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机房建设用房用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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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基站、机房建设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鉴于:1、 甲方有权出租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场地。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租用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场地。 3、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并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场地。 第一条 租赁物及其它 1.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2、房屋/场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1.1 房屋/场地的具体位置:【 】。 1.1.2租赁物的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1.1.3该房屋/场地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1.1.4该房屋/场地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1.5该房屋/场地附着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1.2 甲方同意在将上述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时,房屋/场地现已具备的附属设施如空调、水、电、气、暖、电源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等亦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本合同所约定的上述附属设施状态良好,能够满足乙方使用,如在使用当中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3、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1.3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房屋/场地出租权: 1.3.1如本合同1.1中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自有房屋/场地,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场地没有权属纠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租赁前按揭、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房屋/场地前办妥。如因上述未清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场地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权属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3.2如本合同1.1中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转租的房屋/场地,甲方应保证其将房屋/场地转租给乙方的行为已经取得了产权人的同意,并应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且

4、甲方保证乙方获得对本合同租赁房屋/场地的使用的各项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等都没有超出甲方取得的合法使用权利的范围。如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上述保证,致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场地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 租赁物用途 2.1乙方承租上述房屋/场地用于基站建设、放置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承租房屋/场地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本

5、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 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4.2 租金按【 】结算(月度、季度、年度,或另行约定),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 】天内付给甲方。4.3 租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场地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负担。 4.4 租赁期间,因使用出租房屋/场地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电费,双方约定按第【 】方式办理:4.4.1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电费每【 】结算。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无故中断供电,如因故中断供电,需提前12小

6、时通知乙方。 4.4.2电费已包含在租金中,不再另行支付。4.4.3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交付 5.1 甲方应于【】年【】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场地交付给乙方并使该房屋/场地处于满足乙方要求的良好状态。 5.2 交付是指甲方将房屋/场地交乙方使用,交付的方式包括交钥匙、提供出入通行证等。甲方在交付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房屋/场地的设计图纸。 5.3 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六条 施工 6.1 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在租赁房屋/场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乙方应在施工前通知甲方。6.2 乙方应快速、安全的施工,尽

7、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6.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保证乙方及时的、不受干扰的施工。 6.4 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6.5 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时的临时用电和临时场地。 6.6 甲方满足乙方施工的其它需要包括【 】。 第七条 房屋/场地的使用 7.1 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房屋/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房屋/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 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它设施进出租赁房屋/场地的条件和路径,无偿提供种植地气线的地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

8、。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置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乙方改变线路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7.4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 7.5 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乙方做好基站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 房屋/场地的维修养护 8.1 租赁房屋/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在接到乙方修缮通知后,应当在【 】日内修理完毕。 8.2 正常的房屋/场地大修修缮费用及日常的房屋/场地修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或怠于修缮,乙方可以自行修缮,届时乙方付出的

9、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如果全部租金已经支付,甲方应当返还乙方相应费用。甲方怠于履行房屋修缮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8.3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场地范围外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房屋/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房屋/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发现租赁房屋/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出租方的变更和优先购买权 9.1 如果甲方或产权人将房屋/场地产权转移给第三方,租赁期内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产权人继续有效。 9.2 在租赁期间,甲方或房

10、屋/场地的产权人不得将出租房屋/场地转租,或进行其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处置。如果甲方或房屋/场地产权人对房屋/场地的处置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 9.3 甲方或房屋/场地的产权人如转让房屋/场地,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0.1.1 因房屋/场地拆迁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场地或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场地失去使用功能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的。 10.1.2 因国家法

11、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乙方已经无法实现租用该房屋/场地目的的。 10.1.3合同因出现上述情形而解除时,甲乙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将终止日起至本合同届满之日前的租金退还乙方,同时收回房屋/场地。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10.2.1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10.2.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个月的。 10.2.3 甲方按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3.1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场地【 】天以上。10.3

12、.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场地或设备受到损坏、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场地的。 10.3.3 甲方对出租房屋/场地的权利存在瑕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场地的。 10.3.4 甲方出租的房屋/场地因质量问题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10.3.5 乙方因10.3.1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因10.3.2、10.3.3、10.3.4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 10.4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10.1、10.2、10.3之规

13、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5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场地退还甲方。除非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可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10.6 租赁期满后,在租赁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场地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11.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场地供乙方使用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 12.2 租赁期间,甲

14、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场地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范围包括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及乙方的其它损失。 12.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租金每日【 】%的违约金。 12.4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125 甲方应当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间不得出现因与该房产或场地有关的共有权和区分所有权纠纷事件。如果发生,使乙方产生赔付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从房租中直接扣

15、除;如果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按照12.2 条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6 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场地相邻第三方的协调,防止出现对基站、铁塔建设的阻挠、干扰问题。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场地毁损或造成损失、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或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3.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战争、罢工、暴动等。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房屋/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其它部分继续有效。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2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5.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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