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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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最近若干年,“市”成为古史,特别是社会经济史关注的热点,成果甚丰1。这种状况与时下急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有明显的关联。至于研究的深入程度具体到各个断代则不均衡。秦汉、唐、两宋及明清向受青睐,南朝也不时有文章论及,北朝则相对寥落。这种冷落亦事出有因,在一些学者看来,北朝盛行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萧条衰退,“市”自然不被重视。而一些治社会经济史或北朝史的学者则认为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北方商业日见活跃,若干都市亦颇繁荣,尽管各人对商业发展水平估价尚不一致。出现两种不同见解应与学者所持的立场、论题密切相关,这里不能深论。美国学者施坚雅基于他提出的“中心地理论”,

2、否认“自然经济说”,认为历史上中国农民的活动方式有一种周期循环的趋势,当外部形势有利时,农民就积极参与到市场体系里。到了动乱时期,农民就逐渐回撤,最后会取消与外界的接触,以至一个村子完全与外界隔离。许倬云对汉代农业的分析证实了施氏的见解。上述关于北朝“市”的两种观点看似矛盾,也许是截取同一过程的不同侧面、不同阶段所致。许倬云的研究着力考察了汉代农民生计与市场的关系。截至目前,北朝的相关研究远未深入到百姓生活中,揭示出其与“市”的关系。即便关注“市”也只限于列举若干都市如洛阳、长安、邺城等,泛论商业发展,未旁及一般城镇的“市”;而且大多从经济史角度立论,极少注意“市”的非经济侧面。殊不知,古代的

3、市,特别是集中市制时期,在买卖物品之外尚承担其他职能。这一点倒是若干日本学者有所分析,虽然他们也很少留心北朝的市。此外,市制与市内的买卖活动向为学人讨论的重点,当时人们对市的思考却被划为思想史的领地,不幸的是思想史家对此极少措意,使得我们笔下的“市”成了徒具制度、行为的躯壳,割裂了与市有关的思想与行为、制度间的内在联系。这些不足都有待解决。研究“市”可以有不同的角度。本文意旨不在揭示北朝“市”较之其它朝代所显现的特点,也不在论证当时社会经济的性质,而是侧重考察北朝朝廷及城乡居民生活与“市”的关系、“市”在朝廷及百姓生活中的意义,因此采用文化人类学所说的“内部观察(emic)”为主的方法。所谓“

4、市”指附设在都城、州、郡、县城以及军镇以下简称“城镇”中的“市”。边境上的互市、交市不在讨论之列,隋代统一全国后淮河以南的“市”亦不在讨论之列。涉及的问题,大体说来,包括与市有关的制度、行为与观念三方面,如朝廷对“市”的制度安排、人们日常生活与市的关系,时人对市的理解及理解与活动的关系,市制的背景、“市”对百姓的意义,等。希望以“市”为切入点展示当时的生活,丰富今人的认识,并基于此,反思一些研讨中国古史的方法。迄今研究北朝市尚不充分,似仅日本学者佐藤佑治做过专门考察,仍留下不少基本问题需澄清。本文不得不从“市”的分布、形制等一般情况着手讨论。一市的分布、形制与管理南北朝间南方出现的不受官府控制

5、的“草市”,北方未见。北魏时仅逆旅中偶见商户,道旁也有零星商贩;隋初汴州居民向街开门,或许在经营商业;亦有所谓“临道店舍”买卖兴利,但尚不普遍,且几被列为铲除对象。这一时期商业活动仍主要在城镇所设的“市”内进行。市的情形,仅洛阳、邺城、长安等都城常被论及,其他城镇情况不明,这里就资料所及,做些补充。先论分布。魏书食货志载,武定六年朝廷规定“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市,各置二称,悬于市门”,来核查规范百姓用称。东魏所辖州镇郡县不少立市,自不待言。时至北齐,情形依旧。河清中所定齐律论死刑时说:“重者轘之,其次枭首,并陈尸三日;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高齐境内少数城镇没有设市,但立市属常态,不然律

