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岗位“三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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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制度 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xxL3-001-AQ08运行岗位“三制”管理规定(试行)2015-10-20发布 2015-10-30实施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管理制度运行岗位“三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运行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简称“三制”,是及时发现、消除设备异常和事故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第二条为了规范做好燃机发电部各岗位交接班工作,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工作,杜绝因交接班不清楚、检查和定期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设备异常运行或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2、定,同时参照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制订。第二章交接班管理第四条运行交接班管理是交班与接班之间交清情况,明确交接班双方在运行上的职责,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第五条交接班双方应本着对安全、经济运行负责的原则,相互创造条件,主动多做工作,为建立良好的交接班秩序而努力。第六条运行交接班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随意更改。如遇交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尚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待接班人员前来接班并办完交接班手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第七条正常交接班工作就正点进行,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现场,按规定内容做好接班前的检查准备工作。第八条各岗位对口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履行

3、向接班人员口头交班的义务,详细交清本班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要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有权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交班人员到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接班机组长或值长汇报。第九条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30分钟内,原则上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别情况例外。第十条在事故处理或进行重要的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若发生事故或需要进行重要操作,在接班人员未签名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领导下,主动协助处理或操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

4、段落后方可签名交接;接班人员已签名接班,则由接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交班人员若未离开现场,应在接班值长领导下,主动配合处理或协助操作。第十一条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精神不正常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如接班前喝酒),则不应交班,并将情况汇报值长或部室领导。第十二条交班人员应做到:(一)六交清:交清运行方式;交清检修情况及安全措施;交清本班及上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设备缺陷;交清规程系统图纸、资料和专用记录,并保证记录齐全;交清上级指示。(二)六不交:主要操作未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未完不交;设备保养或定期工作未按要求做好交;设备及场地卫生工作未做好不交;主要设备运行不正常、设备状态运行参数不稳定不交;记录不

5、齐全、公用仪表、工具不齐全没查出原因不交;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者不交。(三)交班前全面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维护好设备,保持各项指标稳定合格,全面检查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备用情况、检修设备的隔离情况,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整理好工具及安全用具,为下一值设备消缺创造条件。第十三条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以下事项:系统运行方式及薄弱环节;设备运行、备用情况、存在缺陷和事故预想及其措施;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方式和投入情况;设备检修情况及安全措施的部署情况;上级有关指示、命令、通知等;预计下班所进行的重大操作和试验工作以及这些工作的措施;本班发生的问题、处理方法、经验及教训;虚心听取接

6、班者的批评意见,认真解答和改正。第十四条接班人员应做到:(一)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20分钟到达站队地点集中(因交通车迟到,可适当推迟5分钟),听取值长的工作布置,然后进入生产现场,按岗位职责分工,认真检查所辖的设备,查阅值班日志等各种记录,后参加接班会,向值长回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听取值长的工作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事故预想。(二)接班人不得无故不接班。若遇下列情况之一,则可暂不接班:主要设备、重要操作未告一段落;主要设备异常未处理完;设备及场地卫生工作不符要求及公用仪表、工具不齐全没查出原因;交班不清等。(三)接班人因故拒绝接班,应得到接班值长同意。第十五条接班会结束,由值长下达接班命令,然

