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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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会计实操经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1、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示: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提示: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2)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由职工自己选举和更换。因此,其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

2、董事。(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答案:C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重点)(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

3、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4)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下列决议必须经全部“代表”三分

4、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提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例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答案:解析: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

5、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7)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董事会1、董事会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一13人组成。相关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组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3人以上。(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

6、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提示:(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章程规定。(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任意记载事项)。(5)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提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2、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

7、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8、,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三)监事会l、监事会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5)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提示: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

9、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A、公司董事 B、公司经理 C、公司副经理 D、公司财务负责人答案:ABCD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1)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10、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D、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答案:AB解析: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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