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内容框架介绍考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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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考情分析一、考试基本信息预计报名时间2019年3月或4月预计考试时间2019年10月中旬考试形式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长17:30-19:30题型题量分值题型1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题量24题14题4题分值24分21分55分比重45%55%二、考试特点1. 考试难度分析在注会几门考试中,经济法科目的难度向来不算最高,近几年的全国平均通过率在17%左右。因为17年普遍反映部分考题较偏,18年基本回归正常,考试难度适中。下图是网校对于18年注会经济法考试难度的统计:S1.非常难8,32%25,72%6L.27%2.87%0.91%0.91%预计19年考题难度不会低于18年。06.今年曲宵报窖I是不是说

2、经济法就不难?事实上,难是常态,不难只是相对而言!2. 考试难点体现(1)客观题部分一一“选择综合症” 记忆性考题一一要求极精确,不能有出入。很多题目所设计的错误选项与正确表述之间差异极小,或者很多选项看起来似曾相识,很容易导致混淆,从而选错。经济法考试想靠模糊记忆投机取巧、蒙混过关绝对不可能。【示例】(201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资格提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是()。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上市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正确答案A点评此题BD选项,正确表述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而不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示例】(2018)根据

3、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是()。国家发改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确答案C点评在经济法中,各种审批、登记、核准、备案等部门,很容易记混,看到选项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数字性考题一一考查额度、比例等的记忆与计算。这是经济法考题的惯例,有的直接考查对数字的记忆,有的考查在此基础上的理解和计算,对记忆和理解的要求都很高。18年考生回顾的考题中,两套考题直接涉及到数字性的考点至少有10个,具体包括:不同年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通知退伙的时间,提议独立董事的主体,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需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形,股份公司股

4、份转让限制,短线交易收归公司所有的利润,股票发行方式中公开发行数量2000万股及以下的定价方式等。【示例】(2018)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元/股和21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2018年7月9日,甲以22元/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公司的金额是()。2万元B.4万元C.0元D.6万元正确答案B点评此题考查短线交易的计算,首先要掌握短线交易6个月的时间限制,同时要注意计算时相关股票的数量和差价。【示例】(2018)2017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

5、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30万元,丙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18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甲、乙、丙应按1:1:1的比例分配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正确答案A点评此题考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规则。首先要掌握合伙企业利润分配规则: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

6、,同时还要能够清楚地判断“实缴出资”的数量并计算其比例。 比较型考题一一易混知识点在选项中穿插出现。这是经济法考题的常态,稍不注意就会选错。18年考生回顾的考题中,两套考题直接涉及到比较型的知识点至少15个,具体包括: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自然人不同行为能力;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动产与不动产;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与除名;不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不同类型外商投资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等。

7、【示例】(2018)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存在特定情形的,应当列为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种情形的是()。A. 不利于节约资源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技术水平落后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正确答案D点评此题考核“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将“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选项放在一起,很多考生就无法辨别。【示例】(2018)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A. 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正确答案C点评该题考核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解,把

8、“违约责任”的选项放进来(A选项和D选项都是违约行为),有的考生就没有分清楚。理论性考题一一注重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这是近两年经济法考试的新特点,也是考生特别容易忽视的地方。继17年对“民事权利”类型大量考核之后,18年继续注重理论考核,据考生回顾的两套考题,考查对概念理解的考题至少有13个,具体涉及到的概念包括:法的规范属性、法律渊源、确定性规范、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处分行为、意思表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动产、缔约过失责任、专家证人意见(或专家证言)、最惠国待遇等。【示例】(2018)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 债务的免除无

9、权代理的追认委托代理的撤销房屋的赠与正确答案D点评此题考核对“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及其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示例】(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任一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在设立、购买、扩大、管理、经营、运营和销售或其他处置其领土内投资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在类似情形下给予非缔约方投资者的待遇。”该规定体现的是()。国民待遇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最低限度待遇正确答案C点评此题考核的是对“最惠国待遇”的理解。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个人、企业、

10、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该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相应待遇。而国民待遇指的是给予另一国相关主体的待遇与给予国内相关主体的待遇是一样的。 边角性考题一一教材内容多,考查全覆盖。虽然与17年相比,18年偏怪难题目数量有所下降,但以“考倒”考生为目的的边角性考题仍然且将永远存在。如18年对反垄断法的考查,该法的传统重点基本没有涉及到,比如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执法机构等,而是挑选了考生很少关注的内容出题,通过以下两题可见一斑:【示例】(201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基本标准的是()。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商品间较为紧密

11、的相互替代性商品的使用期限和季节性正确答案C点评此题考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基本标准”;A是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B是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D是界定相关时间市场需要考虑的因素。【示例】(201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应当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的价格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商品销售价格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

12、平的低价”,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2)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3)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2)主观题部分一一三“大”难题阅读量大。据不完整统计(根据考生回顾的考题,简略了不涉及考点的文字),18年主观题仅材料部分的字数就有2000字,加上问题共2700字。据以往规律,材料加问题的阅读量在3000字以上。 题量大。合同法+物权法7问;公司法+证券法7问;票据法4问;破产法5问。共23个

13、小问,共计答题字数2700字左右。 跨度大(综合性强)。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证券法出题已是常态,两个题35分,需要考生在不同法律制度之间自由切换。3. 考核特点(1)全面覆盖但又重点突出经济法考试向来章章有考题,但很多考生在备考中只关注考查主观题的章节,导致其余章节大量失分。比如最后三章可能由于只考核客观题,也可能因为复习时间和顺序问题,往往不受重视,但实际上这几章的分值几乎占到客观题的1/3。因此,建议在基础学习阶段,时间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应当全面掌握教材,扩大复习的广度。同时,重者恒重是经济法考试的基本规律。传统重点章节在考试中占到的比重极高,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

14、据法在近五年的考试中每年均考查主观题,六章总的平均分值占到整个试卷分值的75%因此,传统的重点章节永远是复习的重点!(2)喜新不厌旧跟上教材修订的节奏是“经济法”考试不变的追求。每年辅导教材会增加或者修订一些知识点,而这些知识点往往成为当年考试的重灾区,如18年考试中,教材新增和修订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法人的分类、意思表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股票公开发行方式、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均有涉及,其中“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更是直接考了一个案例题。当然,经济法考试喜新的同时并不厌旧,前述重点章节永远都是考查的重点。因此,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在抓住重点

15、的同时抓住新点。目前确定19年必改的就有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回购”的问题;证券法中关于“强制退市”制度。(3)综合考查考生的记忆、理解、运用能力很多考生误以为“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只要“会背”即可,实则不然。本科目考试不仅要求考生记住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规定,还要求考生切实理解这些理论和制度,并且能够运用它来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仅靠死记硬背是不可能通过经济法考试的。根据考生回顾的18年试题,在一套试卷中,纯记忆性的题目(即把教材中某一句话或某一段话背下来即可得分的),单选题与多选题一共24题左右,分值约为28分。其余的考题,主观题当然考查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即便是客观题也是通过对知识点进行归纳、解读或者通过小案例或计算等方式进行考查,而不是背这段话就能得分的。【示例】(2018)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A. 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买卖合同拆除房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这种变动既可以是权利的产生,也可以是权利的变更或消灭。物权变动就是典型的处分行为,如让与物权(转移所有权)、抛弃物权、设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设定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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