7、后各岗位运行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先由接班人签字,然后交班人签字。自接班人签字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负责。在接班人未签字前,交班人不得擅离岗位。第十六条接班手续办完后,各岗位值班员应向值长汇报交接班及设备运行情况。值长在听到汇报后应布置生产任务、安全措施、事故预想,并传达上级有关命令、通知等。第十七条接班后半小时内,值长应向省调汇报电厂运行情况,同时了解系统大概状况。第十八条交班后,由值长召开值班人员班后会,进行生产总结、异常分析。当值发生故障或事故,值长应召集相关或全值人员开会,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第十九条各岗位接班检查要求运行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8、,除查阅交接班记录、有关命令通知、技术记录、图纸、钥匙、工器具等。还应做到:(一)值长:1、全面了解上一值运行情况及本值工作任务。2、查看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情况,查看各机组主设备运行方式及参数情况,了解主要自动控制装置状态。3、了解燃气、气质情况,了解化水情况。4、了解上级各种通知、命令及安全措施。(二)主、副值:1、仔细查阅CRT的各系统主要画面及主要运行参数,了解机组各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情况和自动、保护装置投入情况。2、查看辅助盘、火警盘上设备运行及报警情况。3、主值要了解发电机控制盘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厂用母线的运行情况,掌握发变组、厂变、励磁设备的运行状况,了解柴油发电机的备用情况4、汽机

9、方面应详细掌握循环水泵、凝泵、润滑油泵、调节油泵、闭冷水泵、给水泵、省煤器再循环泵等辅机的运行情况,检查主油箱、密封油氢侧回油箱、0米积油坑等油位指示。5、电气方面应了解厂用电运行方式,掌握发变组、厂变、励磁设备的运行状况,了解柴油发电机的备用情况,6kV和400V开关室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应掌握电气设备检修安措情况,接地线悬挂地点及数量。6、应全面了解化水系统状况,即原水池水位,预处理、除盐制水系统、除盐水箱的水位情况;了解化水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状况;7、了解机组汽水品质情况。8、了解氢站内的设备运行状况,气体储存情况。第三章巡回检查第二十条巡回检查规定:(一)巡回检查是指当班运行人员按有关制

10、度,定时对其所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备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和备用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经济、正常运行。(二)巡回检查分为接班前检查、正常巡回检查和在特殊运行工况下的不定期检查。(三)巡检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并能独立值班的运行人员,不具备条件者不得独立进行巡回检查。(四)巡检人员必须按时、按各自值班岗位的职责规定范围、巡检路线及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尤其对重点、关键设备和重要备用设备不得漏检。(五)巡检时,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必要的检查工用具,如手电筒、听棒等。巡检中应集中思想,认真仔细地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和特点,采用听、看、摸、嗅等方法进行检

11、查,判断分析设备状况,掌握设备的实际情况。(六)巡检人的衣着穿戴应符合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巡检过程中,尤其在夜间和异常气候时,应加强人身安全的自我保护,防止摔跌、碰撞、烫伤和触电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七)巡检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和缺陷情况应详细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威胁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重大缺陷,应按有关规程和事故处理的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处理,同时向当班上级值班人员汇报,此种情况允许暂时中断巡检,待缺陷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巡检,巡检中发现的在运行中不能处理的缺陷属一般性缺陷,则可在本次巡检结束后,向有关上级值班员汇报并办理缺陷处理联系手续。(八)巡检过程中对设备运行方式有疑问时,应当

12、先向当班值班负责人汇报,严禁未经上级许可擅自改变设备运行方式。(九)运行、备用设备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在日常的巡检路线和检查点规定范围外,增加巡检次数和检查点,安排非常规的重点检查。1、存在缺陷且暂时无法消除的运行设备或存在缺陷而采取临时措施的重点部位。2、大修之后的试运行期间。3、机组处于特殊运行方式。4、遇到气候突然性异常变化。第二十一条巡回检查路线:(一)需要检查的设备为燃机、汽轮机、发电机、余热锅炉、燃料系统(天然气调压及予处理控制系统)主变、厂变、励磁变、EX2100励磁调节器、LCI机组启动系统、高压、中压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凝结水系统、闭式循环水系统、各电气配电间、主汽门、GIS室、封闭母线开关、线路出口、压变、流变、开式冷却水系统、润滑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电动门、气动门、柴油发电机、水洗摸快、液压油系统、电缆、避雷器、电抗器、空压机及干燥系统、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烟烙烬气体灭火系统、全厂火灾报警系统、氢气冷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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