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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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节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通用部分)检查类别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存在问题备注机构设置及人员1.从业人员大于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小于100人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3.有专项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和有安全投入实施登记台账。4.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法安全教育1.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计划。2.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或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档案。3.企业主要负责人、专(兼)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2、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发包租赁安全管理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发包或者出租给个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管理1.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使用登记台账。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危险作业管理1.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签有安全协议。特种作业安全管理1.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2.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在有效期内。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能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有

3、伤亡事故台帐记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治理1.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安全隐患整改销项台账。2.按规定开展检查、反馈及整改,有检查记录台帐。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1.劳动合同中有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2.依法与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操作规程1.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有关键工序和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员工能熟记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行吊(桥式起重机)1.定期检测,并有检测报告。2.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3.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4.起重机应当设置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的应急断电

4、开关。5.起重机均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7.司机室和工作通道的门应当设有联锁保护装置。8.大(小)车行走机构应当设置限位器和缓冲器以及止挡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较大危险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有醒目安全警示标志。2.生产经营场所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安全评估和动态监控。2.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危化品使用与储存1.储存使用危化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保持安全距离。

5、2.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3.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4.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剧毒化学品及储存量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变配电系统1.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2.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3.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

6、中控室等应设置应急照明。4.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3)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5.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安全用电1.配电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配电屏的上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

7、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2.电气设备(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3.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4.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及用电设备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2.配电箱、开关箱的

8、进、出线口应配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3.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高于地面50mm, 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4.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连接。5.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6.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7.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工贸行业企

9、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气瓶安全管理1.盛装单一气体的气瓶只允许充装与制造标志规定相一致的气体,不得更改用途。2.气瓶应有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溶解乙炔气瓶、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氧气瓶每3年检验1次。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氮气瓶每5年检验1次。3.乙炔瓶附件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回火器、防震圈完好。4.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有明显标识。5.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大于10m;严禁卧放。6.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7.严禁手持点燃的焊、

10、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8.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焊接与动火作业1.焊工和切割工须持有效特种工操作证进行焊割作业。2.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3.须采取自然或机械通风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所产生的烟气流。4.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5.当焊接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检查批准方可作业。6.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

11、管。7.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流相互倒灌。8.气瓶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固定装置上,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9.焊工必须用干燥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焊接与切割安全 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1.工器具应由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标识,记录备案。2.砂轮切割机在更换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允许使用有缺损的砂轮片。3.严禁在砂轮切割机砂轮的侧面磨削物料,以防砂轮片碎裂伤人。4.链条葫芦严禁超负荷使用; 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扳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并要有安全绳,

12、以防自锁失。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范锅炉安全管理1.操作人员有在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操作证。2.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4.有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5.有定期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6.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7.锅炉房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8.蒸汽锅炉必须有仪表监测下列安全运行参数:锅筒蒸汽压力;进口给水压力;锅筒水位;省煤器进、出口水温和水压。9.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可燃气体

13、浓度报警装置,应与燃气供气母管总切断阀和排风扇联动。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设施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宣传教育,有记录、有责任人。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3.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建立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6.设置的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等影响灭火器的取用。7.A类场所灭火器配置最大距离:手提式严重危险级15m; 中危险级20m; 轻危险级25m。 推车式严重危

14、险级30m; 中危险级40m; 轻危险级50m。8.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办公楼、厂房100公用面积2具1A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法有限空间作业现场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作业前要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人员配备穿戴相应的保护器具。3.作业前进行通风换气,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场所作业,手持行灯电压不得12伏。5.现场救援方案完善、设施完备。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应急救援1.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从业人员掌握应急措施和熟练使用应急器材。安全生产法(二)冶金企业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依据存在问题备注安全管理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2.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考核合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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