6、文不会如此规定、如此表述。普遍设市,官制上也有所反映。北朝承汉晋旧制,设吏治市10。魏书李顺附李裔传述北魏末年杜洛周起兵定州“特无纲纪,至于市令、驿帅咸以为王”,可证北魏地方州镇郡县亦置市令。北齐与隋开皇时官制见隋书百官志,据该志,北齐的上上州、上上郡、上上县与镇的属吏有市令或市长;隋初规定上上州、郡及县置市令、市丞。隋开皇六年龙藏寺碑题名有“州前市令、前恒山郡录事、维那刘雅”11。西魏北周之制,史书不载,据王仲荦先生考证,北周设司市下大夫、小司市上士12。州亦设市令,天和元年十一月廿日宋金保等17人造像记题名有“旷野将军、员外司马、斌州市令礼平国”13,县亦设市司,隋开皇元年四月八日豆卢通造

7、像记题名有“前石艾县市令、平州临虑关录事韩开”14,立像时间距杨坚登基仅三个月,韩开任市令殆值北周,宇文氏一朝县亦尝置市令,应无疑意。设市吏之城镇自然有市。由以上两方面情况看,北朝时境内不少城镇设置市廛是可以肯定的。各个城镇设市数量不一。州镇郡县一般仅立一市。都城往往置数市:北魏迁都洛阳后设三市,东魏北齐都城邺有东、西二市,隋都长安二市,东都洛阳则有三市。市之形制,当一如汉唐,为集中、封闭的场所,周置市门,早开晚闭,市内有店肆,依行业列肆,市中心亦如汉、晋之制设市楼、旗亭之类建筑,驻市司治市15。市在城镇布局中的位置,仅北魏洛阳、隋代长安、洛阳可考。东魏北齐都城邺与隋代两都规划均仿自北魏洛阳1

8、6,试以北魏洛阳为例作些分析。据洛阳伽蓝记及多年的考古发掘,知北魏洛阳城为三重,核心为皇帝所居的宫城,其外为内郭城,其中分布众多官署、朝廷的祭祠场所与朝廷兴建的佛寺,最外层为外廓城,内中以居民里坊为主,市廛亦座落其中17。洛阳城规划建设具体由李冲、董爵、穆亮负责,这种布局体现了他们的设计思想,也包含孝文帝本人的意见。这里值得注意的不是改变了“面朝背市“的传统都城格局,而是市廛的方位与权力中心的远近关系及其思想背景。从整个城市布局看,权力中心位于宫城及内郭城铜驼街两侧,居全城的核心,礼仪中心在权力中心之南。明堂、辟雍亦是礼仪中心一部分,位于宣阳门外的外廓城中,迁洛后虽不断有人呼吁修建,但工程进展

9、缓慢,至北魏亡亦未竣工18,故可不计。整个洛阳权力、礼仪中心处于中心的内郭城中,相对而言,位于外廓城的三市则分布于边缘,之间隔以城墙。隋都长安、洛阳情况与此相仿。市肆隔绝于权力、礼仪中心之外,相对居于边缘,若较之其他国家城市的布局会看得更清楚。公元前4前1世纪处于繁荣期的古希腊城市普南的中心广场居显着位置,是商业、政治活动中心,广场东、西、南三面有敞廊,廊后为店铺和庙宇。位于西面与广场隔开的是鱼肉市场19。市场在该城居中心地位。公元476年以前一直为罗马帝国都城的罗马城的中心是罗马广场,它亦是集政治、宗庙与贸易中心于一身20。公元79年为火山喷发所掩埋的罗马城市庞培中位于城西南的中心广场是全城

10、宗教、经济与市政生活的中心。广场四周分别建有朱比特神庙、大市、城市守护神庙及市政会堂、市政府21。建于9世纪的德国城市诺林根城平面以教堂广场为核心,向外呈放射状发展,该广场同时也是集市贸易中心和举行集会的地方22。中美洲古代印第安文化中心之一的特奥蒂瓦坎城600年达至鼎盛,8世纪后半叶被毁,位于该城主要大道交叉口的是主要的神祠、宫殿群与首要的市场23。上述城市中市场多位于城中心,往往与政治、宗教中心毗邻或重合,与中国洛阳城布局显然有别。后者“市”与权力、礼仪中心相距较远,且隔以城墙,居于边缘。北朝其他城镇“市”的位置不明,参照洛阳布局,若是新建城镇,置市处当亦远离代表权力中心的官衙,应无疑意。

