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杨莹老师民事诉讼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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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院、一审民事案件;比如简易程序,宣告失踪、死民事诉讼法院调解与裁决效劳相同。仲裁与诉讼效劳相同。诉讼种类(辨析)1、确认之诉 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判断标志)2、给付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必然的民事义务的诉。(判断标志)3、变更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以裁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 事法律关系的诉。大体制度1、合议制 人数为单数,一审可由陪审员组成,二审不可(一、二审合议庭组成方式不同) 合议庭成员享有同样权利,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适用于普通程序。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亡或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认定财 产无主案件2、回避制(1)、

2、回避主体: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 鉴定人与勘验人(2)、适用原因: 是本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 理(3)、回避方式: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4)、注意: 案件开始审理时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院长回避由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当事人提出申请3 日内做出决定 当事人不服申请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断止审理3、公开审判(1)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2)、一概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的非诉案件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

3、告例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下落不明,宣告失踪2、特殊地域管辖:纠纷纠纷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保险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所在地票据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运输被告住所地,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运输事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后故最先到达地船舶碰被告住所地,碰撞发生地,事故发生后撞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3、专属地域管辖:(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2)、口岸作业中发生纠纷:口岸所在地法院(3)、继承财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居处地或主4、级别管辖:(1)、有财产案件按标的额大小(2)、无标的额一般基层法院一审(3)、知识产权案件一般中级法院一审(4)、

4、重大影响案件中级法院一审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1)、适用条件:紧迫性(因情况紧急,不当即申请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程序条件 必需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办法后应当在15 日内起诉2、诉中财产保全(1)、适用条件:必要性(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管辖 申请应向受案人民法院提出 原则上由当事人提出申请3、适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4、处置方式查封不动产扣押动产冻结财产5、解除(1)、裁决得以实现(2)、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有相应数额并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担保先予执行1、适

5、用范围(1)、追索供养费、抚育费、抚育费、抚恤金与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需要当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需要当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需要当即返还用于购买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追索恢复活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2、适用条件(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一审程序1、起诉的条件(1)、原告必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质条件)(2)要有明确的被告(只证明被告存在即可,eg : 失踪人口证明曾经出现,为当事人)(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eg :诉解除 合同或是继续履行,工程款支

6、付合同继续履行需业 主方进行工程验收)(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2、受理3、受理前准备( eg :原告起诉状、被告答辩状、 法院排期组庭、试调解)4、庭审(1)、庭前审查(当事人审查、回避审查)(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庭议和宣判审理中的特殊问题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肯定法定申请撤诉:原告申请,在案件受理后、宣判前,由法院裁定是不是准予按撤诉处置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2、未缴纳诉讼费用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缺席裁决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2、被提起反诉的原告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3、非必需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

7、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延期审理1、必需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合法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从头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诉讼中止1、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进程中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 肯定权利义务经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的5、本案必需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 一案件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诉讼终结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 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 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

8、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供养费、抚育费、抚育费案件的一方当事 人死亡的(基于身份关系的案件)反诉1、特点(1)、反诉的当事人是恒定的,必需是有本诉的被 告人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人表明是都参加诉讼的2)、反诉请求的独立性,不能就同一事实反诉(3)、反诉时间要在本诉进行中提出2、条件(1)、反诉当事人是本诉当事人(2)、反诉只能在本诉中进行(3)、反诉只能向本诉的法院提起(4)、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反诉与本诉有连累性二审程序1、上诉条件(1)、针对一审裁决上诉(2)、有书面上诉状(3)、在上诉有效期内上诉(收到裁决书第二天起15 日内)2、二审审查内容(1)、事实问题(2)、法律问题(3)

9、、程序问题3、二审审理方式(1)、应当组成合议庭,不得采用独任制(2)、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区分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4、二审裁决类型(1)、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决原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依法改判(二审法院做出改判) 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后改判(3)、发还重审 以为原判违背程序性的规定,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 原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审程序三种启动方式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从主体上说,一种是由本院再审(本院院长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另一种是上级法院提审(由最高院或做出最终裁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审) 个体是以生效裁决

10、时间上无穷制2、检察院抗诉3、当事人申请再审(1)、时间条件:裁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2)、申请再审事由: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决原裁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原裁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违背法定程序可能影响裁决裁定的 裁决人员在审判进程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的(3)、后果 裁定中止,原裁决执行中止 另行组成合议庭,相对于原审程序而言 别离适用原审一、二审程序。若原审为一审程序,则依照一审程序再审后,可以上诉;若原审为二审程序,则再审后不得上诉。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一概适用二审程序。(4)审判结果 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不妥,依法做出新裁决,撤销原判 原审判定事实正确且适用法律适当,依法维持

11、原判催促程序1、程序支付令(通过15天)二-异议-终结不异议-生效(1)、申请范围限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 肯定(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4)、支付令能够送达到债务人3、异议条件(1)、法按期限内提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 内(2)、异议针对债权人请求(3)、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催告程序1、程序、止付申请申报终结公告(60 天) 不申报-申请除权裁决2、申请条件(1)、主体是享有单据权利的最后持票人(2)、原因是可以背书转让的单据被盗或遗失(3)、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4)、向单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申请3、申报条件2)、公示催告期间或除

12、权裁决前申请2、依据:生效裁决(唯一)4、申请除权裁决条件(1)、申请人应在申报权利期间一个月内申请(2)、若是利害关系人因合法理由未在期限内,可 在一年内起诉宣告失踪程序1、申请条件(1)、下落不明满2年(2)、与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3)、书面申请2、公告期限:3 个月3、后果(1)、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理人(2)、与失踪人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转变宣告死亡程序与失踪程序不同的地方:1、公告期为1年2、下落不明满4年3、未出现则与人身有关的民事权利关系终结执行程序1、主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3、申请执行期限:自生效裁决作出之日起2年4、执行和解(1)、条件出于当事人志愿 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法,不得有损社会公众利 益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2)、效劳 实体效劳:以协议的形式从头肯定执行人享有的 权利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 程序效劳:中止原裁决裁定执行。 若执行和解协议实现,则终了案件审理。若执行和解协议未实现,则恢恢复协议。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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