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耐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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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NO_类别:耐 磨 工程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建方:榆树市和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 10 月 26 日施 工 合 同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邮 编: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施工方:(乙方):榆树市和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邮 编:联系电话:13614315699 13372205699联系传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吉林省青山投资有限公司汽车座椅金属骨架冲压厂房项目(二期) 工程地点: 营口路1183号 材料品种: 金属耐磨材料 预计工程量: 4000 工 期:甲方通知

2、之日起与混凝土同步第二条 项目内容与技术质量要求:一、 项目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 耐磨 混凝土地坪耐磨层,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2、乙方责任范围:自混凝土浇筑振实,去除泌水且确认水平达到标高后开始至硬化剂表面加工完成。二、技术质量要求1、符合所用耐磨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2、耐磨材料颜色: 深灰 3、地面平整,表层材料不脱层,不起砂;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一、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与材料设备单价为:1、 颜色 深灰 单价 19 元/,工程量约 4000 , 计76000 元。2、 二、合同总价为: 付款方式与期限: 1、 30 ,¥ 22800 元,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材料预付款支付

3、;2、 30 , ¥ 22800 元,材料和设备进入工地时支付;3、 30 ,¥ 22800 元,施工至工程量的百分之七十前支付;4, 10 ,¥ 7600 元,工程完工后三日内支付;第四条 甲方代表及甲方责任一、 甲方代表甲方委派_ _先生为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全权负责甲方工作实施。二、甲方负责 1、在确定的地坪混凝土施工日期前1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2、负责要求混凝土浇筑时满足以下条件;混凝土地坪浇筑按序进行;使用水平仪随时检测平整度,确保模板平整度和混凝土倒压实并去除泌水后的平整度;耐磨材料施工完成交货后的地台保护(设置醒目标志);每天在混凝土施工量不超过 1000 ,若超过计划

4、施工量则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后确定;甲方应确保地坪混凝土和易性良好,标号不低于C25,并按施工规范切割伸缩缝;3、甲方负责对完工后的混凝土地面进行保护与三天以后的浇水养护。4、向乙方提供材料,工具的堆放库和夜间施工照明。5向乙方免费提供临时住宿场所。第五条 乙方代表与乙方责任一、 乙方代表 孙超 先生为乙方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全面负责乙方工作的实施。二、 乙方责任1、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书并在 地坪混凝土实际施工日期前 3 天进场。2、 每日向甲方代表提交施工日报表并请甲方代表验收签字。第六条 工程验收一、 分部验收:根据施工段落由乙方代表提请甲方代表在分部工程完工后3日内进行验收并予以签

5、字。二、 竣工验收:全部耐磨地坪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7日内进行验收;预期不验收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地面的,则视为验收合格。第七条 保修服务施工完毕后12月内,由于乙方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补修服务;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提供修补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第八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1、若因乙方人员调配不当或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施工等造成的返工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2、如因施工条件不具备或甲方未按双方合同协议之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3、施工时,乙方应充分考虑和落实有关施工

6、安全措施,因忽视而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4、由于总包方安全措施不当而引起的伤害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甲方未如工程协议之约定付款,乙方将不能确保工程的进度;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既生效,各方不得擅自销毁合同,如有一方在施工前擅自撤销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工程总价10%的损失,在施工工程进半时无故撤销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工程总价60%的损失。第九条 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3、 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结清全部款项后自然终止;5、 工程款要汇至本合同规定的账户,或由公司负责人书面委托,方可承办并汇至所指定账户。 甲 方: (盖章)负 责 人:经 办 人:地 址:电 话:传 真:开 户 行:账 号:税 号乙 方:榆树市和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负 责 人:经 办 人:地 址:榆树市工农大街135号电 话:13614315699 13372205699传 真:0431-85087187开 户 行:工商银行榆树支行账 号:4200205509200069981税 号:2201825639066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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