11、对于“市”内活动,北朝亦禀承前代,实施管理。首先,坐市商人另立市籍。明确记载仅见隋书李谔传,知隋初有是制。附籍者应只限于市内坐贾24。开皇十六年六月规定“工商不得进仕”25,确定工商身份亦是依据市籍。准此,北魏神龟年间曾以“工商上僭,议不听金银锦绣,”此议最终未能施行26,却说明工商应自立户籍,这是产生该议的前提。其次,各代亦立法管理市内活动。隋书刑法志记北周律篇目,“十曰市廛,”隋大业律“十五曰关市”,包含有关规定。隋开皇律无“市廛”篇,但唐律杂律有若干管理市的律文,唐律乃损益开皇律而成27,开皇律杂律篇当有类似规定。程树德推测北魏律有“关市”篇28,似可信从。至于市内交易用“称”、“钱”是

12、否符合要求,朝廷与各地官府亦尝立制约束29。北魏末期以降,亦曾数度征税于市人及市内店肆,不过,正如李剑农、唐长孺先生所云,市税常在存废不定之中30。朝廷、官府治市,主要依靠市令、市长等市司。各代司市倾注心力不少,但这并不意谓市在朝廷地位有多重要,前述“市”之方位是一表现,司市官吏在官员等级体系中的地位亦揭示了这一点。魏书官氏志载前职令中“京邑市令”为从五品中,当时司州司事、从事,代郡功曹主簿仅为“第六品上”31,此时京邑市令地位并不算低。后职令不知何故未列诸市令,而河南偃师出土的北魏正光四年翟兴祖等人造像碑碑阴题名有“扫虏将军、京邑东市司马王安兴”32,按后职令,扫虏将军“从八品上阶”,依常例

13、,将军号高于执事官品级,东市司马品级更低。京邑市令品级较前应降低不少。其他城镇市司之品级当更低,或为流外。魏书李裔传讽刺杜洛周特无纲纪,称“至于市令、驿帅,咸以为王”,时人眼中,市长之属不过是些卑官末职33。京邑市令在北齐为从七品,北周司市下大夫为正四命,相当于正六品,隋开皇制为正八品34。地方州郡市令品级不载,好在北齐,隋州郡县属吏品秩高下与其在隋书百官志中排列的先后顺序大体相同35,可据市令的位序大体确定其品级。据隋书百官志中,北齐上上州市令列于州吏西曹书佐与祭酒从事史之间,诸州西曹书佐为视从八品,祭酒从事史视正九品,州市令品级当近乎二者。镇郡县市令之品级则在流外。隋代上上州市令居部郡从事

14、、仓督之后,部郡从事已为视从九品,市令应属流外。炀帝废州后郡市令不会高于此,县市令品级则更卑微。时制“九流之内,人咸君子”,市令跻身君子者少,属小人官者多。具体到各级官府内部,除京邑市令或直属司农、太仆,在司州诸职中地位稍高外,在州镇郡县属吏排序中,市令、市长均靠后,甚至为末席。北齐上上州中位置稍前;上上郡中仅列仓督前,为次末席,尚在太学生之下;上上县中则殿后;镇中亦居次末位。隋开皇制中州郡县之市令均为末位36。北朝时郡守县令长期为士流所耻居37,属吏地位更可想而知。官员品秩高下体现了朝廷的重视程度。魏书甄琛传载,宣武帝时琛任河南尹,欲整顿洛阳治安,上表称太武帝时平城盗窃为患,帝“广置主司,里

15、宰皆以下代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乃得为之”,又多设吏士,“崇而重之,始得禁止。”认为洛阳里正乃“流外四品,职轻任碎,多是下才,人怀苟且,不能督察”,致生奸弊,要求或任八品以上将军领里尉,或提高里尉品级,以求救弊,正反映了这种思维逻辑。朝廷基本采纳了甄琛的建议,说明这一逻辑亦为朝廷所接受。据此,北朝间不少州镇郡县立市设官施治,但市司品秩大多较低,不少甚至不入九品,连比视官也未曾列入,属于卑微末职;在同级官府僚属中也无足轻重,可以说处于官员等级体系的末端,表明当时官府对市并不重视。考虑到“市”在城镇中的边缘位置,可以说北朝城内立市虽不少,但它在朝廷与官府心目中仍处于无足轻重的边缘地位。上述现象体现了官方的设计与观念,这是否意味着市在时人生活中同样无足轻重,有必要进一步考察。二 市:买卖所之也东汉人许慎的说文解字释“市”为“买卖所之也”,道出了“市”的重要职能。北朝时亦是如此。关于北朝人日常生活,文献记载迥异。颜氏家训治家云: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畜,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植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颜之推描划了一幅近乎自给自足、万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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