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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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鼓励学院各单位与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拓展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发展、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合作生产、科技研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特制定该办法。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及院内各单位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事项。第二条 学院及院内各单位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简称校企办)统筹协调,归口管理。第三条 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与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对接的企业,有着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高合作诚信度。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求,与各实训室、研

2、究室、培训基地和车间的设施设备和发展的方向基本配套,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共同搭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生产加工平台。第四条 学院实行校企合作项目审批制度。1.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事项:校企办负责审查校企合作项目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校企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合作企业资质,审查校企合作合同;科研办负责审查本院教师科研工作参与程度评价;教务处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议企业的先进性、装备先进性、技术先进性,评价本院教师的参与度,评价对实践教学和专业设置、课程改革的促进作用,审查是否符合实践教学需求,是否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益,评价学生实践教学参与度;设备科负责进行设备成本效益审查,审查占有资

3、源总量和成本的合理性;学生处(招生就业办)负责审查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财务处负责审查运行成本承担单位和方式,以及运行收入分配方式的合理性。2.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一般性合作项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重大项目(标准另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3.校企合作项目合同需经学院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由院长或院长的委托人签字。第五条 校企合作项目由院内合作单位或承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校企办受理。校企办受理后,负责送院内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以及送学院领导审批。第六条 学院鼓励校企合作开展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生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

4、持,并纳入合同(或协议)范围,以合同规定为准。第七条 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应签定合作协议(合同书)。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单位负责起草合作协议文本,并负责与合作方协调协议文本内容。校企合作项目协议由校企合作办组织审核,经学院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人签字确认以及合作方有效签字后方为有效合同。第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承办校企合作项目的各二级学院、系、部(所、中心、工学结合基地)、各机关处室,应对合作项目的时机把握、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开发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于次年1月31日前

5、报校企合作办。第九条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校企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校企合作办组织评估,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行将终止的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办应会同相关单位提前3个月告知合作方终止合同。第十条 学院内各二级学院、系、部(所、中心、工学结合基地)、各机关处室收到的各类关于校企合作的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发放的文件),要及时送交校企合作办归口管理。校企合作协议统一由校企合作办主持签署,生效之后需将协议原件各一份交学院档案室和校企合作办备案存档。第十一条 科研办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凡校企合作项目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产、学、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发的产品专利),均应署合作双方

6、名称,系双方共同所有,并纳入科研办管理范围。第十二条 学院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建立台帐,单独收支与核算。未经批准,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能源费和其他管理、服务支出)不得占用其他专项资金。收入与支出应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得帐外运行、私设小金库。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室每年组织对学院承办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察、审计。对违反规定的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企合作办,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校企合作奖励制度 2.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审批程序3.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申请表4.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

7、术学院合作审批表5.校企合作协议参考文本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立项报告书附件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的水平和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奖励制度。一、奖励对象1.校企合作先进单位2.校企合作先进个人3.校企合作优秀项目二、奖励办法1.奖励工作由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参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自评、总结,按照评优奖励办法推荐初步名单,校企合作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在校企合作工作的绩效评定得分,拟出奖励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核确定。2.奖励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3.奖励工作每年进行

8、一次。三、奖项设置1.校企合作先进单位以部门或教研室为参选单位。根据各部门的自评、总结,结合校企合作办公室对各部门或教研室的校企合作工作所取得的绩效成果综合评定,名额35个。学院视绩效对先进部门或教研室颁发奖牌和一次性奖励20004000元。2.校企合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评选由各部门推荐,校企合作办公室根据评比细则严格把关审核,报学院批准。依据实际情况,学院视绩效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3.校企合作优秀项目奖优秀项目奖由各部门或项目组自行申报、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上报学院批准。学院视绩效对每个项目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奖励10005000元。本奖项依据实际情

9、况评定,不限名额。四、校企合作评比细则1.校企合作先进部门以部门或教研室为参评单位评分项目分 值备注新增签约挂牌企业数10分/个以上报的协议(合同)为准校企合作工作促进学生就业数2分/10人到签约企业就业学生订单班人数1分/10人校企合作工作促进学生实习数1分/10人到签约企业实习学生教师到校企合作单位挂职、技术服务1分/人签约企业到校授课兼职教师数5分/人教师到企业培训职工1分/人2.校企合作先进个人评分项目分值备注新增签约挂牌企业数10分/个以上报的协议(合同)为准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数2分/10人到签约企业就业学生订单班人数1分/10人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实习数1分/10人到签约企业实习学生

10、教师到校企合作单位挂职、技术服务1分/人教师到企业培训职工1分/人3.校企合作优秀项目奖评分项目分值备注校企合作项目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被上级、媒体推广或肯定;获得专利等20-60分项目争取到一定的企业设备、资金、赞助等20-60分促进学生就业人数2分/人为企业培训人数1分/人/天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1分/人/天技术应用10-30分/项订单培养3分/人横向项目(即校企合作共同取得的科研项目)10-30分/项附件2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审批程序审批依据1.教高200616号;2.教高20085号。审批标准入驻企业应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

11、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批程序到学院校企合作办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受理审核出具上报文件上报院长办公室)。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其它材料提交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1.入驻企业合作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正副本全部内容);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内。收费标准不收费。附件3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申请表一

12、、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开业时间: 现有员工数: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二、主营业务及规模序号主要业务描述本年产量计量单位123二、企业入驻资源名称描述与清单入驻项目主要设备三、企业入驻需求(填写准确面积数)形式选用的实训室 租赁的场地面积: M2楼层/房号主选:备选:总岗位数顶岗实训学生人数四、企业确认企业法人代表(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企业入驻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审批表校企合作办审核意见:经现场核实,该企业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及规模” 信息准确无误。 所属企业类型: 轨道交通企业 先进制造来 软件开发及电子企业 IC应用企业 校企合作办公室审核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花都基地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设备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财务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1、评审建议: 2、核准面积: 平方米3、其他意见: 学院主管院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5校企业合作协议参考文本,“登记编号”由校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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