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人工费的涉税处理及合同签订技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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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业人工费的涉税处理及合同签订技巧分析劳务公司分为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三类,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号)的规定,自试点工作起先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建筑劳务公司将在全国取消建筑劳务资质。今后的劳务公司可以经营建筑劳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等范围。劳务公司主要是人工成本,营改增后究竟如何经营,如何

2、签订合同才能节约成本(包括税收成本)呢?这个问题引起许多人的关注。一、建筑业“清包工”适用的税收法律依据分析所谓的“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选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选购协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1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供应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该文件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字“可以”,即建筑劳务公司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上,在2016年5月1日后,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假如建

3、筑劳务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行以抵扣;假如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的规定, 建筑劳务服务的适用税率是11%,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是3%。假如劳务公司从事建筑“清包工”服务,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依据11%税率计算征增值税,实劳务公司的实际税率是11%(1+11%)=9.91%;而假如假如劳务公司从事建筑“清包工”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据3%税率计征增值税,实劳务公司的实际税率是3%(1+3%)=2.91%。基于劳务公司主要是人工成本,很

4、少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考虑,从事建筑“清包工”服务的劳务公司或者是建筑劳务公司确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更省税。因此,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确定要在“清包工”合同中约定建筑劳务公司选择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据3%税率计征增值税,给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二、(建筑)劳务公司的社会保险费用担当问题分析目前,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必需遵循社会保险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统一登记证等“五证统合一”的登记制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任何企业对其聘用的员工必需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建筑施工企业要担当工地上民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5、将增加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假如施工企业不缴纳民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始终存在被社保部门稽查罚款的隐患。可是民工的流淌性又很大,民工的户口、常住地与工地往往不在一个地方,民工本人也不情愿在建筑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状况下,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假如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必需给其雇佣的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劳务合同的区分主要体现如下: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

6、,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供应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供应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供应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分。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供应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同等的。3、担当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需听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供应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担当;劳务合

7、同供应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担当。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酬劳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安排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酬劳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纳仲裁前置程序。6、人工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同劳务合同状况下的人工费用依据劳务酬劳计算个人所得税,每月800元以下免个人

8、所得税,每月超过800元到4000元,每月劳务酬劳收入减800元依据20%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超过4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劳务酬劳收入,依据每月劳务酬劳收入(120%)20%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劳动合同状况下的人工费用每月扣除3500元的起征点后,依据3%到45%的7档税率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显签订劳动合同的民工比签订劳务合同的民工来讲,个人所得税会更低。四、全面营改增后劳务派遣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酬劳,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被派遣的

9、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雇佣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涉及到相关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1、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务处理(1)劳务派遣工的用工范围和和用工比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66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协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运用被派遣劳动者(只有三性岗位才能运用劳务派遣工)。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协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供应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缘由无法工作的确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

10、代工作的岗位。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运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运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2)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地位和享有的权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11、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65号令)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酬劳;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酬劳。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基于此规定,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依据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酬劳安排方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

12、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基于此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用工单位必需担当被派遣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用。2、劳务派遣的税务处理(1)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状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依据协议(合同)约定干脆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干脆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

13、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留意该条中的“各项相关费用”是指工会经费、教化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用。“直干脆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将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干脆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而不是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用工的增值税处理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意用工单位对于各类敏捷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详细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14、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两点:一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据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据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15、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据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据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一般发票。依据以上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可以分两种状况处理:一是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6%)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二是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据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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