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车辆管理制度(修订稿)实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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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Z车辆管理制度(修订稿)实用资料(实用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Q / GXHR-GL-XZ-006-2011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严格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指公司各种车辆。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分工1、综合部负责公司行政办公和工程车辆的统一调度、管理考核和相关事务协调以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驾驶员及兼职驾驶员的工种变更及登记备案管理。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交通安全管理。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第四条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部车辆主管人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第五条 部门用车

2、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第六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综合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综合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第七条 驾驶员出车完毕后应将用车申请单交回综合部。第三章 车辆管理第八条 车辆的相关证件、保险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部管理。第九条 车辆原则上应由专任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第十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

3、、时间、地点、用途等。第十一条 综合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车辆行驶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第十二条 驾驶员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综合部车辆主管人员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第十三条 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车辆公务调派离开青岛(市内七区五市)前往其他地区,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车辆原则上不予对外租借,特殊情况下需经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第四章 驾驶员管理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经公司批准并在综合部登记注册方准驾驶

4、公司车辆。驾驶员停止驾驶车辆满一年者,恢复驾驶工作必须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驾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专用车辆及吊车。第十六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按时参加交警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第十七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第十八条 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第十九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

5、,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卡、喇叭在中途发生故障,必须修复后方准行驶。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严禁直流供油驾驶车辆。第二十条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部经理,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第二十一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

6、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第二十三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但不限于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二十六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第二十七条 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室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驾驶员室时,要告知综合部车辆主管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向综合部车辆主管人员报告。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

7、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主管人员,并说明原因。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第三十条 兼职驾驶员1、兼职的原则:公司在册车辆,需配备兼职驾驶员的单位,按审批程序办理,以确保工作生产连续。兼职驾驶员分为有固定车辆和无固定车辆两类。无固定车辆兼职驾驶员的配备,主要针对24小时生产备勤、抢维修等一线生产用车 。有专职驾驶员的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兼职驾驶员不超一名;无专职驾驶员的车辆,兼职驾驶员不超两名。公司批准的兼职驾驶员,工作岗位不变,岗位工资标准不变。因工作需要,出现人员变动情况,应

8、一周内报公司综合部。2、兼职驾驶员资格审批:具有正式驾驶员资格证,驾龄在一年以上。审报单位负责组织兼职驾驶员的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审报。审报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申请,写明申报兼职驾驶员的理由、兼驾车辆,同时将兼职驾驶员资格材料一并报公司综合部。经公司批准,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准驾驶公司车辆。3、兼职驾驶员必须遵守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第五章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第三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由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购置,由综合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第三十二条 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不得擅自将电动自行车交与他人驾驶。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

9、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经理的工作调配。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三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第三十六条 未经部门经理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第六章 车辆油耗及维护保养管理第三十七条 对车辆的燃油消耗要逐车核定车辆的实际耗油量。每月将车辆的行驶里程、耗油量统计,年底进行结算。每百公里超或节0.5公升之内不奖罚。超出或节省0.5公升以上

10、部分,按当地油价全奖全罚。公司车辆在一般情况下一律用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原则上必须到该车指定的特约维修点修理,没有特约维修点的必须到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参与本公司车辆维修的企业,由多家具备工商及交通部门认定的不低于三类汽车维修资格的汽修厂中选出,而且要满足我公司在价格、质量、维修速度等方面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车辆维修需综合部车管人员对报价及车损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维修费用不足1000元的由综合部经理批准,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需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凡超过 2000 元以上的需由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

11、地点进行维修。除正常保养外其它需维修、更换项目原则上一律由车管人员随车参与维修过程,维修所更换的旧件一律交由车管人员验收保存。第四十条 严格审查维修保养项目,所列维修保养项目不得擅自增加,维修过程中需要增加的项目要及时申请车管人员同意后进行维修,返回后及时补填维修单以备案。第四十一条 公务用车外出途中出现故障影响安全行驶需就地维修不能返回的,需向车管人员电话汇报,事后参照本制度第三十九条补办相关手续。第七章 车辆租赁管理第四十二条 租用车辆应是底盘高,能满足生产接送人、运输器材、越野性能好的客货车辆。原则上不准租用小轿车,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严禁租用三轮车运送职工。第四十三条 租用车辆

12、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各部门、单位在车辆租用前,必须将所租用车辆的数量、型号及相关有效证件(行驶证、保险、营运证、驾驶员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综合部备案,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第四十四条 综合部在接到申报单位报送资料后,三天之内必须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否则申报单位视为批复,开展工作。第四十五条 租用车辆实行合同管理,应与车主签订安全经济责任合同。公司只负责车辆租用金、油料费。驾驶员人身安全、营运安全、车辆安全设施、维修保养等一切责任均由车主负责。第四十六条 租用车辆驾驶员由申报单位负责管理。驾驶员应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在每天

13、上道路行驶前要自觉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安全设施,确保生产运输安全。否则造成的交通违规罚款和事故损失均由车主负责。第四十七条 租用车辆耗油纳入公司耗油定额管理。对耗油超标的车辆,综合部责成申报单位改换车辆。第四十八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超规定车型、数量租用车辆,不予认定,费用不予报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第八章 交通事故第四十九条 交通事故报告及处理1、发生交通肇事后,事故责任人要立即报告综合部,事故报告3日内报送综合部。2、依据交警部门对事故处理认定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根据公司考核规定给予处罚。3、对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及连续发生交通肇事的责任者,酌

14、情给予停止驾驶、罚款、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附表一:用车申请表Q / GXHR-GL-XZ-006-01申请部门申请人随车人数用车时间用车部门经理签字前往地点事由(以下由综合部填写)拟派车辆驾驶员综合部经理签 字车回时间备注附表二:车辆行驶记录表Q / GXHR-GL-XZ-006-02日期事由起止地点时间里程(表数)使用部门核准驾驶员起时讫时起(KM)讫(KM)行驶(KM)附表三:车辆保养维修审批表Q / GXHR-GL-XZ-006-03车号驾驶员姓名维修理由维修内容及费用预算综合部意见分管副总经理意见总经理意见附表四:车 辆 保 养 维 修 登 记 表Q / GXHR-GL-XZ-006-04序 号项 目 内 容经办人编 号车 号日 期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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