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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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国际比拟与借鉴简要: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税法最新研究成果的根底上,针对我国关联企业申请定价的现状,从申请定价的税收立法、调整方法、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机构的构建和管理人员的储藏、反申请定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税法最新研究成果的根底上,针对我国关联企业申请定价的现状,从申请定价的税收立法、调整方法、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机构的构建和管理人员的储藏、反申请定价避税的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申请定价制度提供参考。?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效劳、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

2、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关联企业利用内部申请价格来进行避税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在我国,保守的估计是每年因申请定价而损失的税收高达300亿元人民币。但我国申请定价的税收立法多为原那么性规定,内容过于简单和抽象,可操作性差。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预约定价制度以及第三人报告、提供资料等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探讨和论证,以提高我国对申请定价的税收征管水平,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一、加强申请定价调整方法的可操作性(一)进一步完善独立交易价格的计算和确定借鉴OECD做法,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可比性原那么的根底上,增加

3、对可比性的规定与说明。确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平交易价格区间作为参照物,当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申请价格处于该区间时,可以视为正常交易价格,不予调整。当申请价格低于该区间最低价格或高于该区间最高价格时,再采取调整措施。(二)进一步完善预约定价方法我国自1998年第一次引入预约定价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可供借鉴,形成了我国预约定价制的雏形。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那么(试行)?,其公布减少了地域性差异,增加了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并节约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管理本钱,使得预约定价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表达。尤其是2022年5月中日两

4、国税务机关在北京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开创了我国申请定价税收管理的先例,标志着我国国际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在我国,预约定价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跨国公司作为降低申请定价风险的策略,我们应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吸收国外预约定价制的精华,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的预约定价制。但国内目前对于预约定价的实践多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鉴于单边预约定价协议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双重征税的局限性,我国税务机关应加强对预约定价调整的研究和完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通过签订预约定价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防止双重征税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国经济的开展。另外,我国不应照搬西方的预约定价协议(A

5、PA),因为预约定价协议制度在我国还难以适应现阶段的税收环境。目前,我们税收征管手段尚不先进,征管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我国的申请定价法律调整制度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都还不完善。因此,我国应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对国际知名的大、中型跨国公司,应当推行预约定价协议;第二、对中小企业,可采用一种简单的预约定价,在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之间,通过在合同中明确利润率从而就申请定价问题达成协议的方法,来防止外商申请利润。二、加强情报交流,建立信息网络(一)建立计算机税收监控系统随着网络经济的开展,当今世界的经济兴旺国家和局部开展中国家纷纷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税务管理实务上,计算机的应用不仅可以减少税务人

6、员、降低税收本钱、加强信息收集、减少信息不对称,还可以更好地集中力量进行税务稽查,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税收监控系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建立税收监控数据库。在实施企业和个人金融实名制的根底上,建立全国原始交易网络系统;全面推广电子货币、电子发票和银行转账业务,最大限度地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另外,应建立完整准确的税收档案,以便更好地了解跨国公司,为应用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效劳。(2)加强各部门的情报交流。目前,我国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不畅,许多跨国企业利用这一弱点进行申请定价避税。为有效制止国际避税问题,加强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

7、税务机关应通过与外贸、工商、海关、商检、物价、统计、银行、劳动等部门以及各类信息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广泛收集国内外市场价格和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应用计算机,逐步形成价格信息网络。在对关联企业的监控上,应尽快建立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税源监控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从各方面堵塞税收漏洞,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情报交换工作,扩大查询范围和内容,充分利用情报交换,为申请定价税收管理效劳。(二)防范利用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电子商务是未来贸易开展的主要模式,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开展,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国际避税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对于这

8、一问题,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法,但是各国比拟一致的意见是把电子商务纳入现行的税收框架,而不是开设新税种,目的在于保护电子商务的开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根底薄弱,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对电子商务征税要小心谨慎。目前防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的措施主要有:(1)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务机关自身网络建设,尽快实现税务、银行、海关和网上商业用户的联网,实施网上监控与稽查。(2)针对跨国公司利用互联网申请定价的新问题,政府应加强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合作,利用互联网增强与各国税收部门的情报交流,使其能够及时准确地确定企业的国际避税行为。(3)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国际避税港内银行的合作。跨国公司通过

9、国际避税港进行网上交易以逃避东道国税收的现象愈演愈烈,而许多避税港的银行拥有严密的保密制度,使得税务部门的调查取证非常困难,因此有必要加强与避税港银行的交流合作,使税务部门能够查到可疑企业资金的走向,以找到其避税的证据,对申请定价避税行为加以规制。三、完善申请定价的税收立法关于申请定价调整方法,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而且较为成熟和完善;经济合作与开展组织也公布并数次修订申请定价指南。对于这些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和参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而制定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申请定价制度。(一)明确征纳双方在申请定价调整中的权利义务对税务机关而言,应规定的权利是:税务机关有权主动对可认

