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价证券买卖委托协议书(汇编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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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可编辑排版网上有价证券买卖委托协议书(精选8篇) 网上有价证券买卖托付协议书(精选8篇) 网上有价证券买卖托付协议书 篇1 甲方:_身份证号码:_证券帐号:_资金帐号:_股票帐号:_电子信箱:_联系电话:_邮编:_地址:_ 乙方: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章、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托付下单。 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章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

2、乙方所供应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精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供应精确、准时的行情及询问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平安保管并常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 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托付,视为甲方的有效托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担当。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托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担当全部责任。 乙方因不行猜测因素或不行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缘由)给

3、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担当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供应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晰地熟悉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担当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担当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行抗力或者乙方不行猜测和不行掌握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担当。 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托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商定的,适用托付证券交

4、易协议书的商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 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连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网上有价证券买卖托付协议书 篇2 甲方(开户人):_ 乙方: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

5、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章、方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 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需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托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

6、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当保管。 假如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纳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 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 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打算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托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托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托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托付未成交之前撤消从前买入或

7、卖出托付的一种托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托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托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托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供应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状况的一种单据。 1 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 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

8、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马上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仔细阅读乙方供应的_网上证券托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需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需向乙方供应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供应能够证明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

9、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供应的开户资料必需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担当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准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 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准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担当。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托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 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供应甲方的状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

10、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 为了平安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托付系统中重新设定。 甲方必需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 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担当责任。 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托付事项: 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托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托付指令;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

11、、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托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托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托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托付指令。 第二十条假如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 甲方应准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准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恳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状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

12、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状况,但当日的查询状况仅供参考,全部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恳求。 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托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托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托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供应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

13、权利,但持有者不实行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 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全部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供应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需供应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实行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托付系统向甲方供应相宜的证券询问服务。 乙方严肃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供应的全部询问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推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行抗力缘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特别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马上通知 乙方: 交易已经开头,甲方无法进入托付交易系统; 甲方发觉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特别; 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觉有价证券余额有特别 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状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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