款人:_ 借款人因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说明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

3、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拖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验的时间。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运用起先至结束的期限。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运用。 其次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探讨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

4、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全部应当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供应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询问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供应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同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供应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精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供应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

5、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样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

6、财产保险单 5.1.6全部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意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务 5.2.4出具按规定用途运用贷款的状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

7、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帐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托付贷款

8、人依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帐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依次支付款项。 7.2.3有权以偿债基金帐户干脆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帐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的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全部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需存入该帐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帐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

9、结算帐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帐户监管而实行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担当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供应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向贷款人供应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安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3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向贷款人供

10、应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当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根据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运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改变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并实行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刚好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务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刚好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 第十二条保险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

11、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运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状况严峻,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平安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 第十五条通讯_ 第十六条其他_ 借款人:(签章)_ 贷款人:(签章)_ 签约时间:_ 签约地点:_ 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_ 贷款人:_ 借款人因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 万元,期限为_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说明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终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拖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