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2—203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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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222035年)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

2、区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着力破解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覃塘区通过自治区级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到2030年,港北区、港南区、平南县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到2033年,桂平市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各县(市、区)通过自治区级评估验收后即开展整改,充分做好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

3、估准备工作。到2035年,全市五个县(市、区)均通过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同步协调,城乡学校布局合理,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三、主要任务(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学龄人口数量与分布、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先建后撤原则,按程序撤并规模过小教育质量较差的小学教学点和初中学校。在各乡镇或大村合理建设寄宿制小学或在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增加寄宿班,新建一批农村寄

4、宿制小学;利用撤并后的初中校舍办寄宿制小学,方便边远地区和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按照标准建设新学校。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新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用地定额标准,按办学规模、班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等标准设计建设。新建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办学校规模在2000人以下,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在2500人以下,严禁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

5、。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2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5人以下。20232025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到2030年,全市小学、初中班额达标(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在控制班额的同时,各县(市、区)制定和实施消减义务教育大规模学校实施方案,逐步消减现有的大规模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实施校舍对标提质工程。各县(市、区)对照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制定生均教学

6、及辅助用房,生均体育场馆,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及网络多媒体教室等达标实施方案,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对不达标的学校实行一校一案,综合施策,实行销账管理。从2022年开始每年推进15%以上学校达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落实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构建融合创新、交互共享的智慧教育体系,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推进名校名师课堂城乡共享,推进教学点“网络联校”专递课堂建设。2025

7、年实现100%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基于各类教育机构、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等多主体间进行交流、分享、沟通、表达等互联互通的网络学习空间、班级空间和机构平台,利用空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利用空间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应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保障程度。6.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市、县(市、区)级财政要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城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为650元,初中统一为85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

8、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人/年,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充分发挥市级和县级财政投入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优先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建设,向最急需领域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县(市、区)级财政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确保优质均衡发展需求。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乡村教师、班主任等补贴。县(市、区)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县域内所有学校(含属地内市直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

9、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依据编制标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备音体美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推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农村初中、完全小学与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的教师力量,实行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等管理机制。在乡镇中心小学设立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学科老师集中统筹使用机制,推进“大课表

10、”制和专任教师多校任教的走教方式,切实解决村级小学因教师配套不齐而不能开足开齐课程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鼓励支持小学、初中教师分别参加专科、本科进修,提高学历。各县(市、区)要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中的骨干教师配备标准,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逐步提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要根据本区域教师缺额情况,逐年加大体育、美术、音乐教师招聘数量,逐步解决结构性缺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9.配齐充实教学仪器设备。各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要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

11、备规范,对照国家、自治区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及目录要求,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台账,按照分别不低于小学生均2000元、初中生均2500元标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及不足50人的教学点根据实际配备),为未达标学校制定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充实方案,逐步推进达标。确保2030年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统筹发展素质教育。10.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

12、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加强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阳光心态。深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创建文明校园,营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强化学校管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学校章程执行机制,认真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修订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提升学校管理

13、水平。重点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确保学生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2.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划定片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严肃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

14、为。坚持将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公办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3.推进城乡协同共建。继续推进学区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校校结对帮扶、合作办学模式,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的品质提升。坚持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及支教制度。坚持强校带弱校,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做到真帮实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4.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双减”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

15、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总量。加强作业研究,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广泛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压减培训机构数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开展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科技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5.落实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扩大特殊教育资源,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16、和送教上门等方式,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镇(街道)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所需的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资助就学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残联、民政局、公安局、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建立考评激励机制。16.开展质量和均衡发展监测。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数学等9个学科的国家或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每年发布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报告,为推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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