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储存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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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器材的储存与管理规定一 - 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和管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炸药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账物相符。2、 在火药库区内严禁点火,吸烟,任何人不准携带火种,武器或引火物品进入炸药库。3、 在库房墙内,要及时清扫枯草、干树枝、干树叶等,库房外围,要有足够的防区。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在库房住宿内进行其它活动,不允许带钉的鞋进入炸药库。5、 爆破材料的储量不能超过设计规定量,以防万一发生火灾引起爆炸,给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带来严重的后果。6、 库内固有的照明设备和建筑,应经常检查是否牢固,绝缘是否良

2、好。7、 库内照明宜用铠装电缆和固定的灯具,应用防爆型,移动灯具必须使用蓄电池和手电筒。8、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或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二 - 爆破器材的储存,发放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1、装有硝化甘油的炸药、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货架上,其它装有爆破器材上(袋)应码堆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是1.3 米。2、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的箱 ( 袋) 严禁叠放。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的间距不得小于4 厘米。架宽不超过箱 ( 袋)的宽度,货架堆距墙壁不小于 20 厘米。4、码堆的导火索导爆索、和硝铵炸药的货架( 堆 ) 高度不超过 1.6米。5、库内必须整洁、防潮、

3、通风良好,杜绝鼠害。6、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7、爆破器械材应按出厂日期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8、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准发放使用。9、起爆器材的发放应在专用的发放室内进行,严禁在储存库发放。10、 应建立当班领用数、退还数、现场使用数的登记和检查制度。11、 库区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每季度应检查一次。12、 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必须经常测定,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一、总则1、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标实际,制定应急预案。2、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会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3、工作原则: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危害。

5、.本标工程的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争取死亡事故为零,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努力减少轻伤事故。3-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县安检局、工程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我标工程特点,确定安全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安检专职负责人,各工段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3-3 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正常情况下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队伍建设及完善应急装备。二、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1、协调机制、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

6、效率。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以项目各部各科室、各施队组成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物资、资金、车辆的调度及协调上报工作。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3-1 指挥部的组成如下:指挥长:项目经理杨玉唐副指挥长:各工段负责人成员:工程参建单位(施工队)有关人员3-2 应急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县安检局、县水利局、母子垦水库工程管理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应急预案、 工作制度和办法。( 2)、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制定和完善措施,落实措施可行性。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信息上报和善后处置工作。( 3)、组织事故调查工作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分析、处理评估工作。4)、提供事故相关的后勤保障及宣传、培训和演练。( 5)、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 扩大和后果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6)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8)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9)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其他相关工作。三、预警和预防机制1、工作准备根据我标工程特点,特作如下安排:1)开挖工程:开挖:在开挖断面内设置警戒标

8、志,并按排专人负责预警工作, 爆破: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操作,对爆破点实行全面戒严制度,500 米范围内保证无人员,牲畜,对建筑物实行有效保护,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主要采取松动爆破。( 2)槽挖:在高边坡、松动的坡积层段,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警戒工作,同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并对可能出现的坍塌地段进行施工人员应急避险。 爆破: 采用松动爆破、解破等方式,严格控制炸药用量,确保施工安全。( 3)渠道施工: 在高边坡段必须清除边坡上松动土、 石块,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对可能出现的滑坡地段同专职权安全员在施工时严格临控并对施工 人员进行应急避险;对粘土比重大的渠槽,进行有效的防范,即:用撑杆

9、支撑,保证安全;砌体施工,严禁穿拖鞋及塑料施工, 对铁链、锤子每天进行必要的检查,.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四、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标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对应相对等级采取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事故。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事故。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2、响应程序:各级应急指挥机构, 应根据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重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由项目经理领导指挥事故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严重事故由

10、现场负责人指挥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一般事故有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挥事故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应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应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和等级、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事故报告单位的名称、 资质、联系电话号码。根据事故处置情况主时续报以下内容:有关施工单位

11、资质等级,单位负责人姓名以及相关执业资格。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及事故控制情况。抢险交通路可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 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要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时, 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 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 妥善保管现场的主要物证和痕迹。.五、应急结束1、结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预案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2、善后处置1)项目部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

12、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2)项目部及事故发生单位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项目部应当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的正常建设。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各施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整改。事故调查和组织的职责如下: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懂得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 (包括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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