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如何填写申报表?-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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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如何填写申报表?-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对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征税方法。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下,又分为按收入总额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两种,不少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时容易出现失误。本文通过案例,对应税所得率的核定方法以及申报表的填报予以说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规定,对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来讲,无论是月(季)度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都实行统一

2、的纳税申报表(B类)。按收入总额核定填好6组数据此类纳税人在填报月(季)度或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关键要填好6组数据。1.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属于税法上的概念,其填报口径一般大于或等于会计上的收入总额。实际工作中,许多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只填会计上的销售(营业)收入,而忽略了会计上的投资转让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租赁收入等相关内容。2.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3、,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和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3.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4、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应税收入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规定,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等于应税收入额。5.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6.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规定,应税收入额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案 例甲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经鉴定对其2013年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收入总额核定征收。2013年,该公司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从事运输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

5、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收益50万元,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权持有收益10万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0.5万元(企业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取得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利息0.6万元,对外租赁房屋取得租赁收入0.8万元,外单位使用专利权取得使用费1万元,接受有关单位捐款2万元,取得财政部门贷款贴息5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取得财政部门先征后返的增值税3万元(支出未单独核算)。假定当年应税所得率为8%,在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应如何填报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具体计算过程如下:1.收入总额5002050100.50.60.81253592.9(万元);2.不征税收入5(万元);3.免税收入1

6、00.610.6(万元);4.应税收入额592.9510.6577.3(万元);5.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8%;6.应纳税所得额577.3×8%46.184(万元);7.税率25%;8.应纳所得税额46.184×25%11.546(万元)。以上相关信息数据应依次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第1栏第6栏和第10栏第11栏之中。按成本费用核定关注1个栏目此类纳税人在填报月(季)度或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关键是填好成本费用总额这一栏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成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会计上的

7、成本,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活劳动的耗费,是对象化的费用,针对一定的产出物计算归集的。在实务中,成本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目的不同,会计收入分类侧重于经济收入的稳定性和经常性,税法收入分类的基础是税收政策待遇的异同。因此,税法中成本归集的内容不仅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还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案例:乙公司属于居民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经主管税务机关鉴定,其2013年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成本费用核定征收。2013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对外从事经营租赁发生成本30万元,销售原材料结转成本10

8、万元,转让商标使用权发生成本5万元,财政部门拨款用于环保当年发生支出8万元(拨款15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发生费用9万元,对外销售固定资产发生清理费用18万元。当年公司还发生管理费用51万元,销售费用64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不包括存款利息直接冲减的财务费用1.9万元)。假定应税所得率为19%,在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乙公司该如何填报所得税申报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财政部门拨款用于环保当年发生的支出8万元,不作为成本费用总额的

9、组成部分。同时,存款利息冲减了当期财务费用,减少了当期费用,该费用1.9万元应作为财务费用核算。具体计算过程如下:1.成本费用总额600301059185164281.9816.9(万元);2.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9%;3.应纳税所得额816.9÷(119%)×19%191.619(万元);4.税率25%;5.应纳所得税额191.619×25%47.905(万元)。以上相关信息数据应依次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第7栏第11栏之中。结语: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以达到合理运用企业有限的资金,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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