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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保部工作总结(1988.4-1993.6) 7/37大亚湾核电站核岛安装质量保证工作实践和体会-质保部工作总结(1988.4-1993.6)-简礼有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深圳)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目录1 概述-32 质保部的工作范围和内部职责分工-42.1 工作范围-42.2 内部职责的分工-53 质保部的工作概况-73.1 质保大纲的建立和管理-73.2其他质保管理工作-94 质保部的一般工作方法-124.1 随机监督和特殊监督-124.2 内部监查-124.3 对文件的质保审查-124.4 质保教育与培训-134.5 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不同情况下的质保问题-134.6 外部监督纠正措施申
2、请(CAR)和质保监督缺陷报告(QSDR)的处理-164.7 对外部监查中“发现问题(FINDING)和观察通知(REMARK或OBSERVATION)”的跟踪与回答-164.8 质保部的报告制度及其执行-175 几点意见和建议-175.1 质保大纲建立的方式-175.2 质保手册的编制与修改-195.3 内部程序与工作程序的建立与修改-205.4 质保大纲体系的运转-职工的自觉遵守与执行和强制推行相结合-225.5 关键在于提高全员的质保意识和技术素质-235.6 iaea50-C-QA法规的修改及今后质保工作发展的方向-236 结束语-25在质保部工作过的人员统计表- -27二三公司质保手
3、册发布和修改状态情况一览表-29监查统计表-30NCR状态表-36各部门接收F/S ON统计表- -37质保部工作总结(1988.4-1993.6)简礼有1 概述本人于1989年11月进入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工地,参与我公司深圳项目公司-二三建设公司(深圳)的工作,直至1993年8月工程施工基本完成之后,离开大亚湾工地返回建设公司,前后将近四年时间。在此期间先担任了一年的项目公司质量保证副经理,分管质量保证部(本文以下对质量保证简称质保,对质量保证部简称质保部)和质量监督部的工作,至1990年10月,后因公司需要,领导安排到管道综合队(PIT)担任了一年副经理(中方经理,经理由法方人员担任)。PI
4、T移交给法马通/斯比公司(F/S)管理之后,仍回到质保工作岗位工作了近两年时间。这期间,先是当质保大纲工程师,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和掌握质保的具体工作方法,更深入地了解和熟悉公司质保大纲的具体内容。后担任质保部经理,直到离开大亚湾工地为止。本文从质保大纲的建立和运行的角度,以质保部的工作为例,论述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核岛安装工作中质保工的实践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个人对今后核电站安装过程中质保大纲建立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质保部组建于1988年4月,到1993年6月止,先后在质保部工作过的人员(包括和JCVC派来支援工作的人员)共有37人,其中有法国专家3人,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GNPJVC)派到我公司
5、工作的人员2人。先后担任过质保部经理的有袁克来、陆寿春(GNPJVC人员)、傅校青和我四人。(详件附表1:在质保部工作过的人员统计表)。质保部下设大纲组和工程组,大纲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对质保大纲体系文件适时地进行修改和完善;工程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质保大纲的实施状态进行监督,保证运行的有效性。1)概述质量保证部(本文以下对质量保证简称质保,对质量保证部简称质保部)组建于1988年4月,当时的组成人员有袁克来、刘键吾、景立锋和赵 红(翻译)四人,质保部经理为袁克来公司于1988年9月25日以(88)司深字第0014号文发布通知正式任命。以后随着工作的逐步展开,人员也逐渐增加
6、。先后在质保部工作过的人员(包括外国质保专家和JVC派来支援工作的人员)共有37人。到1993年6月底止,仍在岗位上工作的有10人(详见在质保部工作过的人员统计表)。在工程施工的高峰期间,质保部的工资人员达20余人。在管道综合队(PIT)移交F/S管理前,质保部下设大纲组(由执行质保大纲工程师职责的质保人员组成,组长先后为刘键吾和王贵洪)和工程组(由执行质保专业工程师职责的质保人员组成,组长先后为傅校青和兰 克)两个组。PIT移交F/S接管之后,质保部的人员相应减少,因此取消了上述两个组的设置,所有的人员都直接由质保部经理管理。质保部组建时的经理袁克来是最早进入广东核电工程,参与工程准备工作的
7、人员之一。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的1987年11月27日,他曾随同周爱德经理一道参加了工程合同中有关质保问题的谈判。合同签订之后,他曾赴法国接受有关质保的培训。1989年12月,因病休假时,由傅校青代理质保部经理职务。从90年6月到91年5月,由JVC派来支援工作的陆寿春担任质保部经理,袁克来任副经理(至91年12月离开大亚湾工地时为止),陆寿春离开质保部后,由傅校青任质保部经理。1992年10月傅校青调离后,由简礼有任质保部经理至今。2 质保部的工作范围和内部职责分工2.1 工作范围按照质保手册第二章中有关质保部工作的描述,它的职能有以下十四个方面:1) 编制、颁发、修改和确定分发质保手册;2)
8、 审核公司的内部程序及F/S接口程序与质保大纲的缝合线;3) 颁发、维护和实施质保教育大纲;4) 组织和执行质保监查制度,进行监查和监查跟踪(对质保部本身的监查除外);5) 对质保大纲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机监督;6) 评定潜在的供应商并维护已批准供应商清单,审核供应商的质保程序;7) 审核采购技术说明书和采购订单与质保大纲的符合性;8) 对公司的工作文件进行随机审核,并随机审核译文;9) 管理和处理不符合项报告,并对其进行随机分析;10) 打开纠正措施报告并管理纠正措施制度;11) 编制或审核停工通知;12) 就质保大纲的问题与F/S联系;13) 编制或审核给F/S的外部质保监查报告、质保问题和纠
9、正措施申请的回答;14) 向质保经理报告工作。2.2 内部职责分工对上述各项工作,在内部程序质保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描述(ZB0004)中进一步具体化,将其落实到了质保部内担任不同职能的质保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上。具体如下:1) 质保部经理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和领导质保部的活动,并定期向质保经理报告;(2)编制人员配备计划并评定质保部人员的资格;(3)批准质保部的文件及分发给其他单位的报告;(4)审核质保手册的修改;(5)根据需要审查公司的内部程序和F/S接口程序;(6)批准质保教育大纲和质保培训计划;(7)必要时执行质保教育;(8)向质保经理提议除对质保部的监查以外的内部监查监查队人员的指派名单;(9)如果评定合格,执行监查和监查跟踪;(10)批准给总经理的有关监查发现问题的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的报告;(11)审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修改;(12)审查对不符合项报告(NCR)的建议解决办法和、或最终决定;(13)批准对不符合项报告(NCR)定期分析报告;(14)担任纠正措施委员会的秘书,管理纠正措施报告并跟踪完成情况;(15)审查停工通知并向质保经理提交;(16)对要提交给F/S的有关外部质保监查报告、质保问题和JVC监督的纠正措施申请(CAR)和质量决定缺陷报告(QSDR)的回答就行审查;(17)批准质保部发出的观察通知(QA/ON)并终结;(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