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放电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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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6机组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方案 批准: 复审: 审核: 编制:生产技术部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6机组蓄电池充放电试验方案为了保证蓄电池能够在事故情况下起到关键的备用作用,根据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规定,对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以保证蓄电池经常处于充分充满的状态,而又不产生过充电。本次试验由深圳奥特迅厂家代表主持,检修维护部和发电部的配合,共同对蓄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 1、试验小组组长:戚光宇 2、成员:孟洪升 周军 史全安 张国祥 发电部当班人员 闫站稳 齐建军等。3、技术指导:深圳奥特迅厂家

2、代表4、职责:组长:负责充放电试验的协调工作,解决充放电试验工作中产生的相关问题。成员:负责充放电试验的组织工作,协调本专业的操作和维护工作,解决充放电试验工作中产生疑难问题。负责充放电试验的具体操作,开具工作票并对充放电过程中发生的缺陷进行处理。二、蓄电池放电前的准备工作 1、检修维护部开具合格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放电前必须勘察现场,核对图纸,落实设计图纸的各个部分。工作负责人要在作业前将工作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予以明确地交待。2、试验前准备好数字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可测直流电流)、温度计、常规电工工具、刷子、

3、抹布等。3、蓄电池清洁:用刷子或抹布对蓄电池进行灰尘清扫,注意为了防止产生静电,不要用干抹布,可将抹布蘸水;为了防止产生化学反应,不要用有机溶剂。4、蓄电池外观检查:电池瓶及支持物没有破损。各连接部分应牢固、无松动发热及短路的可能。极板无短路,局部发热、硫化、弯曲、断裂等情况。蓄电池外壳无潮湿及灰尘。 检修维护人员检查无误后将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三、蓄电池组放电1、基本要求:1.1 放电设备检查:放电前应对放电设备进行通电检查,应无异常。1.2 放电环境的温度应在535,且保持稳定,放电过程中电流波动不得超过1%,用120A进行恒流放电,蓄电池组端电压降到206V时停止放电。计算蓄电池容量:测

4、得的容量Cn(安时Ah)等于放电电流In(安培A)与放电时间Tn(小时h)的乘积。即Cn=InTn。若放电开始时电解液的温度不是基准温度25, 应用下式对容量进行修正:C10=Cn/1+Z(t-25)式中: C10为基准温度25时的容量, Ah Cn 为实测容量, AhZ 为温度系数, -1 t 为初始平均温度, Z= K=0.005/2、在设备厂家代表的指导下,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2.1 蓄电池放电应采用离线式,运行人员测量1DK4、2DK4下口电缆绝缘合格,合上1DK4开关,由检修维护部人员在2DK4开关上下口进行核相,应正确,运行人员将2DK4合上,1、2直流母线并列运行,由运行人员将

5、1DK1、1DK2、1DK3、3DK1断开,合上1DK5。放电时运行人员应做好直流系统事故预想。2.2 运行人员将蓄电池放电仪上“市电、电池”开关打向“电池”。2.3 按50%容量进行放电。运行人员送上蓄电池放电仪电源,对放电参数进行设置,放电电流:120A;终止电压:206V;设定时间:5:00小时;电池组号:01;运行人员单击蓄电池放电仪放电控制菜单中“开始放电”按钮,确认开始放电。2.4 合上蓄电池放电仪直流断路器开始放电。2.5 在放电过程中,每小时检修维护部应对电池组的单瓶电压进行测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停止操作。放电时当电池组电压低于终止电压(206V)或达到放电时间(5小时)时自

6、动停止放电;放电仪在放电过程中监测电池的最低电压,单瓶蓄电池不能低于电压(1.9V),若有则停止放电,开始下一轮充放电试验。四、蓄电池组充电电池放电后立即进行充电,以保证电池的电气性能不受损害并延长使用寿命。用1整流柜进行充电,运行人员断开1DK5,合上1DK2对电池组充电。用120A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升到242V时,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12A时,延时转为浮充电运行;直到浮充蓄电池组电流小于1A或蓄电池浮充电流连续3小时保持不变,即已经充饱和。(充电时间约20小时,由运行人员每2小时测试蓄电池温度,每小时记录蓄电池电压及蓄电池充电电流)注意:蓄电池温度不得超过4

7、5。一旦超过应减小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充放电试验完成后,由发电部运行人员将#6机组直流系统倒为标准运行方式。五、试验记录 电池放电过程中,检修维护部应每1小时测量并记录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放电时间、环境温度及蓄电池温度,放电末期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确定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的准确时间。充电时由运行人员每2小时测试蓄电池温度,每小时记录蓄电池电压及蓄电池充电电流。六、安全注意事项1、充放电前应将通风机打开,保持房间内空气流通。2、检查消防设施完善。3、厂家代表在工作时要有人员进行监护,不得单独进行工作。4、不得随意变更现场安全措施。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完成后及时恢复原安全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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