10、定的申请定价实施税收调整;应规定的义务是:税务机关在反避税的征税行为过程中,不可公布纳税人的内部交易状况,有义务将申请定价的调整程序和方法告知纳税人,并有义务严格为纳税人申请定价调整过程及内容进行保密。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应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一切财务资料以及国外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和国外关联企业的决算报告;严格要求企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有的经营收入,利润本钱和费用的列支情况。对跨国公司与其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通过制定各种税收申报表来使纳税人的报告义务系统化和标准化,从而获得充分的税收信息;对有目的采取申请隐瞒收入、本钱费用列支混乱以到达申请利润

11、的企业,税务机关应采用各种方法重点检查。这样即可使纳税人的报告义务更加具体,又便于税务机关对税收情报进行分析和处理。(二)完善申请定价制度中有关文件准备的内容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都对申请定价文件的准备作出了规定。我国对此规定不具体,只规定了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定价调查审计时,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或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确认和举证。因此,我国应向申请定价税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学习有关文件准备的内容,细化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具体义务,适时引入“上下两难法,要求关联企业的双方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价格,以使纳税人不敢申报过高或过低的交易价格。同时,扩大关联申报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可以规定但凡适用申请定价税制

12、的中国国内企业(含内资企业跨国投资),必须在企业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依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企业组织结构的描述、相关业务总体介绍、经济分析指标、对受控交易和所有用于交易分析的内部数据的描述以及申请定价是否公平的理由说明、与外国关联企业交易和避税地企业交易的有关情况,包括附送申请定价资料、关联公司和避税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国关联公司和避税地企业情况明细表等。(三)注意申请定价制度与我国会计制度的协调与衔接目前,我国现行的申请定价制度中存在诸多法律条款与相关会计标准不协调,而对申请定价的调整和监督又不可防止地涉及到企业的会计资料,这样既不便于税务部门的监督与调整,也不利于反避

13、税工作的可持续开展。比方二者对关联企业的定义就存在一定的偏差,对于本钱费用的扣除及利润的核算也存在一定的偏差,这既不利于企业的账务处理与财务管理,也不便于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有悖于税收征管的经济原那么。三、四、成立专门机构、培养专职人员目前,我国各级税务机关对申请定价的税务处理,绝大局部无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这份工作,汇算汇缴时,多由综合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临时工作小组。这些工作人员缺乏涉外税收知识,不熟悉跨国公司内部核算制度,外语能力差,计算机水平亦不佳,致使我国申请定价税收实务处理进展缓慢。为顺利解决利用申请定价避税问题,可以考虑参照外国较为成功的做法,成立专职的申请定价税务处理机构,下设三个

14、部门:申请定价的调查中心、申请定价处理中心、申请定价情报交换中心。申请定价调查中心主要负责跨国公司申请定价稽查对象的选择,开展案头分析和实际调查取证工作;申请定价处理中心负责通过依法行使稽查权力,对所认定的申请定价行为提出处理结论,对于利用申请定价逃避税款到达一定数额以上的违法案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即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定价情报交换中心主要负责获取与跨国公司有关的第三方的税务情况,包括跨国公司的收支情况、企业结构、经营方式,与国际税收有关的国内法律情报以及防止利用申请定价逃避税收的情报。如此三个部门专门针对申请定价问题分

15、工合作,就可以更专业、更集中的方式对申请定价进行监管和规制。再者,必须提高我国反避税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申请定价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有一支懂得法律、财务、贸易、行业知识和具备外语根底的稳定人才队伍。从我国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学历情况看,高学历员工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偏低,而且主要分布在培训基地和高等院校,直接参与指导实际工作的极少。参加WTO后,我国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国税部门。建议国税部门打破方案用人机制,走市场化道路,公开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用高学历、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以提高整个税务队伍的素质,快速提高申请定价调查人员的整体水平。四、加强反避税的国际合作申请定价是跨国企业普遍选择的一种主要避税方法,这一做法会影响国际范围内的税收分配,与相关国家签订有关开展国际反避税的约和协定是各项工作实施的根底。同时电子商务的蓬勃开展使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一国税收政策的选择对世界各国的影响力显著提高。我国已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国际税收协定,这对国家纳税行为起到了标准作用,但有限的协定数量易被跨国公司利用,成为避税的港湾。到目前为止,与我国有经贸关系的公司大约覆盖200个国家和地区,如果仅与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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