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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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效期管理制度Qingdao Women and Childrens Hospital文件名称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版本号2016-10-A文件编号QFE/JCI-M-2016-125总页数共2页制定部门药剂科生效日期1.目的 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性。2.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3.定义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4.内容4. 1药品入库:4.1.1入库验收时:检查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药品有效期在6

2、个月以内的药品一般不得入库,确实紧缺或临床必需的需经药品供应办负责人批准方可入库;医院制剂效期6个月的药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4个月,效期3个月的药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2个月。4.1.2药库盘点:药库每月一次盘点,检查库存药品效期,填写近效期药品一览表,严格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放的原则。4.2药品养护:4.2.1近效期警示:4.2.1.1药库、药房、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建立近效期药品一览表或警示牌,做好相应记录,登记有效期短于6个月的药品并注明批号,对短于 1个月效期的紧缺药品应每周检查。4.2.1.2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及抢救药品近效期2月内贴红色警示标识。4.2.2滞销

3、品种和近效期品种,应先在药房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调剂使用,以控制报损率。完全滞销3个月的品种报药品供应办处理。4.2.3有效期1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及抢救药品,各临床、医技科室填写药品报损申请单报损药品清单,凭近效期药品实物到药库打印出库单,领取对应长效期药品,近效期药品实物交药品供应办集中销毁。4.3药品发放与使用:药库发药,药房、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调剂或配置药品,临床科室使用药品,应执行“近期先发(调剂、使用)”原则。4.4分装片剂药品的效期管理:在药品有效期内,自分装日期起6个月内有效,分装药品的原包装药品效期在六个月以内,以原包装效期为分装药品效期。4.5启封后药品的效期(未注明冷藏的,均指常

4、温( 0 -30)下保存4.5.1药品说明书有规定的按说明书执行。4.5.2瓶装硝酸甘油片启封后密封保存6个月内有效。4.5.3肠内营养剂启封后冷藏24小时内有效。 4.5.4用于封管的肝素、氯化钠注射液等2小时内有效。4.5.5皮试液配制后2小时内有效4.5.6各种溶媒开启后8小时内有效。4.5.7配制后的成品输液稳定性参照药品说明书执行,未注明效期的按8小时执行。4.5.8氯化钾预配液有效期为24小时. 4.5.9滴眼液、滴鼻液、滴耳液启封后7天内有效,药品说明书有规定的参照药品说明书执行。4.5.10中药煎煮液保存期限为7天。4.5.11口服液体药物开启后密封保存期限为1个月。 4.5.14水合氯醛溶液开启后保存期限为1个月。4.5.15丙泊酚注射液有效期为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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