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57977795 上传时间:2023-09-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撰写人:_日 期:_安全科长个人述职报告 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科室和各项目部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以创建和谐工地,构建和谐建筑环境为目标,较好的完成了2_(请自填)年的任务指标。年终岁末,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向领导做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工程开工前,我分公司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并监督各项目与各施工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增强每一位、每一级领导的安全意识,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二、加强安全

2、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工程开工前,报请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参加分公司对各项目的安全综合交底,并在工程施工各个不同阶段对工人召开现场会,让工人了解该工程在该施工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监督项目及时消除隐患,真正让每个工人都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三、强化安全演练,提高防范意识 为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技能,我们要求各项目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通过这些措施,让工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学会自救与救人。 四、日常管理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排除安全隐患坚持日常巡查任务,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隐患,督促

3、整改。随时保持与各项目经理,各项目安全员的信息沟通,加强对安全生产过程的监督。及时避免小隐患酿成的大事故,通过各类检查,督促项目部整改了大量不安全因素,使各项目的安全基础工作得到了提高。我分公司工地全年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开展联合检查,营造和谐气氛 为了营造和谐的建筑环境,分公司每月进行安全联合检查,并进行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互相监督,相互指导。多次邀请三分公司王强(王科长)对我公司的施工项目进行指导。在此对王科长表示由衷的感谢。 六、积极编制施工方案,监督项目落实 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专项方案是我这一年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作,也是我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突破点。尤其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4、方案的编制,使我更是受益匪浅,在公司徐工给予了我无数的指导,在现场杜部长一次又一次的给我讲解现场临电的使用要点,检查重点,使我自身得到了更好的完善,但是我还是有很多的不足,迈出校门一年多,实际经验不足,感谢各级领导对我的教育和鼓励,我还是希望得到大家更多的批评指正。 七、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全方针 今年第二季度开始,集团公司为了消除联检工作中的盲点,特聘请建业王师傅开始对塔吊、外用电梯这样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狠抓,我也很荣幸的加入了塔吊检查队伍,坦白说,塔吊检查很累,很苦,但是看到杜部长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得到各级领导和各位大哥大姐们的关心与鼓励,我都没有勇气使自己放弃这个锻炼自己的机会,每次检查

5、完,检查组所有人都会关切的问我累吗我笑笑,没事儿。正式这一次次的关心。一次次的鼓励使自己坚持了下来。在此我对大家说声谢谢!RG 扩展阅读:述职报告写作要求:一要以事实和材料为依据。对以往的工作实践进行回顾、分析,因此以往实践所发生的事件是写作的唯一依据。事件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数字要准确可靠,背景材料要有辅助性,能与事实形成鲜明的对比或者烘托。 二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述职报告过分全面,这样势必犯了大而全的错误。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表面看上去好像很不错,实际上眉毛胡子一把抓。抓精华,找典型,以这段时期工作中突出而富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来反映一般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写出这一段工作的特色,这样的述职报告不会千篇一律,才会具有指导意义。 三要分析事实与材料,找出规律。述职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工作,扬长避短,因此经验与教训是一篇总结的关键。要从自己掌握的事实与材料中总结出现律性的东西,这样的述职报告才有意义。所谓现律性的东西,即是反映事物本质与发展必然性的认识,是经常起作用的认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