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司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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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薪休假司法解读带薪休假司法解读 关于luo;带薪休假&dquo;的规定,司法部门是如何规定的呢?具体详情如下: 、职工连续工作满1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

2、历天数&ivie;365天)&mes;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职工不享受当年的休假的情况执行措施有: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6、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7、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9、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tp:/ww.nenca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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