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涉及刑法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57412529 上传时间:2023-05-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8.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涉及刑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安全生产涉及刑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安全生产涉及刑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涉及刑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涉及刑法(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涉及刑法罪名解析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 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

2、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四、【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

3、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五、【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 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

4、的情形。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 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七、【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八、【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 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一)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二)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