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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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质量、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机关各相关部室均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机构设置第三条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需要,公司设置以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一、公司统计职能列入安全生产部,设立计划、统计岗位,负责全公司的 统计管理和各类报表的审核、编报工作。二、公司基层各经营单位、机关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人力

2、资源部、 综合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国际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 要配备具有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 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第四条 部门分工与岗位职责一、公司统计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统计文件的签发 ,负责公司施工产值统计报 表以及上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类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批。二、综合统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及 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种统计原始记 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负责监督企业各部门切实执行国家统 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规;负责企业统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参与企

3、业经济 活动的综合分析与研究。三、工程统计:负责汇总、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确认项目经理部的 统计报量;掌握本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开竣工日期、建筑业 总产值及其构成;工程形象进度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等指标和资料;及时为 公司主要领导、经营核算部、计划财务部提供施工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台帐。四、财务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编报年报表 C103 表、季报 C203 表的各项指 标,编报建设部月报建施快 101 表中企业利润总额、工程结算利润、应收工程 款、竣工工程应收工程款等指标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有关报表和资料。五、经营核算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项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

4、程概(预)算、工程增减洽商、 工程结算及公司内部单位分包项目结算书以及 公司年消费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指标等有关数据和书面资料等。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报表C104表、季报C203表的相 关指标,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数构成(男、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 工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及其平均人数)等有关报表和资料。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公司机关年(季)消费水、电情况 及外购热力费用;食堂年、季消费天然气指标;企业拥有计算机总台数、拥有 网站数指标。八、工程承包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 开竣工日期、合同总额、施工面积、完成产值、形象进

5、度等指标及统计报表。九、研究发展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注册情况、一 级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及资料。十、市场营销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注册地 址、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编制说明等资料。十一、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总台 数、总功率等指标。十二、技术质量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工程核验证 书,一次交验合格率和一次交验优良品率以及质量事故等报表和资料。第五条 基层单位相关职责与分工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统计人员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并签字。基层单位经营负责人负责项目统计的管理工作。二、基层单位预算人员负责向

6、统计人员提供中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预算以 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索赔资料;提供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合 同造价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应的变更和索赔资料。三、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应根据当月本单位实际完成形象进度情况统计已完 工程量,协助经营或计量人员及时向监理或业主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并根据 监理或业主当月签认的工程量计算、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分 包单位上报的施工产值统计报表;定期向主管领导、财务等核算人员提供相 关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第六条 统计人员的管理一、各级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安全生 产部,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本着先补员后离岗的原则,确保统计资料

7、 的完整性和统计业务的连续性。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对于目前在岗的统计人员, 公司将定期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奖惩和评先的依据。第四章 统计工作程序第七条 统计报量的基本原则一、施工产值统计报量必须要经工程监理和业主代表确认,但因各种原因 工程监理或业主不能及时给予确认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确认报量。二、公司内部单位之间进行的工程分包, 若分包合同是公司直接与分包 单位签定的,其完成的产值由分包单位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若分包合同 是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自行签定的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计上报公司安全生 产部;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合同书的约定以及总包单位的预算、统计、 主管经理签认的内部工

8、程验工计价签认单或结算单,经公司统计主管审核 后,按内部附属产值进行核算。三、对外分包工程的统计报量,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由总包 单位报量的,分包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向企业基层单位报送分包施 工产值统计报表,由企业基层单位统一向公司、监理和业主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合同约定由分包单位报量的,分包单位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向企业基层 单位报送分包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由企业基层单位统一向监理和业主上报各种 统计报表,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分包工程收取的管理费部分由企业基层 单位按照自行完成产值向公司上报,列企业基层单位自行完成产值。第八条 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统计报表格式见附件)

9、一、统计报表一律采用(A4纸)计算机输出方式,内容填写要齐全,不得 涂改,单位印章及领导、统计人员签字手续要齐备;二、统计报表中要有当月计划执行情况、累计完成产值情况、计量批复情 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简要文字分析。三、各单位每月上报公司产值统一按已完已批复计量数减分包留量进行计 算,不走计量程序和暂时没有合同总价或单价的工程项目,上报公司产值暂按 实际收回工程款进行计算。统计人员每月必须按以上要求填制施工产值明细表, 报公司统计确认后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四、统计报量截止日期为上月 26日当月 25日止。由于公司统计对外上 报报表时间要求较早,为此,要求各单位必须在当月 27 日前将本月统计报表及

