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57561005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买卖合同12篇-买卖土地的合同.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土地买卖合同12篇 买卖土地的合同下面是我整理的土地买卖合同12篇 买卖土地的合同,欢迎参阅。土地买卖合同1我国的物权制度向来将土地及其上的不动产看作两个独立的权利客体,而所谓“房地一致”原则即是要求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一同转让、抵押。其在立法上的体现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4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

2、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应当注意到,上述法律调整对象均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土地之上的房屋,解决的是在房地不可分的物理现象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人间的权利冲突问题。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条规定从形式上看好像也体现了“房地一致”的原则,但仔细分析,该规定只明确了“地随房走”,而且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9月11日颁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中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同

3、意“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第十三条规定“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先办理征地手续,将抵押土地转为国有,然后再按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法进行处置。”由此可见,所谓“地随房走”也是在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实现,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物所有权之间从没有法律规定两者的权利主体必须一致,农村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并无适用“房地一致”原则的明确要求。土地买卖合同2卖方:买方: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综合楼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购买的标的:1、本协议购买的标的为甲方坐落在兴义市

4、幸福路中段建设村一组集体综合楼一栋五层,房屋面积20xx余平方米,以房产证标注为准。?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三、总价款综合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8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尚欠甲方的药品款柒仟元整。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2、向乙方交付综合楼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各种批准

5、文件、权属凭证;3、结清综合楼的所有债务,并在他人因综合楼及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承担全部责任;7、收取本协议所约定的购买款。六、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购买款;2、取得综合楼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各种相关批文、权属凭证;3、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1、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条中任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者甲方义务未全面履行,既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2、乙方若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八、其它约定

6、: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 乙方: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土地买卖合同3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394.5平方米第 号),建筑面积为730.57平方米。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给高铁民

7、工住宿,于20xx年9月15日到期。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房屋成交价款为208万元。付款方式:于20xx年8月 日,先预付定金20万元;20xx年 月 日付88万元;20xx年2月30日付100万元。第四条 房屋产权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3、房屋交付时间于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

8、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除国家政策,天灾,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滞纳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滞纳金。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土地买卖合同4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解决了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但其自身适用范围的限制,并不能解决由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实践中的无序。无效论者从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合同标的履行不能出发,否定此类合同的效力;有效论者则从法解释学和取缔规范与效力规范的区别出发,认定合同效力。基于此类问题的复杂,笔者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观点,指出有效论更能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对策,以期能对这一难题的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1 /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