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57982750 上传时间:2023-09-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规定(修改2).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滩煤矿采煤工作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我矿持续深化节约型矿井建设的精神,做好节支降耗工作,增加采煤工作面材料的回收复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每月将采煤区队工资总额的10%作为采煤工作面物料回收的押金,工作面各种物料回收达到要求,采煤区队全额领回押金,因物料回收未达到要求出现的罚款金额,从押金中扣除,采煤区队只能领取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份。二、采煤工作面各类物料回收要求及管理办法(一)抗棚器1、抗棚器安装单位要建立抗棚器安装台帐,施工的工字钢架棚巷道竣工后,要把共投入使用的抗棚器总数,书面报送技术科、回收队各一份。2、采煤区队要建立抗棚器回收台帐,随采煤工作面推进,及时回收抗棚器,并累

2、计一定数量后,装车升井上缴回收队。3、回收的完好的抗棚器应成套放置,以便于管理,对于因抗棚器损坏回收的部分配件,应分类存放。4、回收队接收到采煤区队物料后,及时联系技术科、回收单位共同对回收物料进行分拣鉴定,并开具回收单,详细记录回收材料中不同完好层次的数量。每月度报生产技术科一次,由技术科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并落实兑现情况。5、采煤工作面结束后,采煤区队专管人员,负责将所有回收单交技术科一联进行销账。回收单位五日内不交的罚款100元/日。6、采煤区队没按要求回收,丢失抗棚器按50元/套罚款,丢失一件抗棚器构件按5元/件罚款,特殊区域不回收的抗棚器,须由矿分管领导签字,无分管领导签字未回收的抗棚器

3、,一律按50元/套罚款。(二)轨道及其附件1、采煤工作面两巷轨道及其附件在轨道撤除时回收,轨道单独回收,铁轨枕及附件必须同时回收,轨道及其附件回收升井缴回收队。2、回收队接收到采煤区队物料后,及时联系技术科、回收单位共同对回收物料进行分拣鉴定,并出具回收证明,建立回收台帐。2、回收的轨道螺栓要把垫圈、斜铁垫圈、螺母上为一个整体,和压块一并装袋集中升井缴回收队。铁轨枕、道夹板回收率为98,未达到回收率铁轨枕按30元/根罚款,道夹板按5元/付罚款。压块回收率为95,每少回收一块罚款3元。螺栓、螺母、斜铁垫回收率为90%,每少回收一件罚款1元。轨道回收率100,不进行奖励,少回收部分按原价罚款。生产

4、过程中确需使用并且不能回收的,由矿分管领导签字,报技术科考核备案。3、轨道及其附件回收数量,以采煤工作面以两巷月实际回撤轨道长度为准,其它巷道回收数量以回撤区段实际的轨道长度为准。采煤区队每月必须如实记录好实际回收长度及回收台账,采煤工作面结束后,采煤区队专管人员,负责将所有回收单交技术科一联进行销账。回收单位五日内不交的罚款100元/日。出现故意少报回收轨道长度的情况,对少回收的轨道及其附件在原罚款标准上加倍进行罚款。4、回收队建立采煤工区回收轨道、附件台帐,每月报技术科一次,由技术科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并落实兑现情况。(三)木料1、采煤区队的撑木回收在两巷替棚阶段进行,回撤工字钢棚前必须先处理

5、撑木,能拿掉的全部拿掉,受力较大不能拿掉的必须砸掉,防止回棚阻力过大;拉棚后的背板、木刹除替棚必须使用的外,也需要回收,贴在顶帮的用长柄工具捣下回收。2、替棚垫平顶板的木料,在切顶线回棚处回收,严禁随意丢失。3、采煤区队回收木料时应分拣集中存放,完好的撑木与背板、木刹不得混装,集中回收上井交木料加工车间。对于没有复用价值的木料,集中一定数量后由企管科或技术科鉴定完毕后,可不再回,可用于垫柱顶或其它可用场所,以减少新木料投入。4、企管科、市场办、技术科做好回收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能回收而未回收、随意丢弃等情况,每根(个)罚款3元。5、回收的木料在井下累积一定数量后集中装车回收送木材加工车间

6、,木材加工车间接收到采煤区队物料后,及时对回收物料进行分拣、复用。(四)锚杆、螺帽、托盘1、采煤工作面两巷锚杆杆体、螺帽、托盘在采煤过程中回收。锚杆杆体指采侧采高范围内的支护锚杆,螺帽、托盘指采侧割煤高度范围、不采侧及顶板上能卸下的部分。2、采侧采煤机截割范围的锚杆、螺帽及托盘在煤机割透端头煤壁前能回收的尽量回出,以减小锚杆的变形量,暂时不能回出的锚杆先卸掉螺帽及托盘,杆体在煤机割透煤壁后回收。不采侧及顶板上能卸下的部分在切顶线处回收。3、回收的锚杆、螺帽、托盘在井下累积一定数量后集中分类装车回收交机加工厂。4、接收单位接收到采煤区队物料后,及时对回收物料进行分拣、复用及修复等处理。5、企管科

7、、市场办、技术科做好回收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能回收而未回收、随意丢弃等情况,每根(个)罚款20元。(五)电缆及附件1、采煤工作面电缆及附件随回采全部回收缴机电科,每月由机电科出具回收证明,做为兑现依据。2、企管科、机电科、技术科做好回收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能回收而未回收、随意丢弃等情况,电缆按50元/m罚款,电缆钩按30元/只罚款。(六)管路及其附件1、工作面管路及附件回收缴机电科,管路与附件分开集中升井,由机电科按照回收物料情况进行分拣,机电科做好采煤区队回收的管路附件回收情况,每月由机电科出具回收证明,做为兑现依据。2、企管科、机电科、技术科做好回收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能回收而未回收、随意丢弃等情况,每根管路罚款200元,每个附件罚款30元。三、其他规定1、对于挪用其他区队物料、新下物料充当回收物料的情况,按照物料原价的510倍进行处罚,并全矿通报。2、对于采煤区队自身能复用的,不能上井缴有关接收单位充回收物料,出现此类情况,按物料原价的35倍进行处罚,并全矿通报。3、矿工钢的回收管理,按矿已有的规定执行。4、采煤工作面维护顶板急需使用的工字钢、管子等物料,须有矿分管领导签字。5、企管科、技术科、市场办、机电科每月底将采煤工区当月物料回收情况及时报相关矿领导审签后由由工资科、财务科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