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政工程维修中心移动式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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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移动式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PZH012A006采购人: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2年1月17日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3一、供应商资格:4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4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10一、说 明10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1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2四、报价要求12五、保证金13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4七、报价的步骤13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7九、质疑18十、签订合同18十一、适

2、用法律18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19第五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0第六章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35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移动式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事宜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2A006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移动式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数量:一套。四、供货要求: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五、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75,500.00元;报价超过本限价的为

3、无效投标。六、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3、代理经销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厂家:提供制造厂家资格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1月17日起至2012年1月21日止,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

4、不退。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2年1月31日下午3时30分。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十、谈判时间:2012年1月31日下午3时30分。十一、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754-88866333传真:0754-8878973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邮编:515041 开户行:工行汕头阳光支行帐号:2003040819100014165 采购人: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4-88565098传真:0754-8

5、8565098联系地址:汕头市滨港路金厦园中区10幢邮编:515041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7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3、代理经销商: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厂家:提供制造厂家资格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需求:1、移动式沥青搅拌设备,1套(包含:主机、5吨成品料仓,50吨快热节能沥青加温罐)。2、主机主要技术参数:(1)额定生产率:8t/

6、n ( 2 )进料容积:0.25立方米(3)进料重量:0.4吨/斗 (4)出料/温度:1201650C可调(5)设用范围:沥青混合料 (6)燃料消耗:柴油:5.57.5kg/t混合料 (7)烘干滚筒转速:18转/分 (8) 配套总功率:SLHB(Y) 8:27.8kw其中:滚筒驱动功率:5.5 kw 鼓风机功率:2.2 kw 通风除尘功率:4 kw 骨料提升功率:3 kw 沥青泵功率:2.2kw 2(轮番间歇工作)柴油泵功率:0.55 kw 1.1 kw加热板:0.5 kw41.5 kw3电动推杆:0.55 kw控制驱动方式:PLC可编程集中电气控制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4155225035

7、50(mm)5吨成品料仓参数:容量2.25立方50吨快热节能沥青加温罐主要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直径8*长度):2500*10400容量:50立方米 生产能力:35T小时生产方式:高温沥青连续产出整机功率:9 kw(风机、沥青泵、蒸汽发生器各3 kw)整机重量:7.5T需求:主机及选购件保质期一年。(二)、其他要求:1、以上设备技术参数是基本要求,作为技术响应程度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技术要求。2、本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应原厂原装全新,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如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本项

8、目的设备采购,必须满足用户所提供的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该次投标产品的正式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需厂家盖章)。4、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的设备分包给其它企业供货。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2、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2.1、由成交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2.2、成交人负责将设备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方。2.3、货物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方前的保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

9、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3、验收:3.3、验收要求:原厂包装完好,安装测试后验收。3.4、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人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4、资料提供成交人应向用户提供各类设备详细的技术资料、使用手册、说明书、质保(保修)单和相应的随机文件以及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5、报价要求:5.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全部设备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设备投标。全部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5,500.00元,报价超过本限价的为无效投标。5.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5.3、报价应包括:运抵使用单位的设备价格、安装材料费用、标准附件价格,运

10、输、装卸、调试验收合格、培训费用、售后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5.4、除非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谈判小组拒绝。5.5、合同项下,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6、售后服务:6.1、保修期(服务期):整个项目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其他设备按厂家质保期限保修。6.2、保修期内,如货物因非人为损坏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6.3、

11、报价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及时周到的系统技术支持。6.4、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并指定项目负责人。6.5、质保期内,报价人应确保能为采购人提供7x24小时远端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接到通知后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6.6、系统保质期内,硬件维修、更换和软件故障排除及其它所需支出由报价人负责。6.7、针对以上要求,报价人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7、 技术培训要求:7.1、报价

12、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人数、级别,培训地点(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7.2、报价人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文件,所有培训材料和文件应为中文文档。7.3、培训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详细报价清单中体现,如未注明视为免费。8、付款方式:8.1、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给成交人;8.2、剩余5作设备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9、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9.1、若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规格及质量不符合(采购:PZH012A00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同时拒绝付款。9.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

13、物及拒绝付款,每推迟一天,需偿付标的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 “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

14、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报价费用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5600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报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 报价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 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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