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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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令公布,2013年国务院第645号令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桂政发201676号、桂政发201815号和桂安监管法规20184号,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的部分权限委托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实施。(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以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

2、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2.跨各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二)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实施权限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令公布,2013年国务院第645号令修订)第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二)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

3、局以及当地政府区域规划;(三)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四)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是否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准;(五)主要技术、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六)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七) 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安全可靠

4、。(八) 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九) 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六、申请材料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

5、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咨询电话:0771-5659063 投诉电话:0771-5595845各设区市的咨询投诉电话由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自行公布。附件: 1.行政审批流程图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

6、件审查申请书(填写样式)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填写样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经济类型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申请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年月日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经济类型联系电话传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建设单位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处)年月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

7、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性质、规模等):项目类型建设地址总投资万元安全投资万元工艺流程简介(包括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技术及来源简介(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其安全可靠性论证情况):建设项目主要装置、设施简介: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申请文件、材料清单(在“”中用“”勾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

8、文件(复制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负责人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二、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三、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依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六、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栏,“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

10、名称和住所。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栏,“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取得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八、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一)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二)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三)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四)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五)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六)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七)新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八)改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11、九)扩建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十)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新建项目;(十一)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改建项目;(十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扩建项目。九、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详细地址。十、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十一、本申请书“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区周边状况”栏,不在现有企业生产区或者储存区内的建设项目,仅填写外部情况;在现有企业生产区或者储存区进行改、扩建的建设项目,还需填写建设项目周边现有生产、储存装置状况。十二、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

12、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页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审查事项: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名称审查部门受理编号受理人受理日期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地址总投资万元安全投资万元项目有关情况简介:专家组审查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职称专业单位签字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及签字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代表(签字):年月日审查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备注组长成员成员成员成员审查人员审查意见及签字审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审查组长审查意见及签字审查组长(签字):年月日受委托实施审查单位意见承办处室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承办处室盖章)年月日受委托实施审查单位审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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