10、 时上报公司主管统计部门,当报表上报的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时,报表上报 的截止日期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九条 统计报表的编制依据及计算原则一、实行投标的工程,在统计当期实际完成产值时,应根据工程当期实际 完成工程量和核定后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计算,并分别计算已完已计量产值(上报公司产值)和已完未计量产值(未完施工产值)。二、非投标工程,在统计当期实际完成产值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统 计和上报,待结算后调整报量。1、凡是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 应根据工程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 同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实际完成产值,如果是走计量程序的项目还要分别计 算已完已计量产值(上报公司产值)

11、和已完未计量产值(未完施工产值) 。 如果不是走计量程序的项目,清单内项目就暂时按照实际完成产值作为预报 量上报公司进行核算。2、凡是没有合同工程量清单和走概预算的项目 ,以及暂时无法确定单价和 合同总价的工程项目(三边工程) ,当期在进行统计报量前,基层单位必须先测 定一个暂定价格由公司经营核算部核定后,以此为依据计算当期实际完成产值, 并按照实际收款数作为预报产值上报公司进行核算。三、对于监理或业主已确认的变更、索赔项目如果是作为增补项含在清单 内的,在统计当期实际完成产值时按第九条第一款执行。四、对于已经正式立项或有变更令,由监理和业主批准施工、并已组价上 报待批的变更、索赔项目,在统计

12、实际完成产值时,按以下原则进行统计:1、单项变更额低于合同约定增减幅度的变更项目,不能算做实际完成产值, 更不能作为上报公司产值进行核算;2、单项变更额高于合同约定增减幅度的,工程量已得到监理的确认,所组 单价来源于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子目的变更、索赔项目,只要业主没有异议,原 则上可以统计在当期实际完成产值中,但只能作为未完施工产值,不能作为上 报公司产值进行核算(要正式批复后才能上报)。3、单项变更额高于合同约定增减幅度,工程量已得到监理和业主的确认, 但由于上报的组价与业主有争议未得到批准的变更、索赔项目,在统计当期实 际完成产值时,业主如果已提出初步意见或暂估单价,应先按照业主提出的暂 估

13、单价计算当期实际完成产值,业主如果未提出初步意见和暂估单价,应根据 初步谈判的结果,保守计算实际完成产值,但只能作为未完施工产值,不能作 为上报公司产值进行核算(要正式批复后才能上报)。五、对于没有正式立项或变更令,也没有得到监理和业主的确认,以及驻 地监理虽然已确认,但总监和业主不确认的变更、索赔项目,不能计算当期实 际完成产值,更不能作为上报公司产值进行核算。六、附营工业单位(混凝土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加工厂)在统计当期 实际完成工业产值时,要依据每份合同约定的单价、计量规则或当期乙方确认 的产量计算实际完成工业产值。并按照已经结算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计算当期 上报公司的工业产值。第十条

14、统计系统业务流程a)施工产值统计报表流程b)综合统计报表流程:第十一条 统计报表的传输与反馈各经营单位统计人员每月 27日下午 5点以前将当月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 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经公司统计主管验收确认后,作为各单位当月产值报量 的依据。公司统计主管根据对各单位上报产值的确认情况进行分析、并汇总编 制公司统计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主送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公司主 要领导,抄报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并将各单位产值完成情况定期在 公司内部信息平台上发布。第五章 统计分析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在上报季度报表时,要 附有季度分析报告;基层单位每月在报送报表的同时

15、要附统计分析报告。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部要根据所掌握和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定期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数据、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的统计分析 报告,为领导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六章 原始记录的管理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的管理:一、原始记录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最初记录,是企业核算的基础资料。各部 门、各单位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必须按照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由专人负责 填写,字迹要清楚,所填数据真实可靠,一切数据不得涂改。二、各部门、基层单位要根据原始记录的特点分月、季、年度按归档要求 装订成册,和统计报表一样保管三年至五年。若该单位解体后,要上交相关业 务主管部门处理。第七章 统计奖惩制度第十六条 凡在工作中实事求是,遵守统计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 人员,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先。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该单位(个人) 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侵犯统计人员职权,干涉、阻挠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的单位或个人;二、因业务不交圈、工作失职等原因致使监理或业主不满意,给本企业造 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三、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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