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57922477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对50T双梁桥式起重机进行大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存在问题1.司机室锈蚀严重,地板锈穿严重;2.司机室内电控箱变形严重;3.主钩、大车、小车凸轮控制器大部分触点受损及烧坏;4.小车运行变档无明显变化;5.小车轨道严重锈蚀;6.小车跑轮踏面磨损严重,磨损部位凹槽深度达1mm以上;7.小车刹车失灵;8.大车跑轮踏面磨损严重,磨损部位凹槽深度达1mm以上;9.大车机械刹车失效;10.大梁走道板多处锈穿;11.减速箱漏油严重;12.钢丝绳使用年限时间过久;13.吊钩、小车、大车制动轮磨损严重;14.主钩

2、部位原制动方式为双制动,15.一直未恢复16.;17.电气系统元件老化。修理内容更换司机室;更换主钩凸轮控制器KT10_60J/1;更换大车运行凸轮控制器KT10_25J/2;更换小车运行凸轮控制器KT10_25J/1;更换司机室电控箱,并建议移至大梁走道上;更换相匹配的小车电阻器;小车跑轮下地,并光刀;更换小车液压制动器;小车轨道更换;大车跑轮下地,并光刀;大车机械刹车;大梁走道板更换及安全护栏加固并更换锈损严重的部位;减速箱开箱检修齿轮、轴、轴承等零件,并清洗及更换润滑油液;更换钢丝绳;主钩、小车、大车制动轮下地,并光刀;传动部位检查轴向、径向窜动情况,并更换其不合格零部件;吊钩、十字头、

3、滑轮等部件探伤检查;电机按常规检修条例检修,并试滑环磨损情况进行钩槽或光刀;电器线路及元器件老化,全部更换;整车除锈及做橘红色油漆;其他部分大修规程进行。修理周期:18.修理周期15天验收标准:19.GB50278_98起重机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GB5095起重机试验规程21.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22.GB4315起重机电控设备23.安全措施24.具有危险如登高、动火、起重等危险性作业由专业人员完成并办理相关手续,25.请安全员到场监控。26.控制现场危险源:如油、深坑等。其它以上安装内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紧密协作,所有安装设备由乙方提供,乙方自带相应的专用工具及检测仪表。乙方

4、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详见装备工程施工安全知识汇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人伤、械损事故负由自身失误引起的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委托方使用单位代表(签字):承揽方代表(签字):日期:_ 日期:_2022年双梁桥式起重机修理技术协议(二)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反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

5、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1

6、.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2.12担保人依

7、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第三条 保证方式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第四条 保证范围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8、、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第五条 保证期间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

9、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

10、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_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

11、况。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

12、、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

13、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第七条 违约责任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

14、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第八条 合同

15、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合同文本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反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