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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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所理制度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 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 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 精心整理的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 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 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 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

2、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 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 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

3、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 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 健康合格证 方 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 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 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 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第三章卫生监

4、督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 督工作。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 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 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 给证书。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 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

5、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 查,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 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 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 卫生许可证 的行 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

6、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 卫生许可证 的行政处罚不 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 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 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 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 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 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的

7、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共场所管理制度2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 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 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 求。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 施的管理。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 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8、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 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 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 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 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 安全卫生要求。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 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 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

9、场所、公共环境的 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 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 责任。公共场所管理制度3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 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 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 3 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 行失效。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 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

10、合 GB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 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 的监督、监测。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 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 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 禁入场游泳。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 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 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

11、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 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 质净化、消毒员。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 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 2 米,深度不低于 20 厘米,游离余氯 保持在5 - 10mg/1 ,须4小时更换一次。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公共场所管理制度41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 ,我园 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

12、看皮肤有 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 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 眠、饮食、大小便情况。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 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 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 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2全日观察制度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1、

13、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 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 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 生保健指导和建议。3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

14、治理制度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 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 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 同抓好治理工作。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 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 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 和教职工安全。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

15、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4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 安全。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 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5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 数,以防幼儿走失。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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