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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破坏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央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这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电力行业是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中央确定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9号),结合电力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2、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标本兼治,坚决纠正电力行业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电力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使电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指导原则 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维护大局。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
3、赂工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本文转载自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行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要有利于电力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有利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针对当前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既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
4、行为的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一般性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自查自纠,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其中构成违纪违规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商业贿赂案件,按照程序移送纪检、司法机关。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管理机制,切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行为。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范围 (一)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
5、,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2、在购买煤、油等原材料和电力设备、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未按招投标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 3、在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4、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接电受理审批、提供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选购,电费抄表和检查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按照中央要求,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具体工作范围是: 县级及以上电网(供电)经营企业; 发电企业; 水电、火电、输变电等施
6、工企业; 电力、水利电力工程设计单位。 四、组织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一)制定电力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从今年4月到年底对电力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电力企业要根据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制定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三)电力企业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
7、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电力企业要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进行总结,书面报告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二)对企业自查、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司法机关。要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三)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到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对
8、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六、建立健全电力企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的行业氛围。中国电力报开辟专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和经营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使电力行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 (二)制定并完善与电力市场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维护电力
9、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的作用。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和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中央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切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行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
10、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改善资本结构,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柴松岳国家电监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 史玉波国家电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江岩国家电监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员: 刘振亚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袁懋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
11、董事长 李小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翟若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贺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周大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王炳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李永安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汪建平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李菊根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范集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钱智民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杨继学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于新阳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
12、协调;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简报、文件;督促、检查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组织案件线索排查处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于新阳(兼),副主任李晶华(国家电监会监察局副局长)。办公室内设3个组:综合协调组、督导调研组、信访举报组。举报电话:66023679、63028939。 (二)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保持与中央纪委及检察、监察、公安、审计、工商、国资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简报,及时向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三)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定期本文转载自向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 内容总结(1)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2)对一般性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通过自查自纠,认识错误,改正错误(3)(三)电力企业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4)要切实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