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消防需连载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58109508 上传时间:2023-10-31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17.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消防需连载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高校消防需连载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高校消防需连载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高校消防需连载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高校消防需连载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校消防需连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消防需连载(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细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令第28号高等学校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7月3日教化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教化部部长 周 济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二九年十月十九日高等学校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标准高等学校的消防平安管理,预防和削减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平安,依据消防法、高等教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平凡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平安管理,适用本规定。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遵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平安工作中,

2、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平安责任人。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平安教化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救逃命技能。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爱惜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平安的义务。第七条 教化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平安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视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平安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和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

3、等学校消防平安工作的监视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视检查,指导和监视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平安工作。其次章 消防平安责任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平安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平安工作,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平安责任制、学校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二批准消防平安年度工作准备、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平安工作会议;三供应消防平安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四督促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刚好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八促

4、进消防科学探究和技术创新;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平安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平安管理人,帮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平安工作,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平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平安年度工作准备;三审核消防平安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四组织实施消防平安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修理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学问、技能的传播教化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帮助学校消防平安责任人做好其他

5、消防平安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视、检查、教化和管理职责。第十条 学校必需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拟订学校消防平安年度工作准备、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平安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后实施;二监视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平安责任制的落实状况;三监视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用与管理、以及消防根底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修理;四确定学校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部位并监视指导其做好消防平安工作;五监视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紧急品的储存、运用

6、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六开展消防平安教化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学问,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命技能;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展消防学问和灭火技能培训;八推动消防平安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运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展申报,帮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展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运用、营业前消防平安检查工作;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平安隐患台账

7、;十一遵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二帮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帮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制度和消防平安操作规程;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三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平安教化、培训及演练;四定期进展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刚好消退火灾隐患;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六按规定设置平安疏散指示标记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七消防限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视检查工作;八新建、

8、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九遵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以下平安管理职责: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展消防演练;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平安教化与检查;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觉火灾立刻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第三章 消防平安管理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以下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部位:(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

9、、超市市场、宾馆款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消遣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网络、播送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六)易燃易爆等紧急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用部门;(七)试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担当国家重点科研工程或配备有先进精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限制中心;(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十)建立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

10、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平安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记,实行严格消防平安管理。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询问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平安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平安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前方可举办。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前方可举办。第十六条

11、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记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修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第十七条 学校进展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并承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视、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

12、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紧急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制止违规运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命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其次十条 学校消防限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限制室不得挪作他用。其次十一条 学校购置、储存、运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紧急品,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标准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

13、等紧急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需进展培训,持证上岗。其次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平安管理。制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紧急的场所吸烟、运用明火;因特殊缘由确需进展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接受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平安规定。-其次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平安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平安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视检查。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平安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其次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刚好报警并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扑救初起火灾,刚好疏散人员。学校应当在

14、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化部。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爱惜现场并承受事故调查,帮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缘由、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其次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平安和消防平安管理状况,并依据状况变更刚好更新。第四章 消防平安检查和整改其次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展一次消防平安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消防平安传播教化及培训状况;(二)消防平安制度及责任制落实状况;(三)消防平安工作档案建立健全状况;(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状况;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状况;(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状况;(八)其他须要检查的内容。其次十七条 学校消防平安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觉火灾隐患应当刚好填发火灾隐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