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57621070 上传时间:2022-08-24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5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则.doc(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间借贷利息计算的三大原那么民间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民间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我朋友因为和我熟络每次用光钱的时候就问我拿,如今算一算都有好几千了,我问他要钱,他就是推脱,咨询律师,民间借款利息是如何规定?答:民间借款利息:公民之间的借款,因其有互助性,既可能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但是为了防止发生争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推定为无息借款。公民之间的借款约定支付利息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_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同时,公民之间的借款也不得计算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局部无效。据_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出借款数计息。相关法律知识:利息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向国家借出资金而获得的报酬,它来自消费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局部。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利息出现的原因

3、1.延迟消费:当放款人把金钱借出,就等于延迟了对消费品的消费。根据时间偏好原那么,消费者会偏好现时的商品多于将来的商品,因此在自由市场会出现正利率。 2.预期的通胀:大部份经济会出现通货膨胀,代表一个数量的金钱,在将来可购置的商品会比如今较少。因此,借款人需向放款人补偿此段期间的损失。 3.代替性投资:放款人有选择把金钱放在其他投资上。由于时机本钱,放款人把金钱借出,等于放弃了其他投资的可能回报。借款人需与其他投资竞争这笔资金。 4.投资风险:借款人随时有破产、潜逃或欠债不还的风险,放款人需收取额外的金钱,以保证 在出现这些情况下,仍可获得补偿。 5.流动性偏好:人会偏好其资金或资可随时供立即

4、交易,而不是需要时间或金钱才可取回。利率亦是对此的一种补偿。其他的合同范本:借款质押合同书国内船舶保险投保单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的特征 民间借贷合同定义民间借贷合同是指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互相之间,出借自有合法资金、双方基于合法目的、在未与国家法律政策强迫性规定相抵触的前提下,特定主体之间通过书面或是口头约定双方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借贷合同。合同法第 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_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

5、生效,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合法的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借贷双方直接借贷(一般是个人之间的)、通过中间人如通过担保公司借贷、典当等。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常用投资渠道。我们在公证实务中办理的借款合同大多是基于盈利为目的的经营主体签订的书面合同,一般赋予强迫执行效力,使其具备依法强迫执行性,这也是当事人的办证目的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从法律角度去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合法性,其审查义务不仅局限于办证时,还必须延伸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延伸到强迫执行过程中,这就对我们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及办证原那么等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容不得半点的过失和懈怠,这不仅是法

6、律义务更是一种自我保护。民间借贷合同(书面形式)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老实信誉原那么。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制止吸收别人资金转手放贷。借款人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将借款用于约定的用处或是合法用处,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须合法。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_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_作出的法释2817号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迫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7、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等规定对此给予明确规定。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表达出来,否那么,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贷款合同公证的意见规定:民间贷款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归还借款(包括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迫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民间借贷合同是理论合同。理论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理论合同区分之

8、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合同法第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归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笔者一般是在合同中增加一个合同生效条款即:“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借款人收到第一笔借款之日生效。”,并在谈话笔录中注意提示当事人借据的作用,以证明双方交付货币的事实,以此确定合同是否生效。4、民间借贷_,也可以无偿。_于1991年8月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

9、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打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又作出了有效的限制,超出局部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合同本来的属性是一种民间互助性质,但目前已经演变为盈利性质,成为一种盈利性投资行为。因此,有学者认为,“对于一般有偿合同,出借人除负交付出借物于借用人之外,本无其他任何义务。假设认为是理论合同,那么出借人在交付出借物之前,连交付义务也不存在,显得不够公平,且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笔者认为,我们办证的根据是现行有效法律,在合同法第21条规定未修改之前,仍应坚持该规定

10、,否那么,我们将陷入误区。对于无偿的合同,我们可在笔录中进展询问,需得到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即可,至于其事实上是否有偿,已经超出我们的审查才能,正所谓深不可测,深不用测,在民事领域,自由原那么应受到尊重,该风险由当事人自行承当为宜。民间借贷合同的范本 民间借贷合同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展消费(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处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第六条还款资金来及还款

11、方式1、还款资金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处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借款方有义务承受贷款方的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情况,理解借款方的方案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展归还。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

12、合同规定的用处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顿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早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一样。2、银行、信誉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渎职行为造成贷款损

13、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的人还看过以下的合同范本: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信托资金借贷合同民间借贷的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恳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

14、、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誉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场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根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早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局部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假设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催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

15、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承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当责任。民间借贷的考前须知 中国人借钱很多时候习惯找朋友,不愿找银行,常言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人们经常能听到因为借钱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来往亲密的亲戚反目,闹上法庭。现

16、实生活中,仁慈的人们在别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防止纠纷,防范风险。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拟亲密,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_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