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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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CWY-2016-163一标段:骨科C型臂X光机 二标段:高倍显微诊断系统 招 标 单 位:石家庄市第二医院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技术参数和要求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补遗书和答疑纪要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袁国玲 联系电话:15303119520参数见第二章技术参数和要求采购内容一标段:骨科C型臂X光机二标段:高倍显微诊断系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2、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3、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

3、致;4、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书2分包情况二个标段3合同名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5供货周期、地点供货周期:30日历天地点:甲方指定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1.4万元;二标段:0.5万元; 账户: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30016105000525000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南大街自然康城支行递交方式为电汇(必须标注所投项目及详细标段),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16:00前提交并到账。并至公司财务处开具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据

4、(开标时查验),逾期及节假日不予受理。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石家庄市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11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2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确定中标人,待公示结束后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13最高限价一标段:700000元;二标段:250000元; 14中标公示在发布招标公

5、告的网上进行中标公示15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内所涉及文字加粗部分,为实质性内容须完全响应。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基本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2、标段情况及交货期、地点2.1本招标项目的分包情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2.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地点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该资金用于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

6、应商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4.3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4.4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5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书。5、投

7、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技术参数和要求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补遗书和答疑纪要6.2 除6.1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

8、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

9、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

10、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8.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9.1投标承诺书;9.2投标报价表;9.3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9.4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和要求偏差表;9.5资格后审资料;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7)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

1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8)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9)制造商授权书9.6售后服务承诺、质量及供货保证措施;9.7类似业绩;9.8提供设备白皮书(一标段提供)注:白皮书内容部分应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参数要求9.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9.10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9.11所投设备彩页。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12、中填报各项费用。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11.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招标的设备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设备制造费、包装费、运杂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各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11.4投标总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参数和要求”中设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功能要求中所有配置及投标人产品标准配置的价格。11.5投标报价为固定价,不得调整,除非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11.6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 299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13、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2、投标货币12.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3、投标的有效期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征得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胶装成册,散页无效,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副本不能为正本复印。14.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报价表、投标承

14、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启封投标文件前单独提交一份由招标人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法人授权书无效,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未中标

15、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但因合同签订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推迟时,最迟将在本须知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余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5.5.3 中标人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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