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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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 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 如下:一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 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 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三 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四 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 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五培训地点:我校食堂办公室。六.培训目标: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

2、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 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 检合格后方可上岗。5、建立学习制度,学校每周一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做到时间 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3、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 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 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 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岗。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姜楼镇中心小学食堂人员晨检制度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 觉的晨检习惯。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 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 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 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 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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